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省公民中深入開展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2011年5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省公民中深入開展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1.05.27
  • 實施時間:2011.05.27
(2011年5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至2010年,我省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已經順利完成,取得了明顯成效,在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確保法律有效實施尤為迫切和重要。為深入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依法治省進程,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有必要從2011年至2015年在全省公民中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為此,特作決議如下:
一、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為契機,在全社會掀起新一輪法制宣傳教育的高潮。要突出抓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重大意義、基本經驗、基本構成、基本特徵的學習宣傳,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風尚;突出抓好憲法確立的我國的國體、政體、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和精神的學習宣傳,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濃厚氛圍;突出抓好國家基本法律和促進經濟發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形成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十二五”時期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良好法治環境。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大局意識、法治意識和反腐倡廉意識,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二、進一步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把法制宣傳教育作為深化“平安山東”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對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基層民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廣大公務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憲法和與履行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斷改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做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根據青少年的身心特點和接受能力,結合道德品質教育和公民意識教育,有針對性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培養青少年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和新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應當重點學習掌握與市場經濟、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誠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經營的觀念。要在城鄉基層民眾中重點宣傳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民眾依法維護權益、表達訴求、化解糾紛,提高民眾參與基層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的意識與能力。
三、進一步豐富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載體。要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堅持貼近基層、貼近民眾、貼近生活,紮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力戒形式主義。廣播、電視、報刊等各類媒體要切實履行好社會責任,廣泛開展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發揮網際網路、移動媒體等新興媒體的特點和優勢,針對不同群體,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努力辦好普法網站,發揮政府網及入口網站在法制宣傳中的重要平台和示範帶動作用。鼓勵、支持、引導和組織各類文化團體參與法治文化建設,豐富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鄉村、進社區的內容和形式,完善並落實公務員法律學習培訓制度,進一步加強城鄉法制宣傳教育陣地、法制宣傳教育講師團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研究,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
四、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推進法治山東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2011—2015年依法治省規劃》,深化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生態、社會法治化建設。深化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基層法治創建活動,推進基層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設。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保障機制。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目標管理,進一步健全完善組織領導和運行機制,落實牽頭部門責任制,加強執法主體的法制宣傳教育責任,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國家機關、民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都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本部門、本單位以及面向社會的法制宣傳教育。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參與、支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統籌安排經費和人員,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要進一步加大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各項投入,努力為基層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創造條件。
六、加強對本決議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組織實施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做好中期督導檢查和終期評估驗收,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組織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切實得到貫徹落實。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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