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吉林建設的決議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吉林建設的決議》在2012.07.28由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吉林建設的決議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2.07.28
  • 實施時間:2012.07.28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吉林建設的決議》經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1年7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7月28日
2006年至2010年,我省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已順利實施和完成,取得了明顯成效。全體公民憲法和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區域法治創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十二五”時期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深入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治省進程,加快法治吉林建設,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有必要從2011年到2015年在全省廣大公民中組織實施“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吉林建設第六個五年規劃”。為此,特作決議如下:
一、把握正確方向,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要突出抓好憲法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確立的我國的國體、政體、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等主要內容和精神,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深入學習宣傳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意義、基本經驗、基本特徵,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法律和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反腐倡廉和民族區域自治等相關法律法規。尤其要學習宣傳涉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統籌推進“三化”、實施“三動”戰略、最佳化調整結構、十大產業發展計畫、擴大投資規模和消費需求、深化改革開放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吉林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要在全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開展公民意識教育,形成人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
二、突出重點對象,不斷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領導幹部、執法人員和青少年。要堅持分類指導,從不同對象的實際需求出發,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和方式。各級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要帶頭學習憲法和法律,系統學習和熟練掌握與履行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法治觀念,增強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自覺性;要充分認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制宣傳教育最有效的實踐,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公正司法的能力。要根據青少年的身心特點和接受能力,結合道德品質教育和公民意識教育,有針對性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培養青少年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和新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應當重點學習掌握與市場經濟、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誠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經營的觀念。要深入開展企業員工法制宣傳教育,引導他們依法參與民主管理,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提高他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要在城市居民和農民中重點宣傳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民眾依法維護權益、表達訴求、化解糾紛,提高民眾參加基層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的意識和能力。要深入研究流動人口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提升流動人口的法治觀念和依法維權能力。
三、努力開拓創新,進一步豐富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法制宣傳教育要深入民眾、深入基層,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為民眾所喜聞樂見,力戒形式主義。廣播、電視、報刊等各類媒體要繼續履行好社會責任,通過辦好法制欄目(專欄、專版)等,廣泛開展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信等新興傳媒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強普法網站建設,發揮政府網及入口網站在法制宣傳中的重要平台和示範帶動作用。積極研究新時期拓展和提升“法律六進”的工作思路,突出長效機制建設,建立和完善“法律六進”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職責任務,增強全體公民運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要完善並落實公務員法律學習培訓制度,把法制宣傳教育內容納入公務員理論學習規劃和各類幹部培訓機構教學課程。要充分發揮學校作為法制宣傳教育重要陣地作用,保證中國小校法制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經費“四落實”。要充分運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集中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要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善於運用典型案例剖析和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用法治實踐推動法制宣傳教育,檢驗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
四、注重法治實踐,全面推進法治吉林建設。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為吉林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要促進公正司法、廉潔執法,維護法律尊嚴、社會公平正義;要加強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要加強經濟法治建設,促進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等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和制度的落實;要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致力於構建法治型社會管理模式,努力從根本上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各市(州)要開展法治城市創建活動,各縣(市、區)要提升區域法治創建水平,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行業依法治理,促進法治吉林建設全面發展。要弘揚法治精神,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堅持將法治文化建設貫穿於立法、司法、執法、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等法治實踐的全過程,把法治實務作為培育法治文化的重要載體。堅持將法治文化建設與民眾文化生活相結合,積極引導法治文化產品的創作和推廣,滿足人民民眾對法治文化產品的需求。積極探索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設,夯實法治文化建設的根基,不斷增強法治文化的影響力。
五、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保障機制。全省各級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民主黨派、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組織,都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完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廣泛動員和依靠全社會力量參與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年終績效考評內容。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相關經費,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正常開展。要進一步加大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項投入,努力為基層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創造條件。
六、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本決議貫徹實施。要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全省各級政府要切實組織實施好“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吉林建設第六個五年規劃”,做好中期督導檢查和終期評估驗收,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得到貫徹落實。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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