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醫療糾紛調解處置辦法》是為了有效處置醫療糾紛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醫療糾紛調解處置辦法
- 發表機構:政務公開辦
- 發表時間:2017年12月11日
《寶雞市醫療糾紛調解處置辦法》是為了有效處置醫療糾紛制定的辦法。
《寶雞市醫療糾紛調解處置辦法》是為了有效處置醫療糾紛制定的辦法。第一條為了有效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有關法律...
《條例》明確了醫療糾紛處理的原則、途徑和程式,重點強調發揮人民調解途徑在化解醫療糾紛上的作用,並從鑑定標準、程式和專家庫等方面統一規範了訴訟前的醫療損害鑑定活動。《條例》對不遵守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虛假鑑定結論和屍檢報告...
第三章 醫療糾紛處理 第二十二條 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願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第二十三條 發生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療糾紛應當按照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法務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要求,採取說服、教育、疏導等方法,促使醫患雙方當事人消除隔閡,在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定。要善於根據矛盾...
寶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寶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寶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
調解步驟 當醫療糾紛發生後,醫療機構及時撥打相關專線報案電話,由電話中心向當地醫調委轉報案;由醫調委安排調解員及時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將醫患糾紛由醫院內引導到醫院外解決;根據需要組織評鑑會或合議會對糾紛進行定性、定責、定損、...
解決辦法 醫患糾紛屬於社會管理機制缺陷衍生出的問題,應儘量引入社會力量而不是執法力量進行妥善解決,將原來針尖對麥芒式的醫患雙方民事糾紛發展到有社會組織介入的多方社會問題。就醫患糾紛社會管理而言,引入人民調解,設立醫療糾紛專業性人民...
第五十三條【醫患雙方的法律責任】第五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軍隊醫療機構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辦法】第五十五條【醫療事故處理的依據】第五十六條【生效時間】附錄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2018年7月31日)
1.宣傳、貫徹執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研究制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措施、辦法、計畫,組織實施本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3.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研判;4.管理、培訓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5.辦理...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與患者或者患者家屬引發的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醫療糾紛處置。 第四條 開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是區別於行政調解、醫患協商、司法調解的一種醫療糾紛解決方式。醫療糾紛的調解應當遵循自願...
第三條本縣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糾紛的預防與處置,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第四條醫療糾紛的預防與處置應當遵循預防為主、依法處理、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做到患方明白、醫方盡職、處置規範。醫療糾紛的調解...
經重新修定的《漢川市醫療糾紛處置暫行辦法》,已於12月1日開始施行。暫行辦法充分吸收借鑑了即將出台施行的《湖北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有關精神,結構上分為總則、應急處置、調解程式、法律責任、附則五個章節,列明了衛生、司法行政、...
《衡陽市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暫行辦法》是衡陽市施行的辦法。為妥善處置醫療糾紛,有效化解醫患雙方當事人的爭議及矛盾,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巫山縣醫患糾紛處置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及依據。為依法合理、及時妥善處置醫患糾紛,維持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護醫患雙方合法利益,維護社會安全與穩定,促進醫學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一條 為有效處置醫療糾紛,維護醫療秩序,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被媒體稱為“寧波解法”,其最主要的做法是在寧波市縣兩級均成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全市所有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和絕大部分城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參加醫療...
《齊齊哈爾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業經2014年9月13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屆二十六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6日起施行。施行時間 2014年9月13日市政府第十五屆二十六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14年12月6日起施行。辦...
該《辦法》分總則、預防、處置、調解、醫療責任保險、責任追究、附則7章39條,自2014年10月15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84號 《成都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已經2014年8月18日市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
津政令第 15 號 《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已於2008年12月22日經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長 黃興國 二○○九年一月一日 糾紛處置辦法 1、為了有效處置醫療糾紛,維護醫療秩序,保護...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和科學調處醫患糾紛,保護醫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機構投訴管理,規範投訴處理程式,改善醫療服務,保障醫療安全和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
濰坊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預防和依法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方、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重大醫療糾紛的應急處置工作。第三條 重大醫療糾紛處置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調解優先、依法處置、公平公正、及時便民原則。第四條 人民調解及行政調解醫療糾紛均不得收取費用,其...
《廣安市醫療糾紛預防及處置辦法》於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發布,文號為政府令〔2011〕37號。引言 廣安市人民政府令 〔2011〕37號 《廣安市醫療糾紛預防及處置辦法》已經2011年9月14日三屆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予公布...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醫療安全,維護醫療秩序,有效預防和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
《重慶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是2000年重慶市發布的檔案。管轄區域 重慶市 主要內容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與處置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四川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