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南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寧南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寧南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寧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南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寧南縣寧府路上段109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事業、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促進文化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活動,指導、監督全縣重點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保護設施建設,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寧南民族文化傳承發展。
(五)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內容及質量。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檢測、安全播出,監管廣播電視服務機構及業務。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和創作規劃、科技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六)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加快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促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
(八)組織實施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產業高質量發展。
(九)指導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發展,對市場經營開展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保衛工作。負責全縣文物保護、管理及監督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監督全縣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活動。
(十一)負責管理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和寧南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監管、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以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事業及產業融合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提高廣播電視服務質量水平。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傳承。鞏固提升文化旅遊首位產業地位,不斷提升寧南文化軟實力和旅遊競爭力。
(十七)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會同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

領導分工

尤光華(局黨組書記、局長),主管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全面工作。負責審計、目標管理工作。
樂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廣播電視、文藝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安全應急、森林草原防滅火、地災防汛、食品安全等工作;分管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股、文化館;協助局長工作。
鄧明鳳(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暨意識形態、信息公開、民族團結、計畫生育、保密、深化改革、公共機構節能、脫貧攻堅、人才、項目立項審批、統戰、群團、政策法規、鄉村振興、幹部人事、財務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圖書館;協助局長工作。
吉次莫日各(凱地里拉景區管理局副局長),旅遊發展規劃、統計、兩項改革後半篇文章、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旅遊品牌創建、招商引資、宣傳行銷,分管旅遊事業發展股、景區管理局工作。
劉華陽(局黨組成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隊長),負責綜合執法、行業監管、文物、移民連心走訪、維穩防邪、掃黑除惡、依法治縣、“七五”普法、禁毒、生態環保等工作;分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文物管理所;協助局長工作。
張靜(局黨組成員、圖書館館長),借調省文化旅遊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和局所屬事業單位保密、信息、績效管理、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信訪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機關和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機關和局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落實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負責受理和辦理州、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綜合協調機關和局所屬事業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重要政策和課題調研。承擔公文的規範性、合法性審核與報備。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二)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股。協調推進文化產業項目投融資、招商和開發建設,促進文化和廣播電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有效推動文化旅遊產業園區、“藏羌彝文化走廊”等建設。積極培育文化骨幹企業,指導文化企業發展,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寧南特色文化、地方民族特色的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協調全縣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推動文化、廣播電視和文物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文物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文物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化扶貧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公益性工程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統籌協調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宣傳推廣和傳習傳播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物行政管理和文物事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文物工作的法規、政策。負責文物的調查、搶救、保護、陳列、展出、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等工作。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監測監管網規劃。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的規劃編制、項目審核、成果推廣等科技發展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檢測和安全播出。綜合協調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有關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縣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融合發展,促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三)旅遊事業發展股。組織推進旅遊首位產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旅遊產業政策。協調推進旅遊產業項目投融資、招商和開發建設,促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積極培育旅遊骨幹企業,指導文化旅遊企業發展,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負責擬訂全縣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行業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和重大活動、重大設施規劃。承擔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推進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負責全縣國家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申報、指導和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康養度假旅遊、生態旅遊等發展。對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監管旅遊經營性活動及服務質量。負責導遊人員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旅遊星級飯店、綠色飯店、主題文化酒店的推薦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監管和行業應急管理工作。協調監督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全縣旅遊扶貧工作。

辦公地址

寧南縣寧府路上段109號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