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國家稅務局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現有在職幹部職工863 名,內設13 個科室、2個事業單位,下轄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墉橋區、經濟技術開發區6個縣區局與稽查局、辦稅服務廳2個直屬機構,承擔全市3萬餘戶各類納稅人的稅收徵收管理任務。近年來,在省國稅局和宿州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圍繞 “規範一切、和諧全局”的工作思路,不斷強化稅源管理、稅種管理、隊伍管理,努力實現征管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實現了“三個文明”的協調發展,全面進步。稅收收入由1994年的2.7億元增長到2007年的11.46億元,連跨億元台階。12項征管質量指標有11項位居全省前列。市局連續榮膺第六、七、八屆省級文明單位,先後多次被市委、政府評為文明單位、目標管理優秀單位、執法責任制先進單位、政風評議滿意單位、“四民”活動先進集體,並被市文明委、市文行委推薦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學習型組織標兵單位。市局辦稅廳榮獲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全系統所有縣區局均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3個縣局被評為第八屆“省級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州市國家稅務局
  • 所屬地區:宿州市
  • 管理範圍:國家稅務
  • 屬性:政府機關
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垂直,直屬機構,事業單位,領導信息,獲得榮譽,

內設機構

市局內設11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科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
1.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
負責組織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流轉稅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所得稅管理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財務制度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國際稅務管理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的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進出口稅收管理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負責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管理普通發票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稅款緩繳、呆賬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計畫徵收科(與辦稅服務廳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稅服務廳(與計畫徵收科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財務管理科
負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管理機關財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0.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科級,掛靠人事教育科) 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
11.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

派出機構/垂直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下轄墉橋區、經濟技術開發區2個區級國家稅務局,下轄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4個縣級國家稅務局。
縣(區)局機構設定及職責
縣(區)局按照縣和市轄區行政區劃設定,級別為正科級
(一)內設機構
縣(區)局一般內設7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股級
對轄區面積廣、納稅戶數多、收入規模大且稅務人員在150人以上的縣(區)局,或實行集中徵收、大量撤併稅務分局的縣局,根據工作需要,增設1-2個稅源管理科,但其內設機構總數最多不得超過9個。
對轄區面積小、納稅戶數少、收入規模不大,且稅務人員在50人以下的縣(區)局,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減少其內設機構,將人事教育科與監察室合併,改稱政工科,設專職監察崗位。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及系統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業務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外事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計畫徵收科(與辦稅服務廳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稅服務廳(與計畫徵收科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直屬機構
縣局設1個直屬機構,即稽查局,級別為正股級。
稽查局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縣局稽查局內設綜合、選案、稅務檢查、案件審理、案件執行5個股。
(三)事業單位
縣(區)局設1個事業機構,即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直屬機構

市局設1個直屬機構,即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工作;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局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即綜合科、選案(協查)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事業單位

市局設2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戴澤清
男,漢族,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1986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稅務局稅政一處辦事員、科員,安徽省人民政府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副主任科員,安徽省國稅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主任科員、副處長,合肥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宿州市國稅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全和
男,漢族,大專學歷,中共黨員。1972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宿縣地區稅務局監察室科員、副主任,宿縣地區國稅局監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碭山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原縣級宿州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宿縣地區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兼二分局局長,宿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宿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常先剛
男,漢族,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1981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宿縣地區財稅局辦事員,宿州市稅務局南關稅務所副所長,宿縣地區稅務局稅政一科辦事員、科員、副科長,宿縣地區國稅局流轉稅科副科長、科長,宿州市國稅局流轉稅科科長,宿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宿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靳小豐
男,漢族,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8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淮北市稅務局稅收專管員、科員,淮北市國稅局團委書記、征管科副科長、科長,淮北市烈山區國稅局局長,宿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宿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孫立志
男,漢族,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8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渦陽縣稅務局縣直稅務所專管員、副所長;渦陽縣國稅局稅政股股長、義門分局局長、高爐分局局長;亳州市國稅局國際稅務管理科科長、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科長,宿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總經濟師:李 平
男,漢族,專科學歷,中共黨員。1982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宿縣稅務局稅收專管員,宿縣地區稅務局稅政科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宿州市國稅局人事科副科長、科長,掛職靈璧縣國稅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宿州市國稅局流轉稅科科長、人事教育科科長、稽查局局長,宿州市國稅局總經濟師。
宿州市國家稅務局總會計師:朱 林
男,漢族,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2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泗縣稅務局稅收專管員、科員、副股長、股長,泗縣國稅局稽查分局局長,泗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宿州市國稅局征管科副科長、科長,宿州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埇橋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宿州市國稅局總會計師。

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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