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精簡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 外文名:Anhu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decision on streamlining adjustments a number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items
- 發布時間:2014年1月10日
- 發布者:安徽省人民政府
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經研究決定,精簡調整一批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總計64項。其中,取消5項,下放6項,轉變管理方式11項,合併27項,凍結2項,部分取消和下放13項。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精簡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落實工作,對取消的審批項目,要落實監管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下放管理層級的審批項目,要抓緊完成工作銜接,最佳化辦理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對轉變管理方式的審批項目,要研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實現從行政審批向一般管理和主動服務轉變。省編辦、省監察廳、省法制辦、省政務公開辦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精簡調整行政審批項目銜接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