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天津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是為了穩妥有序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開展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71號)要求,結合天津市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4年1月1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12日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月12日

內容全文

為穩妥有序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開展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171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聚焦科技創新、產業煥新、城市更新重點任務,進一步盤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質量,以國土空間規劃為統領,以政策機制創新為支撐,推動各類低效用地再開發,實現城市功能完善、產業轉型升級和資源資產質效提升,促進國土空間布局更合理、結構更最佳化、功能更完善、設施更完備,打造一批具有帶動引領作用的再開發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和制度機制,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降低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實現節地水平和產出效益雙提升,為促進城鄉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高質量發展,紮實推進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完善認定標準。制定天津市低效用地調查認定指南,針對低效工業用地、低效城鎮用地、低效村莊用地等類型,明確調查範圍、調查內容、技術步驟和數據來源,提出認定的原則要求。各區可結合自身實際,分區域、差別化細化完善認定標準,作為本區開展低效用地認定的依據。(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各區以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為基礎,以宗地為單元全面調查土地、建築、經濟等信息,分析評價低效用地的規模、結構、分布和潛力,針對存在問題和盤活訴求,系統梳理影響低效用地再開發的難點堵點,形成“兩庫一清單”(低效用地資料庫、歷史遺留用地資料庫和問題清單),夯實項目實施和政策創新基礎。(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市級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規劃策劃統領。各區依據調查認定成果,明確低效用地再開發重點區域,劃定低效用地再開發空間單元,開展空間單元規劃策劃。補齊詳細規劃空白短板,探索同步編制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空間單元內實施層面控制性詳細規劃,探索低效用地再開發規劃審批新機制。按照“成熟一批、推動一批”的原則,各區每年編制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計畫,明確開發主體、實施內容、進度時序等,推動項目有序實施。(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聚焦盤活四類資源。聚焦推動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通過“正向激勵+反向倒逼”,提高產出效益,實現“騰籠換鳥”和提質增效;聚焦盤活低效城鎮用地,繪製區級生產力地圖,強化招商引資和產業導入,深入挖掘商業服務業設施辦公樓宇載體特色,推進產業升級煥新,促進城中村、老舊小區改造,提升空閒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等服務水平;聚焦整治農村零散低效用地,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途徑,實施農村零散低效用地復墾復綠,引導建設用地向城區、園區、鎮區集中;聚焦妥善處理歷史遺留用地、歷史遺留圍填海問題,探索分類處置方式,進一步拓展國土空間,實現存量資源向增量資產的轉變。(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稅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五)加強政策機制創新。探索建立不同產業類型和再利用路徑的政策體系,加強規劃統籌、完善收儲機制和徵收補償辦法、探索資源資產組合供應、完善土地供應方式、最佳化地價政策工具、完善收益分享機制、健全存量資源轉換利用機制、鼓勵科技創新、創新落實財稅金融政策、健全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機制,充分激發低效用地再利用的內生動力。建立健全產業項目用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監管機制,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同向發力,實現對項目招商、供地、運營、退出等全過程的共同監管,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產業轉型升級。探索最佳化低效用地再開發項目審批流程,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審批質效。(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金融局、市稅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六)分批推進項目實施。2024年重點推動實施首批項目,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為全市低效用地再開發積累經驗,形成典型示範引領。各區按照系統化謀劃、一體化推進、閉環式管理的原則,細化實化年度實施項目,加快編制和審批低效用地再開發項目實施方案,全力服務並督促項目實施,形成一批區域辨識度高的標誌性成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業農村委、市國資委等市級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部署階段(2024年1月底前)
1.市規劃資源局按照本方案,制定調查認定指南、試點政策清單。
2.各區制定具體推進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啟動摸底調查工作,編制年度計畫,實施首批試點項目。
(二)推進實施階段(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
1.2024年3月底前,各區完成低效用地底數和歷史遺留用地上圖入庫;2024年6月底前,各區深度挖掘已盤活項目經驗做法,形成首批典型案例;2024年12月底前,市級相關部門初步形成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
2.2025年9月底前,市規劃資源局按照自然資源部的統一部署,開展中期評估;2025年12月底前,各區更新完善低效用地資料庫,市級相關部門最佳化調整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
3.2026年12月底前,各區統籌推進落實試點任務,持續推動項目實施;全市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低效用地再開發長效機制。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7年1月至9月)
2027年6月底前,開展試點工作總結,各區形成工作總結報告;2027年9月底前,市規劃資源局形成全市總結報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的市級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專班,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統計局、市金融局、市稅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為成員單位。市級工作專班組織拉練式觀摩交流和年終總結評估,加強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調度,建立責任清單,細化任務分工,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全力推動試點工作實施。市級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要將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工作專班,統籌開展本區試點工作。
(二)協同推進改革。在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過程中,要與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城市更新、鄉村振興以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等工作統籌結合,深化對改革整體性的認識,加強改革聯動,打好政策“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宣傳引導。加強與媒體對接合作,精準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全面展示典型案例,引導公眾參與和支持。通過工作簡報、定期總結、中期評估、編制藍皮書等方式,推廣典型經驗、亮點做法和創新成效,提升試點影響力。強化項目信息公開,暢通溝通渠道,接受社會監督,有效預防和控制風險,為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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