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廉租住房申請指南

昌江廉租住房申請由昌江黎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

法定依據,受理條件,提供材料,表格下載,常見問題,

法定依據

1、《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
2、《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3、《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4、《昌江黎族自治縣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受理條件

保障對象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以下,城鎮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同時實行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相結合的保障方式。
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本縣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低保標準350元/月/人,低收入標準525元/月/人);
2.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的在13㎡以下;
3.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縣城地區非農業常住戶口;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係。

提供材料

1.填寫《昌江黎族自治縣廉租住房申報審批表》;
2、辦理申請登記時,提交如下資料(一式一份):(1)《昌江黎族自治縣廉租住房申報審批表》;(2)申請人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本等原件及複印件;(2)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已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複印件、離婚協定或法院調解書的相關材料的複印件,未婚證明由民政局出具;(3)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城鎮低收入家庭證明書》。

表格下載

《昌江黎族自治縣廉租住房申報審批表》

常見問題

問:怎樣領取《廉租住房申報審批表》?
答:到縣住建局領取或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下載。
備註:常態化行政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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