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

宣漢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是宣漢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制定的職責。

宣漢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
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和職能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制定本行政區內縣道以下(不含縣道)道路、場鎮和公安交警部門指定道路的交通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和普及率。
三、在鄉鎮人民政府授權下與村、企業、學校等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定期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四、深入分析本行政區內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定期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和整治工作。
五、建立本行政區內機動車及駕駛人員信息台賬,實現對車輛、駕駛人戶籍化管理。
六、定期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內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治理。
七、組織交通安全管理員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糾工作,收集固定交通違法證據,及時向相關執法部門舉報。
八、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車管業務。
九、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現場維護、善後調解處理工作。
十、完成鄉鎮人民政府和職能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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