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簡介
本次論壇由一個主論壇和四個分論壇共同組成,其中主論壇以“世界運河城市文化保護、傳承與利用”為主題,通過“嘉賓致辭-主旨發言、國際經驗-城市案例、中國行動-江蘇實踐、遺產保護-全球合作”四個環節,展示大運河統籌保護、傳承和利用的“中國行動”,分享全球運河文化實踐經驗,交流全球運河城市發展案例,推動運河世界遺產保護工作。
此外,本屆世界論壇將設定四個分論壇,分別為“
博物館館長論壇”、“文化旅遊合作論壇”、“生態建設論壇”和“運河立法保護論壇”。通過這五個論壇,構成一個涉及到包括運河文化的保護、宣傳、文旅、生態、立法等方面的完整系統,以組合拳的方式,讓與會嘉賓能夠充分的交流觀點,分享經驗、探討合作,形成共識。
除了主論壇和4個分論壇,為期三天的會議期間,主辦方還將舉辦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活動。主要包括中國大運河文物精品圖片展、中國大運河(揚州段)水工技術與智慧學術研討會、大運河揚州核心段濱水區規劃諮詢會、首屆運河主題國際微電影展頒獎、WCCO顧問專家諮詢會和WCCO合作懇談會,致力於運河文化事業的發展。
作為一場國際組織主辦的國際會議,國際元素更加彰顯。本屆論壇充分借鑑國際辦會模式和經驗,更加注重搭建好國內運河城市與世界運河城市的溝通橋樑作用,更加廣泛地薈萃運河文化企業、投資基金和國際志願者,更加廣泛地邀請世界運河城市、運河組織和代表性人物共襄盛會,讓運河文化更好地造福運河城市。已經有來自美國、英國、德國、法國等30個國家,80多個運河城市和地區的百名國外城市市長和專家、學者及企業家志願者參會,還有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內河航道組織等國際組織代表、世界知名博物館館長等嘉賓將出席論壇。
本次論壇還將形成揚州倡議和四個江蘇共識,充分體現國內外與會代表對法治化、科學化推進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和利用,及生態文化旅遊建設的高度認同。
會議日程+發言嘉賓
主論壇
| | |
| |
| |
1、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鄭建邦 2、江蘇省委主要領導 3、愛爾蘭前總理布萊恩·考恩 4、中聯部副部長錢洪山 5、聯合國機構和組織 ①聯合國科教文組織非洲事務助理總幹事菲爾明·愛德華·馬托科 ②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駐華代表處項目協調員融融 |
| |
1、博鰲經驗助推世界運河城市論壇發展與合作(WCCO首席顧問、博鰲亞洲論壇原秘書長周文重) 2、中國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彭福偉) 3、從文化遺產到公眾空間——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江蘇段建設規劃(江蘇省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梅耀林) 4、文化擔當、金融助力、共建大運河文化帶(江蘇省文化投資管理集團總經理、江蘇省大運河文化旅遊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徐寧) 5、傳承大運河精神,共創新時代輝煌(揚州市代市長夏心旻) |
| |
|
| |
1、深度合作推動中國社會組織走出去(中國太平洋經濟合作全國委員會會長蘇格) 2、國際合作推動中國運河文化走出去(外交部外管司司長廖力強) 3、國外運河城市生態文化旅遊保護利用開發案例展示 ①運河與旅遊——WCCO副主席、美國聖安東尼奧市河道管理機構總經理蘇珊·斯科特 ②運河與航運——巴拿馬駐華大使施可方 ③運河與生態——德國丁斯拉肯市政府副市長伊爾迪茲 4、中國城市生態文化旅遊保護利用開發案例展示 ①運河與城市——洛陽市副市長魏險峰 ②運河與遺傳——蘇州市副市長徐美健 5、中法運河城市文化旅遊合作(法國奧爾良市市長奧利弗·加里爾視頻發言) |
| |
1、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中國理念和經驗(國家文物局文保司副司長劉洋) 2、運河國際組織合作(內河航道國際組織主席大衛·白傑靈) 3、主論壇小結,WCCO提出《世界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揚州倡議》(WCCO主席朱民陽) |
| |
分論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關於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地方立法若干思考(原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立法調研課題組組長公丕祥) 2、愛爾蘭運河部保護與利用(愛爾蘭海洋與資源前部長弗蘭克) 3、大運河保護與合理利用的立法思考(江蘇省社科院院長夏錦文教授) |
中國大運河生命共同體的建設與展望(環保部原總工程師、國家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環境保護專家委員會副主任萬本太) | 1、世界旅遊城市合作模式和案例分享(世界旅遊城市聯合會品牌總監才華) 2、日本運河文化及旅遊產業發展(中華文化促進會國際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日本亞洲友好協會理事長徐迪旻) 3、運河文明的光大與旅遊業的擔當(中國科學院旅遊中心總規劃師寧志中) |
| 互動主題一:博物館與城市發展 發言人: 1、浙江省博物館館長陳浩 2、德國奧芬巴赫市博物館館長卡雅·施耐德 3、河南省博物院院長馬嘯林 4、印度加爾各答市印度博物館館長普羅希 5、中國建筑西北設計院總工徐嶸 互動主題二:地方博物館特色發展 發言人: 1、揚州市博物館館長束家平 2、淮安漕運博物館館長汪家寶 3、杭州京杭運河博物館館長葉艷平 4、洛陽隋唐大運河博物館館長孫紅飛 5、聊城中國運河文化博物館館長裴玉娜 | 發言人: 1、法國蘇伊士集團亞洲智慧水務和生態建設技術總監Laurent Gestin 2、江蘇省環保廳副廳長於紅霞 3、法國航道管理局慈善贊助事業主席勞倫特 4、江蘇省高郵市市長潘學元 5、緬甸仰光市市長吳茂茂索 6、美國桑迪亞國家實驗室工程師Ray E Finley 7、揚州大學城市規劃與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高級規劃師劉雨平 8、安徽省淮北市副市長陳英 9、揚州中行行長儲曉慶 | 發言人: 1、揚州市旅遊局張貴聯局長 2、比利時馬賽克市市長約翰內斯·克里默斯 3、阿根廷國立聖馬丁大學木偶學院院長、國際木偶聯合會執行委蒂托·勞倫菲斯 4、山東濟寧市政協副主席戴偉娟 5、美國著名電視編劇、製作人、作家勒內·巴爾塞 6、江蘇省淮安市副市長顧坤 7、法國敦刻爾克副市長蒙塔格涅·讓-弗朗索瓦 8、荷蘭布雷達市副市長Boaz-Adank 9、浙江卓銳公司高級副總裁鮑海勇 10、瑞典語挪威運河協會主席、瑞典Dalsland運河執行長班尼·魯斯 11、羅馬尼亞錫比烏省梅地亞什市副市長克里斯汀·塞爾曼 12、義大利錫耶納市外辦主任Carlo lnfantino | 主題報告 發言人: 1、杭州人大常委副主任張建庭 2、清華同衡城市規劃設計院遺產中心副總工張謹 3、揚州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朱妍 國際交流 發言人: 1、中國政法大學榮譽客座教授、美國斯康星州密爾沃基前市政官比爾·莫納翰 2、美國國家可持續發展中心NCSD總裁方洪 3、城市管理法學專家,揚州大學王毅教授 |
| | | | |
會議成果
揚州倡議
《世界運河城市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揚州倡議》(討論稿)中提出,運河保護要堅持六大理念:
1、樹立整體保護的理念,切實推進運河文化公園、博物館建設和後續申通工作。要通過博物館和文化公園建設,進行整體保護、展現文化遺存、延續歷史文脈,彰顯水文明和水工魅力,也與古城的保護利用有機結合,展現運河城市肌理風貌;既保護“有形”的遺存,也傳承“無形”的遺產;既做好挖掘和梳理工作,也融入到現代文化建設和市民生產生活中。要做好遺產擴展申報工作,中國大運河是6條世界遺產運河之一,尚有很多遺產未列入世遺名錄,要按照原真性、完整性的標準,推動大運河世界遺產擴展申報,實現沿線地區的全面覆蓋。
2、樹立低碳循環的理念,積極探索運河生態保護和修復之路。運河之美,首先是水美。要採取河湖聯通、河道治理、濕地恢復、生態水配置和地下水保護等綜合措施,保持生態水環境和生物多樣性。要注重保護那些由河流、湖泊、濕地、城鎮等構成的半自然生態系統,推進生態脆弱河湖和地區的生態修復。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低碳社區、倡導綠色出行,打造集美麗、歷史文化、旅遊休閒、健身運動於一體的城市公共生態空間。
3、樹立法治推進理念,不斷完善運河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本著“尊重歷史、最小干預”的原則,以國際法則為準繩,編制遺產保護規劃,對遺產進行原汁原味、元真原貌式的保護和修繕。以清晰保持運河本體的歷史風貌為原則,實施最嚴格的制度保護。加強在產業發展、城鎮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生態岸線規定、污染排放標準等方面的統一規劃,把保護、傳承、利用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4、樹立水城共興的理念,努力形成 " 百花齊放 " 的運河文化城市韻味。運河滋生滋潤了城市,城市因運河二美麗。運河的綿延流長,形成了沿線各具特色的區域文化和各有特點的城市文化。傳承利用運河文化,絕不能整齊劃一、千篇一律,破壞原真性,而要以運河文化為大平台,把運河和城市當作休戚與共的發展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走差異化發展之路,打造特色化運河段和城市文化群。“河為線、城為珠,線串珠、珠帶線”,和而不同、串珠成線,連成運河文化的鴻篇巨製。
5、樹立活化融合的理念,大力推動運河文化旅遊產業發展。保護運河文化,既要挖掘歷史價值,也要顯現現實價值。要發揮旅遊業覆蓋領域廣、輻射帶動強的功能和“人氣產業”的優勢,將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與現代人的生活休閒、現代文化的交流溝通結合起來,讓文化遺產更加鮮活、更富內涵,讓世人更加充分地領略運河文化的厚重歷史和繁榮歷程。世界運河城市要加強旅遊合作,體現地域文化特色,打造更多的運河旅遊、度假、休閒目的地城市。
6、樹立開放包容的理念,推動世界運河城市共享發展經驗、實現互利合作。文化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全球運河城市要加強聯繫溝通,開展對話交流。包括WCCO在內的世界運河國際組織要密切合作,共同架起全球運河城市互動交流的橋樑。希望WCCO充分利用國際性、民間性的雙重特點,搭建好國際交流和志願者合作平台,牽頭促進各項倡議的落實。中國大運河聯結絲綢之路和海上絲綢之路,溝通古今、聯結世界、多元共榮、生生不息,中國政府提出的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是世界運河文化保護的一大壯舉。我們要為之共同努力,加強合作分享,推動建立廣泛的合作機制,促進中國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和世界運河事業發展。
四個江蘇共識
世界運河城市博物館合作江蘇共識(討論稿)
第一、促進保護利用: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促進博物館對運河文化遺產的保護研究與合理利用,充分發揮博物館在文化遺產收藏、展示、研究、教育、傳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讓古老的運河遺產最終服務於現代人的生活,服務於社會民生,服務於現代文明和可持續發展。把館藏文物資源轉化為提升文化、促進旅遊、改善民生、改造環境的務實行動和落地項目,發揮對運河保護與利用的現實價值。
第二、推動合作共享。以運河城市博物館作為載體,實現運河文化傳承與發展的聯動、互補、共享和跨區域協助發展。進一步推動博物館館際合作和資源共享,建立展覽交流、科學研究、社會教育、人才培養等全方位合作,共同推動運河遺產保護和城市文化交流,促進共同進步,共同發展,在博物館文化合作的平台上,共同構建運河城市命運與共的美好家園。
第三、加強宣傳推廣。做好運河相關文博場館的陳列展示、宣傳教育工作,適時舉辦專題展覽,向公眾普及運河的文史知識,提升文化遺產的知名度。進一步加強運河網路資源、科學出版物、影視製作等方式,拓展和延伸博物館文化服務於傳播功能,講好運河故事,弘揚城市精神。
世界運河生態建設與保護江蘇共識(討論稿)
一、堅持共建共享,打造運河生命共同體。運河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加強運河生態環境建設,攜手保護、傳承、利用好以運河為核心的歷史文化資源,是運河城市的共同責任。各成員城市應當秉承創新。協調、綠色、開發、共享的發展理念,統籌推進運河水態、運河生態、運河城建、運河產業、運河旅遊等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二、堅持規劃引領,打造生機勃勃的活力運河。各成員城市應當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聚焦運河未來發展,在廣泛調查。深入研討、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按照整體性、關聯性、區域性、差異性、協同性要求,對運河生態建設與保護作出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各成員城市應當把運河生態修復放到整個流域、整個水系“一盤棋”中考量,與城鎮改造、工業企業退城進園、產業結構調整結合起來,統籌出來好河道整治 、控制截污、疏浚清淤、岸坡綠化、清水活水、景觀提升,生態修復等一系列問題。防止低標準、淺層次、無序性、隨意性、盲目性建設,堅決防止大拆大建,推到重來,共同努力吧運河真正建設成為經濟之河、文化之河、生態之河、旅遊之河、景觀之河。
三、堅持保護修復,打造環境優美、功能強大的生態運河。各成員城市應當以生態保護修復倒逼運河沿線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加大環境整治力度,著力打造水生態文化地標,講好水文化故事,展示水風景魅力,傳播水生態價值。追求水與岸、河道與建築、功能設施與文化景觀的協調之美、整體之美。最佳化運河兩岸風貌,完善綜合交通體系,實現優秀文化,優良生態和優美環境的有機統一。
四、堅持機制創新,打造開拓創新、合作共贏的開發運河。推動成員城市在生態修復治理、綠色航運、綠色建築、海綿城市等領域加強合作,探索建立運河沿岸城市環境保護區域協調協作機制;探索建立運河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充分發揮政府與市場的雙重作用,集聚資源發展要素,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創新投融資體系,吸引和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運河生態環境建設。
世界運河城市文化旅遊合作江蘇共識(討論稿)
一、促進運河利用、傳承。各成員要加強運河生態環境的保護與修復的前提下,高起點、高質量編制運河文化旅遊可持續發展戰略規劃,科學統籌運河文旅資源開發建設,突出加強運河沿線古城、古鎮、古村落原生態和原住民利益保護,突出加強運河文化遺產的挖掘與利用,突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二、推動運河文旅共榮。各成員應充分依託運河遺存、歷史遺蹟,深度挖掘最具人文特徵和時代特色的文化內涵,加強資金、技術和物質支撐,開發建設文化旅遊產品,活態展示傳統手工技藝、戲曲文藝、民風習俗、民間文化、農耕文化、飲食文化。禮儀文化等非物質遺產,實現運河文化的多元化表達。
三、增進國際文旅交流。倡議WCCO等組織常態化舉辦世界運河城市文化旅遊推廣聯盟會議,就共同關注的問題進行討論,並相互學習交流運河文化旅遊開發建設、運營管理、公眾服務、宣傳推廣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倡議在WCCO秘書處旗下註冊一個專題域名,推出一個專題網站,構建世界運河城市整體旅遊品牌形象,並加強各地旅遊機構網站、知名旅遊企業網站的連結,實現旅遊信息互通共享。倡議由WCCO牽頭,講成員最具代表性的運河旅遊資源編輯成冊,面向世界發行。
4、加強國際文旅合作。在中國大運河先行先試,發行運河城市旅遊聯卡,進一步提升運河旅遊知名度和影響力。各成員應積極引導本地媒體加強世界運河城市旅遊宣傳,互相宣傳他方景區旅遊線路。各成員應在各自的旅遊網站中增加他方景區門票價格、旅行社報價等相關信息,積極護互送旅遊客源、並協調相關旅遊企業給與旅遊團住宿、門票方面的價格優惠。各成員積極參與支持各地舉辦的重大節慶活動。
世界運河立法保護與法制化管理江蘇共識(討論稿)
1、促進立法保護。各成員城市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在國內法中建立和健全運河保護、傳承和利用的運河法律體系;運河法律體系應當超越文物保護立法範疇,定位於區域社會文化發展規劃的綜合性立法,其立法對象應包含文物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經濟發展等多方面的內容;各成員城市應當對所在國家和地區運河遺產保護立法及其實施情況進行檢測和評估,採取必要措施,促進相關立法的不斷完善。
2、推動法治管理。各成員城市應切實認識到法治管理對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利用的重大作用,共同加大對運河立法、執法和司法的投入和支持。在運河治理、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社區運行等各個方面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將運河遺產保護、展示、利用、監測、管理和宣傳等活動納入法治軌道,依法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運河文化遺產;各成員城市應當嚴格遵守其所在國締結或加入的有關運河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公約,對公約履行情況進行持續監測與評估,積極履行有關國際公約規定的義務。
3、加強國際合作。倡議加強建立運河立法保護和法治管理的國際交流平台和機制,如設立有關運河遺產保護和管理法治化的國家或地區研究培訓中心,合作開展培訓和研究;設立世界運河立法資料庫,蒐集、整理、翻譯和研究世界各國不同歷史時期的運河法律、法規以及執法和司法案例;促進運河法治的民間交流,建立成員城市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教育人士定期交流和活動機制,鼓勵運河遺產保護、傳承和利用法治實踐的分享和交流,促進相互合作和成果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