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廉租住房申請的審核登記由屯昌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受理。
屯昌廉租住房申請的審核登記由屯昌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受理。
屯昌廉租住房申請的審核登記由屯昌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受理。辦理時限 從接到申請之日算起 30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內辦理 辦理條件 (一)申請人家庭符合縣政府規定的城鎮低收入家庭標準;(二)申請人家庭無住房或現住房人均建築...
屯昌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審核登記由住房保障與房改股受理。辦理時限 從接到申請之日算起 20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內辦理 辦理條件 (一)具有本地城鎮居民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人);(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縣政府規定標準...
昌江廉租住房申請由昌江黎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法定依據 1、《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2、《廉租住房保障辦法》;3、《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4、《昌江黎族自治縣廉...
2005年7月7日,建設部、民政部以建住房〔2005〕122號印發《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該《辦法》共20條,自2005年10月1日之日起施行。通知 建設部民政部關於印發《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
2、申請家庭填寫《杭州市區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向戶籍所在地區建設(房管)局提出申請。3、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在規定時間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家庭成員一寸照片到申請登記所在區建設(房管)局簽字領...
國家住建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2、16、17條; 《湘潭市城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第4、20、25、26條。許可條件 編輯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以戶為單位,其家庭成員須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籍。 2.市城區範圍內...
辦事程式 (1)行政相對人申請;(2)視窗受理審查 申報資料 (1)《漯河市城鎮廉租住房申請表》、《漯河市城鎮廉租住房審批表》、(居委會初審蓋章、區房管局複審蓋章);(2)申請家庭成員:低保證、身份證、戶口本、單位住房證明...
南雄廉租住房申請依據《 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南雄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辦理。辦理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淨值符合...
每戶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處與居住人口相當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的面積標準、裝修標準和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八條 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其程式為:...
申請廉租住房(含租賃補貼、實物配租)準入條件 1、具有南平市中心城區(六個街道辦事處)城鎮戶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3、無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積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註: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
第一條 為切實規範廉租住房申請、審核、登記、輪候程式,加強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的監督與管理,根據《山西省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辦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運城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
(四)住房困難標準:無住房或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低於25平方米;(五)中等偏低收入標準: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900元以下。辦理材料 1.《屯昌縣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2.本人家庭戶口簿、成員身份及婚姻狀況證明;3.民政部門出具的低...
1. 填寫《廉租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2. 辦事處或單位出具初審意見;3. 市房地產管理局審核。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 受理條件 1. 填寫《廉租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2. 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首頁;3. 家庭同住人口戶口簿 4. ...
為各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之間搭建了高效、快捷、有序可控、全程共享的工作平台。實現廉租住房的房源管理,以及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從申請登記、審核、公示,租金補貼到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的動態管理,提高保障對象的住房支付能力,改善最低收入家庭...
第九條 肅州區民政局在收到社區報送的申請資料後,應就申請人是否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收入是否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公示,公示期為15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轉送市房地產管理局。第十條 市房地產管理局...
各區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根據近年來廉租住房工作實踐,經研究,現對申請審核中有關具體操作政策作如下完善或明確,請認真貫徹執行。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備案審查,並下發《備案結果通知書》(附屬檔案1),加蓋行政審批專用章。(三)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接到《備案結果通知書》後,應在《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北京市城市...
第一條:為規範和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減免申請及審核管理制度,根據《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關於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實施意見》(川建保發〔2014〕451號)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範圍內廉租住房的保障和管理。第三條 市建設局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主管部門,市房產管理局負責本市市區廉租住房建設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負責市區廉租住房申請的受理工作。區建設...
第七條 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或者已作為其他家庭成員參與保障性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第三章 保障方式及標準 第八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人只能享受一種保障方式...
五、住房狀況的認定 住房狀況的認定以住房產權證、住房買賣契約、住房租賃契約為依據。未辦證的集資建房、房改房、自建房等以單位、部門提供的證明、民眾評議、舉報核實、房改查檔、產權產籍查檔等為依據。(一)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有...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含高新區,以下簡稱“中心城區”)範圍內廉租住房承租對象(以下簡稱“承租對象”)資格覆核流程,提升住房保障機構規範化服務效能,切實為廉租住房承租對象申請資格覆核提供...
第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的城市居民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居民戶口且實際居住生活的。(二)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低收入家庭證。(三)無房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政府公布的城市廉租住房...
(五)已租住廉租住房的申請人家庭應直接向所在縣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購買廉租住房手續,經審核同意後,辦理購買手續。(五)在輪候(依照次序輪流等候)期間,申請人家庭基本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及時申報,經審核不符合申請...
(一)租賃住房補貼申請;(二)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低收入證明;(四)家庭住房情況證明。第九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和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
第五章 申請購買程式 第八條 申請購買廉租住房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購買廉租住房,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請書;(二)家庭收入情況證明材料;(三)由所在單位或所屬社區出具的家庭住房證明材料,...
第二條 大荔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廉租住房保障適用本細則。第三條 城鎮廉租住房所有權屬縣政府所有。縣房改辦負責全縣城鎮廉租住房的建設、指導、監督、檢查以及對申請家庭的備案和後期管理等工作。第四條 本細則所稱城鎮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