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公平公正實施社會救助,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精神和民政部等國家部委檔案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共十七條,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6年7月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
- 發文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津政辦發〔2016〕63號
- 發文日期:2016年7月13日
為規範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公平公正實施社會救助,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精神和民政部等國家部委檔案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共十七條,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6年7月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為規範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公平公正實施社會救助,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精神和民政部等國家部委檔案要求,...
2023年1月19日,天津市民政局印發《天津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定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通過過程 2023年1月19日,《天津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定辦法》經天津市社會救助領導小組2022年第一次會議和市民政局黨組會審議通過...
《辦法》增加了低保家庭成員就業扣減就業成本和“漸退政策”,即:對實現就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按照《天津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定辦法》有關規定扣減就業成本。對就業後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天津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實施《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核對跨區域的社會救助家庭成員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可以通過上一級民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第九條本辦法由民政部、工商總局負責解釋,並分別授權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和工商總局經濟信息中心具體承擔社會救助家庭成員工商登記信息...
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加強部門協同,逐步建立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社會救助家庭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住房買賣等信息核對機制,提升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堅持逐步推進原則,以縣級為單位...
第三十一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按照民政部規定式樣,由市民政局統一製作。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附屬檔案:1.天津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批表 2.天津市特困人員自理能力評估表 附屬檔案1 附屬檔案2 天津市 區特困人員自理能...
天津市臨時救助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本市臨時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時效性,規範管理,切實保障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和《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
將其作為當前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強化農村低保規範管理的重要舉措,立足農村和本地實際,不斷完善經濟狀況核查內容,細化核查程式,創新核查方法,加強核查能力,切實形成科學核查農村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的工作局面,為農村低保規範管理奠定...
組織試點單位進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共享的辦法和模式,確保社會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實施,為科學制定有關法規政策,全面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開展提供有力支撐...
加快建立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機構研究制定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辦法,加快建立跨部門、多層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對平台,不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醫療救助...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
《團風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意為進一步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有效實施社會救助制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有效實施社會...
提供智慧型的居民經濟狀況核對能力,徹底改變低保申請重複、混亂、居民收入信息不共享的現狀,實現社會救助公平、公正,切實保障好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產品特點 1. 多元對接。考慮到數據交換格式統一難、網路情況複雜、各部門信息化...
為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權益,《辦法》在現行規定基礎上,按照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的原則,進一步規範了各項社會救助的內容。 (一)最低生活保障。明確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條件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
要下決心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部門職責整合,把分散的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及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救助措施統籌起來,加快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制度相銜接、逐步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使救助工作...
為提高社會救助對象認定的準確性,讓困難民眾及時得到救助,確保我市社會救助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查認定辦法的通知》。本辦法適用於社會救助家庭經濟...
和《甘肅省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甘民發〔2013〕198號)以及《白銀市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市民發〔2013〕24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全縣社會救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邵陽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已經邵陽市人民政府同意,邵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 月25日印發.本辦法自發布 之日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確保各項...
《大悟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我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公平、公正、有效實施社會救助等制度,切實提高政府救助的準確性和公信力,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
第十七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在收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家庭經濟狀況進行信息核對提請後3個工作日內,啟動信息核對程式,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依規查詢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戶籍、納稅記錄、社會保險繳納、不動產登記、市場主體登記...
《啟東市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是啟東市2014年7月19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準確高效認定社會救助對象,公平公正實施社會救助,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第649號令)、《關於建立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
省發展和改革委等15廳、委、局《關於印發》(川民發〔2011〕154號)等檔案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市社會救助對象認定審核工作,提高社會救助的準確性和公信力,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巴中市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實施辦法。
《石首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是石首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提高政府救助工作的準確性和公信力,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
第五十五條[社會工作的作用發揮]第五十六條[支持措施]第十一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七條[社會救助監督管理主體]第五十八條[家庭經濟狀況的申報、查詢和核對]第五十九條[救助管理部門的閱卷權和詢問權]第六十條[社會救助受理機制]第六十一條[...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醫療、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救助工作。負責社會救助政策的落實並監督檢查。負責申請住房保障待遇家庭收入的核查。負責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3)基層政權建設和社會組織科:負責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
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制定、發放管理工作。牽頭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