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兒童保護制度是旨在依法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和義務的一項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婦女兒童保護制度
- 作用:依法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 相關人物:姜力
- 性質:一項制度
婦女兒童保護制度是旨在依法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和義務的一項制度。
婦女兒童保護制度是旨在依法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和義務的一項制度。資料 編輯 2013年3月8日下午3時,在梅地亞新聞中心的記者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民政部副部長姜力表示,正起草制定婦女兒童保護制度,各地將建婦女兒童保護中心。
第二條 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
第五條 婦女應當自尊、自信、自立、自強,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履行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第二章 主管和執行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婦女、兒童保護工作。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設立婦女兒童保護委員會...
《包頭市婦女兒童保護條例》是1990年5月27日經包頭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1990年8月21日經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1992年9月25日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
第八條 婦女應當自尊、自信、自立、自強,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義務。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婦女、兒童保護工作。市、區縣設立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委員會,負責檢查、指導、協調各部門、...
(二)生產、銷售對兒童身心健康有害的食品、藥物、用品和玩具;(三)出售或散布帶有暴力、色情、恐怖和其他內容不健康的視、聽讀物。第四章 保護組織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婦女兒童保護工作。自治區、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盟行政...
《浙江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是1986年2月28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地方法規。中文名 浙江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 發布日期 1986-02-28 生效日期 1986-02-28 所屬類別 ...
遼寧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規定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五日遼寧省第六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為了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培育兒童健康成長,堅決同歧視、虐待...
《江西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是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一份地方法規。中文名 江西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 外文名 Provisions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
第一條 為了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婚姻法、刑法等有關法律,結合我省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受憲法、法律保護。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應廣泛對幹部和民眾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和共產主義...
1984年10月31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85年1月1日起施行。文首 為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貫徹實行男女平等的原則,撫育、培養兒童健康成長,充分發揮婦女在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
第一條 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基層組織,都必須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
《山東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是1986年9月9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地方性法規,由1986-09-12生效。【發布單位】81501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6-09-12 【生效日期】1986-09-12 【失效日期】...
第二條 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
第二條 切實保護兒童、嬰兒的人身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第三條 保護婦女、兒童、嬰兒合法權益是一切國家機關、軍隊、學校、企業事業組織、人民團體及公民的職責。對侵犯婦女、兒童、嬰兒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機關、軍隊、學校、企業事業組織...
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包括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兩部份。因為婦女和兒童同屬社會的弱勢群體或總體較弱群體,需要受到特殊的法律保護和政策扶持才能更好地生活、學習和工作等,所以人們習慣把婦女和兒童放在一起。中國婦女發展綱要...
第一條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作用,撫育、培養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有關法律,結合山西省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
1985年6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85年6月27日公布。第一條 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各族婦女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作用,撫育培養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
(一)要大力宣傳憲法和法律關於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各項規定,使廣大幹部和民眾知法守法,使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運用教育的、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堅決同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鬥爭,...
各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婦女發展規劃的實施以及監測、評估工作。第七條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科學監測、評估婦女發展狀況的性別統計制度,為相關決策提供客觀、全面、準確的依據。第八條市和區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
1985年2月28日上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5年3月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號公告公布施行。第一條 為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事業中的作用,保障兒童在德、智、體等...
第二條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禁...
河北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規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1.23 實施時間 1984.01.23 第一條 為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撫育培養兒童健康成長,充分發揮婦女在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根據中...
(一)要大力宣傳憲法和法律關於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各項規定,使廣大幹部和民眾知法守法,使婦女自尊、自愛、自重、自強;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運用教育的、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堅決同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鬥爭,...
《海南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規定》是1989年7月28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1989年8月20日頒布印發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30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9-08-20 【生效日期】1989-08-20 【失效日期】【...
1987年1月21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7年1月22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十號公布 1987年1月22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結合我省...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加強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工作機構與各項制度,為婦女依法行使權利提供必要的條件。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縣級以上...
勞動保險、計畫生育和婦幼保健方面有關婦女、兒童福利待遇、安全措施的規定,改善婦女的勞動環境和條件,加強婦幼衛生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婦女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生理衛生時期的保護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三年組織一次對前款規定以外的城鎮婦女和農村婦女的婦科疾病普查。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在制定涉及女職工的勞動保護、生活福利、社會保險等規章制度時,在辭退女職工或者給予女職工行政處分時,應當徵求...
第十五條 企業在轉換經營機制、實行勞動制度改造改革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視和排斥女職工。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對婦女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依法給予特殊保護,不得安排國家規定不適合婦女從事的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