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
- 成立時間:2008年10月8日
- 辦公地址:揚州市四望亭路2-4號
- 性質:事業單位
- 主管單位:揚州市文物局
- 別名:揚州市世界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
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前身為大運河聯合申報世界文化遺產辦公室。2007年9月,國家文物局確定在揚州成立中國大運河聯合申報世界文化遺產辦公室,以這樣的協調機構,帶動大運河沿線相關城市建立運河遺產保護管理合作、協商和對話...
陸霞,女,漢族,1979年1月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籍貫浙江杭州,200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杭州市園林文物局(杭州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人物履歷 曾任杭州市園林文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24年1月-- 任杭州市園林文物局(杭州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公...
揚州市世界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負責開展大運河文化遺產的價值研究、文化傳承和宣傳弘揚等工作,推動大運河文化遺產活化利用和文旅融合發展,並維護、運行大運河文化遺產監測管理平台。發展和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
本次論壇由文化和旅遊部、江蘇省人民政府主辦,江蘇省大運河文化帶和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江蘇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揚州市人民政府承辦,世界運河歷史文化城市合作組織(WCCO)、中國太平洋經濟合作全國委員會(CNCPEC)、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協辦。活動內容 本次論壇...
2022世界運河城市論壇由文化和旅遊部、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江蘇省大運河文化帶和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江蘇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揚州市人民政府承辦,世界運河歷史文化城市合作組織(WCCO)、中國太平洋經濟合作全國委員會(CNCPEC)、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協辦。活動內容...
2018年世界運河城市論壇是在江蘇省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揚州市委市政府、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中國—東協中心的支持下,由世界運河歷史文化城市合作組織(WCCO)與中國太平洋經濟合作全國委員會(CNCPEC)共同主辦。主題為:“運河城市文化保護、傳承與利用”。會議簡介 本次論壇由一個主論壇和四個分論壇共同...
叄 大運河傳入的國外文化 肆 大運河與宗教文化的傳播 尾聲 新時代大運河的新使命 後記 作者簡介 大運河文化研究專家、揚州大學兼職教授。曾任中國大運河聯合申遺辦公室副主任、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長期專職從事大運河遺產保護與申遺工作,對大運河文化、揚州歷史文化、文化遺產保護和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有...
華德榮,揚州市文物局局長、市大運河世界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揚州地區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曾主編《雷塘數畝田——揚州隋煬帝陵發掘和展示》(廣陵書社,2016年12月)等著述。 仲玉龍,揚州市文物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長期從事揚州地區文化遺產的管理、研究工作,編著有《揚州國粹》(廣陵書社,2015年3...
《辦法》主要依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遵照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中國大運河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點段工作要求的通知》等規範性檔案的要求,參考了文化部《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法》(文化部第54號令)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
10.如何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 274 >> 後 記 289 作者簡介 曾任大運河聯合申遺辦副主任、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多年來,專職從事大運河遺產保護與申遺工作。對中國大運河保護與申遺工作以及運河文化有較深的研究,曾出版過《京杭大運河歷史文化發展》、《京杭大運河遺產監測技術及套用》等專著。
2018年世界運河城市論壇將在揚州舉行。2018年世界運河城市論壇由世界運河歷史文化城市合作組織(WCCO)、中國太平洋經濟合作全國委員會(CNCPEC)主辦,江蘇省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揚州市委市政府、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中國—東協中心支持。今年的論壇主題為“世界運河城市文化保護、傳承與利用”,由一個主...
作者多年從事新聞宣傳和文化研究工作,近十年來,致力於大運河保護與申遺及大運河文化研究工作。曾任大運河聯合申報世界文化遺產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長期專職從事大運河遺產保護與世界遺產申報、管理、研究工作,牽頭或參與多個文化遺產保護與運河文化研究的項目,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資料。對大...
法制委員會研究認為,根據《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此類保護規劃並沒有應當經過人大常委會審批的程式要求,但可以參考《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就此類規劃設定一定的程式限制,即“市大運河遺產保護規劃在報市...
第五條 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利用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統籌指導和推進本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和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各項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研究審議相關重要政策和其他重要事項,協調解決跨區、跨部門的重大問題。第六條 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並做好職責範圍內的...
市、區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具體落實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推進和督促檢查。市、區發展和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宗教事務、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和綠化管理、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廣電和旅遊(文物)、體育等部門...
二是守牢紅線。《辦法》對大運河遺產保護區劃內的“可為”與“不可為”活動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法規、規劃的要求進行設定,明確對保護區劃內“可為”活動進行全過程管理,深化備案、評估、監管標本兼治。三是強化保障。《辦法》明確“市和大運河遺產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大運河遺產保護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寧波市大運河遺產保護辦法 (2013年7月1日寧波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7月5日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大運河遺產的保護,規範大運河遺產的利用,促進大運河沿線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寧波市文物保護管理...
制定條例是我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大運河保護傳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市的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存在著遺產規劃不夠完善、管理職責不夠明晰、傳承利用質量不高等問題,亟需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保護好大運河遺產,傳承好大運河文化,...
(七)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和旅遊資源的保護、傳承、利用;(八)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查處違法建設行為,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能源、行政審批服務等部門和市南四湖流域管理辦公室,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大運河岸線保護管理相關工作。第六條 市人民...
《條例》制定的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決定》《江蘇省文物保護條例》《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文化部《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國家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綱要、江蘇...
(四)加強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工作,開展大運河保護執法工作。第七條 大運河遺產保護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鼓勵通過社會捐贈等方式募集大運河遺產保護資金,用於大運河遺產保護。第八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有依法保護大運河遺產的義務,有權舉報、制止破壞大運河遺產的行為。市人民政府、大運河遺產所在地的縣(市、...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大運河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利用及其監督保障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大運河文化遺產,是指列入本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大運河遺存河道、水工遺存、各類伴生歷史遺存等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與大運河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三條 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遵循科學規劃、分級管理、保護優先、...
該條例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於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共8章66條,即總則、規劃實施、大運河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大運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大運河文化遺產利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發布歷程 2022年3月,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條例》。條例...
對大運河遺產的保護,文化部於2012年制定了《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法》(文化部第54號令),此前我市也針對大運河遺產保護出台了相關檔案。這些規定主要是將大運河作為一條線性活態的遺產進行保護,而對申遺成功以後遺產河道和遺產點的保護規定尚未具體明確。此次制定政府規章,重點是解決對遺產河道和遺產點保護問題,...
劉光明,江蘇高郵人,男,漢族,1971年12月出生。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江蘇省揚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二級調研員,市世界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副 主任 。人物履歷 任揚州市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現任江蘇省揚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二級...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杭州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唐宇力、陸霞 二級巡視員:呂雄偉 一級調研員:趙爭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