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富順縣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是富順縣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順縣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 發布時間:2016年
富順縣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環境空氣品質,有力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大力提升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按照《自貢市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自府辦函〔2016〕38號)和《自貢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年度目標
(一)環境空氣品質目標。2016年,全縣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目標為98微克/立方米及以下,重污染天數比2015年度有所減少。
(二)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標。2016年,全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比例與總量減排年度目標一致。
二、重點工作
(一)狠抓工業污染治理,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減排。
1.工業企業堆場揚塵治理。繼續開展重點工業企業燃料、原料、產品堆場揚塵整治,推進堆場的密閉料倉與傳送、自動噴淋等裝置建設或頂篷、防風牆等設施建設,實行覆綠、鋪裝、硬化等措施。推進粉煤灰、爐渣、礦渣的綜合利用,減少堆放量。
2.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完成有機化工、表面塗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調查,明確綜合整治企業名單。開展汽車修理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情況調查,更新調查情況,專項整治汽車露天噴漆。積極推動無溶劑回收設施的乾洗設備淘汰工作,禁止生產、銷售有害物質含量、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超過國家相關規定標準的室內裝修裝飾用塗料的溶劑型木器家具塗料。全面完成正常營業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工作。
3.加大熱電聯產力度。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繼續推進建成區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完成省上下達年度目標任務。新建工業園區(集中區)要以熱電聯產為供熱熱源,優先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不具備條件的,要根據園區規劃面積配備完善的集中供熱系統。
4.積極推進工業領域清潔生產。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採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裝備,對節能減排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0%以上。
(二)重點整治面源污染,加強城市綜合管理。
1.加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嚴格落實建築施工工地揚塵整治管理制度。積極推行綠色施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全面推行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六必須”(必須圍檔作業、必須硬化道路、必須設定沖洗設施、必須及時灑水作業、必須落實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六不準”(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運渣車輛冒頂裝載、不準高空拋撒建築垃圾、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加強建築工地監督檢查,督促責任單位落實降塵、壓塵和抑塵措施,依法嚴懲違法行為。
2.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整治。加大城市道路綠化景觀建設力度,加強城市道路綠化裸露部分植物的補植補栽工作,減少城市道路兩側裸土面積;加強建築垃圾管理,嚴格審批發放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全面實行建築垃圾密閉運輸;渣土運輸車輛需採取密閉措施,逐步推行安裝衛星定位系統;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加大灑水降塵力度,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掃率增加6個百分點以上;加強城市道路路政養護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審批,減少路面破損和路面施工;加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力度,對拋灑滴漏、帶泥行駛、道路亂開亂挖以及擅自清運工程渣土等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3.強力管控露天焚燒污染。進一步完善縣、鄉鎮(街道)、村莊(社區)三級秸稈禁燒責任體系,將目標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崗位、具體人員,在秸稈集中收割季節,組織農業、環保、公安等部門加大現場巡查頻次,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露天焚燒行為。建立秸稈收集、處置機制,加快推進我縣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的建設。加強城市建成區露天焚燒管控,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城中村居民、環衛工人、拾荒者等群體露天焚燒污染危害的宣傳教育,嚴禁露天焚燒垃圾、雜物等行為。對擅自焚燒垃圾、樹葉和雜物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處罰。
4.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加大縣城區餐飲業油煙整治工作力度。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嚴把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選址關。嚴格飲食服務經營場所的環保審批,推行餐飲業排污許可證制度。大力推進縣城區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油煙治理。大力推廣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鞏固露天燒烤專項整治成果,嚴防反彈。全面完成縣行政中心空氣自動監測站2公里範圍內餐飲企業、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油煙淨化裝置安裝工作。
5.加強煙花爆竹污染防治。完成縣城區煙花爆竹禁燃區劃定工作。嚴格控制縣城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網點布設,加大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宣傳力度,依法查處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三)統籌機動車污染防治,加強城市交通管理。
1.加強城市交通管理。繼續最佳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規劃,推廣城市智慧型交通管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提高公共運輸出行比例,在城區現有主幹道上逐步開闢設定公交專用道。加強步行、腳踏車交通系統建設。
2.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採取限制“黃標車”轉移登記、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等措施,加快“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進度,完成省市下達的年度淘汰任務。
3.全面提升燃油品質。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抽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督促中石油、中石化所屬加油站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和柴油,占比達到50%。
4.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電動汽車充電站/樁等配套設施建設,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車中使用新能源和清潔燃料的公車比例達到60%以上。加快天然氣加氣站建設,完善全縣天然氣加氣站網路體系。
(四)積極淘汰落後產能,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1.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按照國家和省淘汰落後產能政策,進行摸排清理,制定年度淘汰企業(設備或生產線)計畫,並督促落實。
2.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有效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要求,堅決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不得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的煤電、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
3. 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加快節能環保裝備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發展壯大節能環保裝備產業。
(五)推進能源清潔利用,積極調整能源結構。
1.積極控制煤炭使用,加大能源結構調整最佳化。制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嚴格限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快制定和完善切實可行的清潔能源替代方案,加大天然氣的供應,加快實施煤改電、煤改氣工作。到2016年底,煤炭、天然氣消費比重完成省上下達的目標。
2.推進煤炭清潔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禁止工業企業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質煤炭。
(六)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強化基礎能力建設。
1.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完成我縣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網路建設,實現與省總站的聯網並在其發布平台上實時發布空氣品質監測數據。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管理,提升數據綜合分析能力,按照自貢市空氣品質預報預警體系要求開展工作。繼續推進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和自行監測信息公開,加強現場端的運行管理和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嚴肅查處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不正常運行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2.強化環境科技支撐能力。不斷提升大氣環境保護科研能力,配合開展川南城市群灰霾污染防控重大科技專項研究,完善區域大氣污染源清單,探索區域灰霾污染特徵和成因
3.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體系。繼續推進全縣重污染天氣預警監測體系建設,開展重污染天氣過程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推動環境空氣品質預報工作。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演練。
4.加大重污染天氣條件下氣象干預力度。積極推進人工影響天氣改善空氣品質業務能力建設,協同建立跨區域人工消減霧霾作業機制,強化重污染天氣條件下氣象干預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建立了分管縣長為召集人、縣相關部門為成員的富順縣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部署我縣大氣污染防治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具體工作。縣大氣辦設在縣環保局,負責牽頭組織我縣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並對推進落實情況開展檢查、督促和通報。
(二)加強聯防聯控。繼續做好川南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涉及到我縣的相關工作,包括信息互通共享、聯合執法監督、區域環評會商以及應急預警聯動等。
(三)嚴格考核制度。縣政府與相關牽頭責任部門簽訂《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責任書》,將重點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責任追究”制度要求,推行預警約談和責任約談,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加強執法檢查。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類大氣污染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各類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加強信息公開。按月公布縣空氣品質,及時發布環境空氣品質監測及預報信息,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和傳播,提高社會公眾防範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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