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登記是由住保科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登記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法定期限:20
- 投訴電話:0931-52817002
- 諮詢電話:0731-52817103
- 是否收費:否
- 承諾期限:15
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登記是由住保科受理辦理。
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登記是由住保科受理辦理。許可對象市本級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許可依據國家住建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2、16、17條; 《湘潭市城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第4、20、25、26條。許...
第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工作。第四條 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簡稱申請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
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應當明確工作人員,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受理和初審等工作。第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標考核。新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從開工建設到分配入住以3年為一個周期,高層建築可適當延期,期末...
(一)申請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由戶主(以下簡稱申請人)持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和單位或社區提供的住房情況證明、以及申報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檔案,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株洲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市(含縣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範圍內,家庭成員人均...
第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向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供應。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按規定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第九條 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應當由申請家庭戶主作為申請人,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第十條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按照以下程式辦理:(一)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領取申請株洲市區廉租住房保障相關表格;(二)申請: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並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三...
申請條件 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
明確廉租房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辦理廉租房退出手續;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可以收回廉租房。福利制度 廉租房的福利性特點,決定了其與一般商品房的開發與...
五、住房狀況的認定 住房狀況的認定以住房產權證、住房買賣契約、住房租賃契約為依據。未辦證的集資建房、房改房、自建房等以單位、部門提供的證明、民眾評議、舉報核實、房改查檔、產權產籍查檔等為依據。(一)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有...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第四條 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第五條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應當以發放租賃住房...
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規定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非京籍人員憑暫住證可...
第二十條職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辦理提取: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3.無房戶租賃自住住房的;4.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5.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6.既有多層住宅增設...
9.規範審核程式。依法受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並給予答覆。對符合保障條件的予以登記,並實施相應保障;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要及時告知並說明理由。10.規範辦理手續。按照制式文本,在規定的時限內依法出具相應...
第四條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髮放地居住2年以上,且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且在本市生活,申請家庭應推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二)...
具有本市城區城鎮戶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獨立申請住房保障。1.年滿30周歲且未婚的;2.孤兒年滿18周歲後的;3.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應與監護人共同申請公共租賃...
第十條 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8平方米以下;(三)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具有資陽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城鎮戶口。市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社會經濟...
第八條 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其程式為:(一)申請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檔案,向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第五條 本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本辦法所稱租賃住房補貼,是指自治縣人民政府向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申請對象,在一定時期內發放一定數量的貨幣補貼,由其自行到市場上租賃住房...
第三條縣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縣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縣發展和改革、監察、民政、財政、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統計、稅務、物價、計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本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關工作。第四條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的...
貨幣補貼是指縣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
申請廉租住房需提交下列材料:(1)廉租住房申請報告、申請表;(2)家庭實際居住人口的身份證、戶口簿、現有住房租賃契約或產權證複印件;(3)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複印件;(4)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
貨幣補貼是指市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市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