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會人員
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陶明倫主持。
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何樹山、
王翠鳳、韓軍、魏曉明出席。
列席會議的還有各設區的市和省直管縣(市)及部分縣區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省人大常委會各機構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部分基層立法聯繫點負責同志。
會議議程
(2023年11月14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一、審議《安徽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修改稿)》;
二、審議《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
三、審議《安徽省土地監督檢查條例(草案修改稿)》;
四、審議《安徽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草案)》;
五、審議《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修訂草案)》;
六、審議《安徽省徵兵工作條例(修訂草案)》;
十八、審議省人民政府關於2022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書面);
十九、審議省人民政府關於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
二十、審議省人民政府關於我省最佳化涉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
二十一、審議省人民政府關於《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
二十二、審議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動全省種業發展情況的報告;
二十三、審議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二十四、審議人事任免案。
會議內容
一、會議聽取了魏曉明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的關於檢查《安徽省養老服務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說,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省養老服務制度機制逐步完善,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持續發展,醫養康養結合穩步推進,法治對我省養老服務和養老事業發展的引領和保障作用不斷凸顯。下一步,要進一步壓實法律責任,強化要素保障,著力解決存在的矛盾問題,推動我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會議聽取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陳軍受省政府委託作的關於《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報告說,“十四五”以來,全省上下有效推動《綱要》落地實施,主要指標、主要任務、重大專項工程行動實現“時間過半、任務過半”。下一步,將針對規劃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精準發力,加大工作推進力度,確保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三、會議聽取了省財政廳副廳長孟照紅受省政府委託作的關於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報告說,近年來,我省不斷統籌國有金融資本戰略布局,最佳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支撐。下一步,將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依法依規管好用好金融國有資產,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四、會議聽取了省政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樊忠厚受省政府委託作的關於我省最佳化涉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說,近年來,我省持續對標提升最佳化服務,全力保障重點項目推進,全面拓寬外向型企業發展空間,吸引和利用外資水平、外貿規模質量持續提升。下一步,將堅持多措並舉、協同發力,持續最佳化涉外營商環境,積極賦能現代化美好安徽建設。
五、會議聽取了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潘鑫受省政府委託作的關於深入推動全省種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報告說,近年來,全省上下紮實推進“種質資源保護利用、種業創新攻關、企業扶優、基地提升、市場淨化”五大行動,種業強省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下一步,將築牢種質資源和種業基地“底板”,補齊育種創新“短板”,加快種業強省建設步伐。
六、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安徽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安徽省土地監督檢查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說明,法制委員會委員潘法律、潘成森、吳椒軍分別作了說明。
七、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將《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修訂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受主任會議委託,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冰冰作了說明。
八、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2022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
九、會議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和人事任免案。
會議成果
一、會議通過了《安徽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安徽省土地監督檢查條例》,修訂通過了《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
二、會議審查批准了《合肥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淮北市城鎮排水管理條例》《亳州市濕地保護條例》《宿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保護促進條例》《蚌埠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阜陽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宣城市養犬管理條例》《銅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條例》《池州市旅遊垃圾管理辦法》。
三、會議通過了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現在,省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721名。
四、會議通過了關於接受孔祥喜辭職請求的決定。現在,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實有組成人員66人。
五、會議通過了人事任免案。
會議發布
決議決定
(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孔祥喜提出辭去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人事任免
(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
康燕為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鄧言輝為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郭偉為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董彬為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高軍為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馮偉為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照元為安徽省白湖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二)
免去:
康燕的安徽省廬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鄧言輝的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馮偉的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彭庭國的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宋翔雲的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徐善林的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符義法的安徽省白湖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張曉潤的安徽省廬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邵軍的合肥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三)
任命:
周斌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餘思民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張永會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廖永結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馬士鵬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宋鑫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劉穎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二庭副庭長;
李曉茜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二庭副庭長。
(四)
免去:
沈建紅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項向黨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牛富文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周斌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餘思民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張永會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二庭副庭長職務;
胡萍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五)
任命:
李行進為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劉苹為安徽省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六)
免去:
李行進的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孔祥喜的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莊慶生的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會議紀要
陶明倫指出,“十四五”規劃實施以來,我省堅持以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徽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緊緊把握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
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和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的重大機遇,紮實推進各項主要任務落地落實,規劃綱要總體執行情況良好,安徽經濟總量躋身全國第一方陣,區域創新能力持續提升,為全面完成“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和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打下了堅實基礎。
陶明倫強調,要抓住我省處於厚積薄發、動能強勁、大有可為上升期關鍵期的難得機遇,緊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把貫徹落實中央部署省委要求與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銜接融合起來,錨定“三地一區”戰略定位,突出“七個強省”建設要求,乘勢而上,奮發有為,全面融入長三角,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強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建設,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實現經濟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確保全面完成“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加大省及各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宣傳普及力度,推進法規全面有效實施,持續釋放法治紅利,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快完善配套政策舉措,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深入學習貫徹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完善對金融企業的監管,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當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和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持續強化對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陶明倫強調,要堅持
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健全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政策體系,強化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務,依法守護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呵護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聚焦加快建設種業強省目標,加大種業“卡脖子”關鍵技術攻關和重點品種研發力度,推進種業發展與農業特色產業有機融合,推動現代種業全鏈條融合協調發展,為振興民族種業、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貢獻安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