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定西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定西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31號),制定本規定。

定西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簡稱市文體旅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定西市文體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文體廣電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體廣電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西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所屬地區:定西市
  • 所屬部門:定西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 包翠霞(局長)
機構位置,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位置

定西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及文體廣電和旅遊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業發展,擬訂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推進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統籌協調全市文化旅遊博覽活動及相關節會活動,組織全市旅遊形象推廣,促進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定西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定西全域旅遊。
(四)負責全市文藝事業發展,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對公共服務設施進行監管。深入實施惠民利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效能化。
(六)負責全市民眾性體育、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設定體育運動項目,推廣體育科技成果,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七)協調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實施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八)負責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工作,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九)負責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統計工作,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負責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建設,擬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承擔文物的搶救、保護和文保單位、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調查推薦、申報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定西文化走出去。
(十三)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播電視局、省體育局、省文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及黨的建設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文稿起草、後勤保障、督查督辦、規範性檔案審核、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擬訂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政策,組織起草市政府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二)人事財務科。負責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及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出國境人員政審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及有關局管非獨立核算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擬訂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幹部教育培訓和人才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審材料的審查、報批、聘用等工作。協調運動員聘用、退役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三)行政審批執法科。擬訂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市場政策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體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文體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體廣電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市文化市場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文物商店設立、文物銷售、國有紀念建築物改變用途和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實施原址保護及遷移異地保護或拆除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公共服務科。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鄉村文化振興及文化旅遊扶貧、東西部協作扶貧工作。負責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市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歸口管理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站)業務建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等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指導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推動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全市文化、體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世界銀行等涉外金融機構貸款項目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體育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爭取和引進體育產業發展項目,督促項目實施。指導全市及基層重點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局管體育單位設施建設工作。規範體育場館管理運營,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承擔體育彩票發行監督管理和公益金使用工作。承擔全市文化、體育及娛樂業等統計工作。
(六)資源規劃與鄉村旅遊科(紅色旅遊科)。組織擬訂全市文化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推進全域旅遊、鄉村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景區、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全市文化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爭取和引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項目,督促項目實施。指導全市及基層重點文化旅遊設施、文化公園、基地建設,負責局管文化旅遊單位設施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旅遊統計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文化市場等統計匯總工作。
(七)藝術科。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全市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及以上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全市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直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做好全市專業藝術劇團和民間藝人的管理工作。
(八)非物質文化遺產科。組織全市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創意產品開發及生產性保護工作。負責傳統手工藝振興工作。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業務諮詢和業務培訓,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和資金申報、管理及文化遺產資料庫、網站和新媒體平台等數位化建設工作。
(九)文物科。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物普查,指導考古發掘工作,申報推薦文物保護單位。負責編制、審核全市文物保護維修規劃和博物館、紀念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區域內國家和省市重大項目建設和基本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紀念館收藏文物的鑑定和科學保管及藏品交換、調撥、借展、復仿製工作,指導搶救、徵集社會上珍貴流散文物。負責文物學術研究和科研工作,管理文博系統的學術團體。指導博物館工作,管理全市行業博物館和社會博物館。配合做好文物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承擔全市文物統計工作。
(十)科技信息科。組織協調全市文化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開展全市文化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負責全市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科技企業孵化培育和網路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文化旅遊裝備技術提升。貫徹執行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和行業工程設計、諮詢資質初審工作,指導全市廣播電視計量檢測、技術創新和推廣運用工作。
(十一)節會與推廣行銷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博覽活動、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文化旅遊重大節會計畫和方案,組織有關文化旅遊博覽活動的參展布展。負責全市旅遊形象宣傳,承擔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活動、市內相關節會申辦審核報批、文化旅遊新聞、市內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等策劃工作。承辦全市文化旅遊中外合作檔案的商簽工作,承擔市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我市文化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
(十二)民眾體育科。負責全市民眾體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市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協助舉辦和組隊參加全省及全國農運會、民運會、殘運會、職工運動會及婦女、老年人體育競賽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國家體育標準實施。承擔全市體育單項協會管理工作。
(十三)競賽訓練科。負責全市競技體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市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全市運動隊伍訓練、競賽和訓練基地發展及體育科研工作。組織全市運動會的競賽和我市備戰重大國際、國內運動會工作。承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市體育教練員、運動員的註冊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經營性體育競賽活動的業務審查。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實施和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及有關學生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協助市教育部門舉辦全市學生運動會,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指導我市參加重大青少年國際、國內體育比賽工作。
(十四)宣傳管理科。負責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和重大理論文獻片、記錄片、電視卡通片、電視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組織審查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指導調控電視劇播出。組織開展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及發展和宣傳,監管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審查內容和質量,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傳輸安全保障科。負責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市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公益活動。負責擬定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產業發展項目的編制審核、立項報批、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全市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擬訂全市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設施和電台、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安全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戶戶通”基礎建設及運維管理工作。承擔廣播電視統計工作。
(十六)傳媒機構管理科。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及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安裝和服務、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協調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現任領導

定西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局長: 包翠霞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定西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被授予“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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