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攤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意在為了加強攤點食品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和《山西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攤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1992-05-20
- 生效日期:1992-05-20
《太原市攤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意在為了加強攤點食品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和《山西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太原市攤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意在為了加強攤點食品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和《山西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簡介 【...
第五條 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應當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衛生、無毒、無害,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的食品安全負責...
第五條衛生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依法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進行監督管理:(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的綜合...
第一條 為保證食品衛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增強人民體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
衛生部門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綜合協調,加強整治情況信息收集、綜合分析和上報。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街頭食品攤點進行集中整治。公安機關配合各職能部門依法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確保環節監管無縫隙...
為了規範餐廚廢棄物管理,維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保障食品安全,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內容解讀 太原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餐廚廢棄物管理,維護城鄉容貌和環境...
第二十條 上市牛奶的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無毒無害;包裝標識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第二十一條 從事牛奶加工的生產人員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健康證,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凡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鄭州市飲食攤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是鄭州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露天場所飲食攤點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河南省食品衛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
第十八條 上市牛奶的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無毒無害;包裝標識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第十九條 從事牛奶加工的生產人員,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健康證,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凡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及其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三)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和信息發布。(四)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初審;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
南京市飲食攤點衛生管理暫行辦法 (1986年6月11日)第一條為防止食品污染,預防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等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江蘇省飲食行業衛生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食品商販和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和《南京市...
街頭食品經營攤點應當方便民眾,相對集中,實行划行歸市,定點定位經營。第四條 鼓勵和保護社會團體、個人對街頭食品衛生進行社會監督。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和控告。第二章 衛生監督 第五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是本市...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生產經營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國家法律和相關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第五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一...
1984年10月21日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基本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對食品商販衛生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食品商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