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岷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岷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岷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所屬部門:岷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岷縣
機關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辦公時間,領導信息,職務任免,

機關簡介

岷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岷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及文體廣電和旅遊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相關制度方案等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業發展,擬訂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推進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統籌協調全縣文化旅遊博覽活動及相關節會活動,組織全縣旅遊形象宣傳推廣,促進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負責全縣文藝事業發展,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對公共服務設施進行監管。深入實施惠民利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效能化。
(六)負責全縣民眾性體育、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設定體育運動項目,推廣體育科技成果,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七)協調推進全縣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實施全縣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全縣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八)負責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工作,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九)負責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統計工作,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負責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建設,擬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承擔文物的搶救、保護和文保單位、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調查推薦、申報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我縣文化走出去。
(十三)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文稿起草、後勤保障、督查督辦、規範性檔案審核、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的發展、規劃、調研等綜合性檔案的擬訂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務、黨員管理、思想教育、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監察、離退休人員、工會、青年、婦女、政法綜治、計生等工作。負責預算和相財政資金管理及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及有關局管非獨立核算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擬訂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幹部教育培訓和人才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審材料的審查、報送、聘用等工作。
(二)旅遊股
組織擬訂全縣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推進全域旅遊、鄉村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指導全縣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景區、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全縣文化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及基層重點旅遊設施、文化公園、基地建設。組織協調全縣文化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開展全縣文化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負責全縣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科技企業孵化培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全縣文化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博覽活動、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文化旅遊重大節會計畫和方案,組織有關文化旅遊博覽活動的參展布展。負責全縣旅遊形象宣傳,承擔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活動、縣內相關節會申辦審核報批、文化旅遊新聞、縣內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等策劃工作。承辦全縣文化旅遊合作檔案的商簽工作;承擔縣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我縣文化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指導全縣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負責全縣涉旅企業的評定、覆核、管理、審核、申報工作;承擔縣內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行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工作;承擔全縣紅色旅遊工作。承擔全縣旅遊統計工作。
(三)文體股
組織擬訂全縣文化體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文化體育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負責全縣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鄉村文化振興、扶貧等工作;負責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縣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歸口管理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縣圖書館、文化館(站)業務建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等工作。指導管理圖書館、民眾文體等學會工作。擬訂全縣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全縣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縣級及以上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全縣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直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做好全縣專業藝術劇團和民間藝人的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創意產品開發及生產性保護工作。負責傳統手工藝振興工作。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業務諮詢和業務培訓,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和資金申報、管理及文化遺產資料庫、網站和新媒體平台等數位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和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物普查,指導考古發掘工作,申報推薦文物保護單位。負責編制、審核全縣文物保護維修規劃和博物館、紀念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區域內國家和省市重大項目建設和基本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負責全縣博物館、紀念館收藏文物的鑑定和科學保管及藏品交換、調撥、借展、復仿製工作,指導搶救、徵集社會上珍貴流散文物。負責文物學術研究和科研工作,管理文博系統的學術團體。指導博物館工作,管理全縣行業博物館和社會博物館。配合做好文物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民眾體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縣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協助舉辦和組隊參加國家省市農運會、民運會、殘運會、職工運動會及婦女、老年人體育競賽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國家體育標準實施。承擔全縣體育單項協會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競技體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縣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全縣運動隊伍訓練、競賽和訓練基地發展及體育科研工作。組織全縣運動會的競賽和我縣備戰重大國際、國內、省市運動會工作。承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縣體育教練員、運動員的註冊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經營性體育競賽活動的業務審查。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實施和全縣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及有關學生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協助縣教育部門舉辦全縣學生運動會,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指導我縣參加重大青少年國際、國內、省市體育比賽工作。承擔全縣文化、文物、體育統計工作。
(四)廣電股
組織擬訂全縣廣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廣播電視全縣性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和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電視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組織審查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指導調控電視劇播出。組織開展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及發展和宣傳,監管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審查內容和質量,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縣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公益活動。負責擬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產業發展項目的編制審核、立項報批、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全縣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全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擬訂全縣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設施和電台、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安全保護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戶戶通”基礎建設及運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及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安裝和服務、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協調推進全縣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貫徹執行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和行業工程設計、諮詢資質初審工作,指導全縣廣播電視計量檢測、技術創新和推廣運用工作。承擔全縣廣電統計工作。
(五)產業項目股
承擔文體廣電旅遊產業項目的發展、規劃、謀劃、開發、爭取、引進、資源普查和保護等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推動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世界銀行等涉外金融機構貸款項目相關工作。指導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重點及基層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局管單位設施建設工作;規範文體廣電和旅遊場館管理運營,推動標準化建設;承擔體育彩票發行監督管理和公益金使用工作。承擔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產業統計工作。
(六)行政審批服務股
擬訂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市場政策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體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執行文體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體廣電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文化市場統計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行業的涉外事務。落實全縣文體廣電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文物商店設立、文物銷售、國有紀念建築物改變用途和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實施原址保護及遷移異地保護或拆除等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負責文體、廣電和旅遊政策法規的諮詢、宣傳工作,落實普法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辦公地址

甘肅省定西市岷縣岷陽鎮新南街54號。

辦公時間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 石有奎

職務任免

2021年11月9日,岷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石有奎為岷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局長;免去石志平岷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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