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在2012.12.31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2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2年12月31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在2012.12.31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已經2012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12月31日依據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省政府對省級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集中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2.01.11 實施時間 2002.01.11 為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依法行政,經認真清理,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省政府規章和省政府檔案中的57項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見附屬檔案一、附屬檔案二)。附屬檔案一:省政府規章中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014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經研究決定,精簡調整一批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總計64項。其中,取消5項,下放6項,轉變管理方式11項,合併27項,凍結2項,部分取消和下放13項。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精簡...
2.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省政府開展了新一輪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對省直45家單位實施的707項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確定保留省級行政審批項目320項,取消、調整387項,減少行政審批項目達54.7%,承諾時限比法定時限平均壓縮51.2%,並以省政府245號令對外公布,固化清理成果。成立省政府部門行政職權清理審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屆五中、六中全會和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發展、富民強省,省委、省政府決定,今年在全省開展集中整治和改善經濟發展環境活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整治和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
行政審批信息。各級政府加強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確認工作,及時調整信息公開內容,向社會公布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審批目錄。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加強審批事項辦理的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努力實現陽光審批。省政務服務中心全年審批服務辦件285.6萬件,按時辦結率99.9%,民眾評價滿意率99.9%。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行政審批監督制度,促進本級行政審批機關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審批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對違法違紀實施行政審批行為的檢舉、控告,依法做出處理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門負責審查同級政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中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據、內容、程式、...
4.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清理規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進一步降低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則規範辦理。二、健全行政審批管理制度5.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公開制度。按照依法設定、科學分類、統一規範、動態管理和信息公開...
三是推進行政監管權力陽光運行。在環境項目審批與驗收中,各地嚴格執行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後公示,除在網站、報紙等媒體上公布建設項目信息外,在項目影響範圍內的社區、居民集中居住點進行紙質公開,讓監管權力置於人民民眾的監督之下。四是維護市場秩序。依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設立“信用安徽”網站,向...
政府預決算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三公”經費細化說明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三是集中統一公開政府採購信息。明確“中國安徽政府採購網”為全省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媒體,及時、完整、準確公開採購項目公告、採購檔案、採購項目預算金額、中標或成交結果、採購契約等項目信息,公開投訴處理決定、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管...
建立行政審批事項公示制度。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涉及企業的審批事項定期或者根據需要進行清理,編制涉及企業的審批事項目錄,載明審批依據、內容、條件、期限、程式和單位等內容,向社會公布。(二)行政機關辦理審批事項,應當簡化辦事程式。對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歸併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第一批)清理結果的決定》在2002.09.10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第一批)清理結果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2年09月10日 實施時間 2002年10月01日 頒布單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
同時,在省發展改革委入口網站開設“最新公開信息”專欄,對發展改革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建議提案辦理答覆、 “三公經費”支出、部門決算情況、項目審批結果等均向社會公開。二、注重政務公開制度保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1.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建設。結合省發展改革委實際,制定出台《安徽省發展改革委2017年政務公開政務服務...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審批事項,有4項國務院已按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了相關法律,現一併予以公布。 各地區、各部門要繼續堅定不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
貴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64號 《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15年6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陳敏爾 2015年6月12日 全文 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經審核,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審批項目6項,...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所屬行政機關執行本辦法情況納入政府權力運行監督內容。本辦法由各級政務服務機構組織實施。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辦法 (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1號公布 根據2019年2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許可...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審批項目,有8項國務院已按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了相關法律,現一併予以公布。 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
《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14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7月11日 經審核,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10項,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21項,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
清理後確認保留的行政許可實施主體67個,其中法定的行使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38個,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29個。未列入本決定的其他垂直管理的行政許可實施主體按《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的規定執行。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貫徹實施...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審批事項,有4項國務院已按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了相關法律,現一併予以公布。 各地區、各部門要繼續堅定不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防風險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投資的關鍵作用,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新形勢下深入推進全省項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1] 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充分發揮投資關鍵作用深入推進項目工作的意見 發布機構 安...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要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繼續堅定不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總計29項)2.國務院決定部分取消...
合肥市教育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1號)第二十九條。《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45號)附屬檔案3第6項。經審查,對修改後的《合肥濱湖職業技術學院章程》予以確認,並將新章程向社會公布。合肥濱湖職業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