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意見》意在為加快安徽省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把社區服務業逐步培植成新興產業,特提出該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意見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文號:皖政[2001]34號
- 發布日期:2001-05-10
檔案字號
內容
我省社區服務業有了一定的發展,但從總體上看,還處在起步階段,設施少、規模小、檔次低,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不相適應。
社區服務是在改革開放中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是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方面,也是安置下崗職工再就業,拓展第三產業的一個新的經濟成長點。
我省社區服務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十五”期間,各市所轄的區、每個縣級市都要興辦(改建)一所功能齊全並具有指導示範、輻射作用的社區服務(指導)中心,建築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
今後5年內我省社區服務按照前3年打基礎,求發展,後2年上規模、上水平的運作思路,培育典型,全面鋪開;把社區服務業與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發展第三產業、安置下崗職工結合起來,在全省初步形成以社會投入為主體,實體化、產業化運營為支柱,專業化、規範化管理為手段的社區服務體系。
堅持國家支持,集體、個人、內資、外資一起上的方針,採取有償、低償、無償相結合等多種形式,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加快社區服務業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是社區服務中心建設。
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努力壯大社區服務專職隊伍。要面向全體社區成員,開展多層面、多領域、全方位服務,使市、區、街、居相互銜接,相互配套,優勢互補,形成系列,75%的城區和90%的街道要有一支穩定的、具有實踐經驗的專職社區服務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其中中心城區社區服務志願者要達到本社區居民的1%以上。
要著力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努力為下崗職工再就業服務。社區服務中心(站)要根據轄區內下崗再就業工作實際,積極與勞動保障部門配合開展職業介紹服務,與教育、科技主管部門配合,利用屬地教育機構、科研單位的優勢,開展切實可行的各種專業技能培訓,直接吸納和通過中介間接安置下崗職工。
(一)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發展社區服務業的規劃和政策,實行行業巨觀管理,逐步實現社區服務工作制度化。
(二)社區服務中心、老年公寓(托老所)、幼稚園、傷殘兒童寄託所、殘疾人康復(教育)中心等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婚姻介紹等服務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三)對為社區服務新辦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文化教育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四)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取得的營業收入,個人自其持下崗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個體工商戶自其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可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
(五)強化社區衛生服務。各地要在當地《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原則指導下,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充分利用現有衛生服務網點,最佳化資源配置,實施結構調整。
(六)新建小區和舊城改造,要把居委會辦公用房和公共設施建設納入總體規劃。新建小區經綜合驗收合格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提供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產權屬當地人民政府。
(七)鼓勵和支持大中專畢業生從事社區服務業。對從事社區服務的大中專畢業生,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實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檔案、保留身份、工齡連續計算等問題,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為發展非國有經濟做好人才人事服務工作意見的通知》(皖政辦〔1998〕40號)辦理。
(八)屬於物價主管部門定價範圍的服務項目,物價部門要本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原則,區別不同的服務對象,建立標準有別的社區服務價格體系,對老弱病殘等福利性的服務價格實行優惠。
(九)“十五”期間全省省轄市中的區和每個縣級市都要改造(或新建)一所區(市)級社區服務中心。各地要統籌規劃、分年實施。省每年選擇若干個社區服務示範城區由省計委以社區服務項目列入全省第三產業發展計畫,並用三產引導資金給予適當扶持;
為加強全省社區服務業的組織領導,省政府建立社區服務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負責同志召集和主持。各地可參照建立相應機構,並把社區服務列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統一規劃部署社區服務工作。
充分挖掘社區內現有資源,積極利用破產。轉產企業的閒置廠房和社區內的醫院、幼稚園及其他事業單位的閒置房屋和設施,鞏固壯大社區服務陣地。要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將非經營性的內部福利設施向社會開放。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