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消防管理暫行規定》在1990.11.04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0.11.04
- 實施時間:1990.11.04
《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消防管理暫行規定》在1990.11.04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
第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新建、擴建、改建(含內裝修)工程項目和搭蓋臨時建築,必須按照《天津市建築防火管理辦法》和《天津市臨時建築防火管理辦法》執行。第八條 ...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設速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外商投資企業的建設工作由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
《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檔案管理規定》在1999.01.08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的檔案管理,維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簡化審批程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工商局)是外商投資企業的...
3.總投資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按項目建議書立項審批許可權的劃分規定辦理。(三)設立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項目前期工作審批許可權:1.總投資額2000萬...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天津港保稅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管理,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四條 市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的主管機關,對...
行政法規不相適應,或者已被本市新的地方性法規所代替,以及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條例》等13項...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本市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統稱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清算。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清算,是指企業...
《天津市對外商投資企業收費管理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發布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制止亂收費,切實改善投資環境...
商務部決定,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16年第3號)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由於併購、吸收合併等方式,...
外商投資企業應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和天津市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東省消防重點保衛單位暫行規定》等72項政府規章的決定。廢止: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消防管理規定。頒布《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消防管理規定》的...
土地使用費,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在合營期內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繳納的用地費用,不包括征地、拆遷以及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費用。第九條土地使用費根據規定的土地等級和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消防管理規定》,現予公布...
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二十、本規定自1992年1月1日起執行。1990年6月26日國家稅務局制定的《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發票管理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的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十一條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國內外銀行和保險企業,可在保稅區設立營業機構。第二十二條 保稅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收入,按國家《保稅區外匯管理暫行辦法》...
十五、稅務機關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使用的發票進行檢查時,應出示《涉外稅務檢查證》,調出查驗時,應開具證明或收據。十六、不按本規定購買、印製、使用、...
《河北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規定》在1989.06.19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改善我省的投資環境,以利於外商投資企業(指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
第十五條在我市範圍內從事畜禽屠宰、加工、經營、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也適用本辦法。第十六條本辦法的具體套用問題,由天津市畜牧局負責解釋。
《瀋陽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規定》在1991.03.12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我市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
外商投資企業應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和天津市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
第十九條 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應盡的義務外,任何單位不得向其攤派人力、財力、物力。外商投資企業有權拒絕各種攤派,並可向當地政府控告和檢舉,...
第一條為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中外合營企業建設用地的暫行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
第十一條 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外商投資企業的“出口創匯型”、“技術先進型”企業的審查申報及配合有關部門對“兩類”企業的確認和考核。第十二條 本規定執行中...
《黑龍江省外商投資企業中方幹部人事管理暫行規定》意在為加強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中方幹部人事管理,進一步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用人自主...
淄博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及外資企業(以下統稱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根據國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