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天津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是2022年10月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10月,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天津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內容解讀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鄉村建設將取得實質性進展。生態、宜居、美麗的農村人居環境基本實現;布局最佳化、承載力強、系統完備、安全可靠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體系全面形成;保障基本、質效優良、城鄉均等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建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顯著加強,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方案》提出健全“三個體系”,分別是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體系和精神文明建設體系。內容包括,增加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創建區域教育發展共同體、提升涉農職業院校發展水平等措施;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提升農村養老助殘服務水平,推動移風易俗,整治天價彩禮、浪費攀比等不正之風,推廣鄉村治理積分制模式,實現90%以上村莊實行積分制管理等。
按照《方案》,實施“九大工程”。村莊建設發展提升工程,創建100個鄉村振興示範村,精準扶持800個經濟薄弱村,全面提升村莊建設發展水平等。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推動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促進農村公路與鄉村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等。強化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持續提高農村供水保障水平,確保飲水安全,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9.7%等。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農村供電可靠率達到99.955%,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9.99%。發展農村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等。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建設150個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推進鮮活農產品低溫處理和產後減損,推動濱海新區和遠郊五區區鎮村三級商業體系加快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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