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3月13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3月13日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在1999.03.13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集貿市場的監督管理,促進集貿市場的建設和發展,維護市場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綜合治理占路集貿市場的通告(津政發〔1999〕37號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為了加強占路集貿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綜合治理,創建良好的市場環境秩序,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199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以及《關於對城市道路環境秩序進行綜合治理的...
法制委員會經同有關方面研究認為,本規定的宗旨是適應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明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關於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監督管理、食品安全檢查的具體規範,在食品安全法、本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中已經有明確規定,本規定草案可以不再規定。法制委員會...
1994年2月21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1994年2月21日公布施行。第一條 為促進商品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正常交易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商品交易是指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實物交易。第三條 在...
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決定:二、修改下列地方性法規有關行政強制執行的規定 5.《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修改為: “對責令限期改正,責任者拒不改正,其後果已經或者將造成環境污染的,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可以採取代為改正措施,所需費用由...
(津政發[1995]27號)、《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嚴禁車輛撒漏污染道路的通告》(津政告[1987]1號)、《天津市城市容貌標準》(津政發[1997]30號)、《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經市政府批准,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環衛局三局津價費字[1996]第20號)等一系列有關加強環境衛生管理的規章、規範性檔案的...
在本市範圍內開辦的各類市場,都必須按照市政府頒布的《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場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的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註冊登記,按照市政府《批轉市市場規劃聯合辦公室擬訂的的通知》(津政發〔1992〕29號)要求重新審定,未經登記、批准和未經重新審定的,按違章占路處理。開辦單位...
施工單位不使用密閉運輸車輛的,由建設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萬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根據前述標準予以罰款,並按照市建設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安全違規記分辦法進行處理,直至停止施工單位參加施工投標活動。施工單位運輸車輛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清除,並...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天津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主要職能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
第十條 產生生活廢棄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生活廢棄物處理費。生活廢棄物處理費的標準和收費辦法由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第十一條 各級教育和宣傳部門應當加強生活廢棄物治理常識的普及宣傳,增強公眾維護市容環境的責任和意識。第十二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在生活...
(四)關於計量認證與計量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經過計量認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計量公正行(站)發展起來。對這類同樣為社會提供計量公正數據的技術機構,為保證其計量數據的公正性和科學性,國家技術監督局已出台了一些管理辦法,《條例(草 案)》第二十五條對此也...
負責指導黨組織加強黨員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計畫生育工作。負責非公黨建工作。(二十一)財務科。負責擬訂財務管理制度辦法。負責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的收繳和票據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報表的編報、財務分析和財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財務電算化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工資...
2023年5月1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天津市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發布信息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5月11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
《天津市除四害管理辦法》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管理辦法,生效時間是1998年07月03日。簡介 【發布單位】80202 【發布文號】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發布日期】1998-07-03 【生效日期】1998-07-03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具體內容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2號)《天津市除四害管理辦法》...
二是在廉政建設方面,先後制定了《關於創造公正廉潔執法環境和公開高效辦事環境的規定》、《工作人員廉潔守則》等辦法,同時出台了《關於最佳化政務環境,規範執法行為,落實責任追究的決定》。三是在幹部管理方面,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實施了幹部管理、選拔任用、跟蹤考核等制度。四是在作風建設方面,制定...
制定本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和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管理辦法,檢查、推動指導本區各鎮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和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工作,並依法嚴格管理。參與監督全區特別是各鎮政府所在地和園區、居民住宅區、新擴建城鎮道路、集貿市場等工程項目配套市容、...
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集貿市場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並接受動物防疫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禁止家畜家禽活體交易的區域和場所,並向社會公布。第十六條 本市對豬、牛、羊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牛、羊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的管理辦法由市人民...
天津正中農貿市場開發有限公司 天津正中農貿市場開發有限公司於2008年09月0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姜國棟,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經營;食品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網路貨運);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各類工程建設活動等。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日起實施的《天津市畜禽養殖管理辦法》(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4號)同時廢止。條例草案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就《天津市畜牧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條例(草案)》已於2008年10月21...
《天津市家畜家禽屠宰及其產品管理暫行辦法》是天津市為加強對家畜家禽(簡稱畜禽)屠宰及其產品的管理,預防和消滅畜禽傳染病,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身體健康而制定的辦法。該辦法於1994年5月29日以津政發[1994]26號印發。發文通知 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畜牧局制訂的《天津市家畜家禽屠宰及其產品管理暫行辦法...
天津市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為正處級全職能局。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辦法。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1997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發布 2004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公布。於2004年6月21日經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3號)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天津市漁業管理條例》(二)起草過程 自1989年《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以來,市林業局和市水產局分別自1997年和2000年開始為地方法規的制定做準備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會...
本《條例(草案)》主要依據《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的《消防改革與發展綱要》和國務院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參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36號)、《天津市消防管理處罰辦法》(津政發〔1998〕71號)等消防規章中的有關規定,借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法制辦、體改委擬訂的《天津市公物拍賣管理辦法》(津政發[1993]32號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四日)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法制辦、體改委擬訂的《天津市公物拍賣管理辦法》現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天津市公物拍賣管理辦法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一章 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