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暫行辦法》是一部遼寧省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6年06月11日發布,1996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80608
- 發布日期:1996-06-11
- 生效日期:1996-07-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暫行辦法》是一部遼寧省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6年06月11日發布,1996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暫行辦法》是一部遼寧省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6年06月11日發布,1996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發布單位】80608【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6-06-11【生...
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暫行規定 (1996年6月11日大政發〔1996〕53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委等四部委關於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意見的通知...
第一條 為了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遼寧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辦法。
《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大型儀器檢查及特殊治療管理暫行辦法》是一部遼寧省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6年06月11日發布,1996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中文名 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大型儀器檢查及特殊治療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單位 80608...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等部門為了加強和規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定的辦法。引言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14號 ...
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費用支付和不予支付範圍 (1996年6月11日大政發〔1996〕53號)一、支付範圍 1.投保人在約定醫療機構就診,符合規定的門診和住院的治療費、藥品費(按《遼寧省公費醫療、勞保醫療藥品報銷範圍》和大連市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醫療保障局令 第1號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家醫療保障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局 長: 胡靜林 2020年7月30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包括中醫醫院)和定點藥店管理。勞動保障部會同衛生部、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定辦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中西醫並舉,基層、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的原則,...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
大連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大連市人社局直屬單位。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支付等工作;負責全市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的管理和支付等工作;負責全市企業離休人員醫藥費的統籌經辦工作;依法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藥服務情況...
銀川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6月9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基本介紹 【發布單位】82805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0-06-09 【生效日期】2000-06-09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
2019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參保人員繼續享受原待遇政策。2020年1月1日起,實行新的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具體的急診、門診規定病種、門診統籌、住院醫療、生育醫療、異地醫療等待遇按照《大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執行。...
《大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業經大連市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大連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9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 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我市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統籌...
第二十九條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因病情確需轉到本地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或市外治療的,要按照《鐵嶺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暫行辦法》(鐵市勞發[2001]37號)規定辦理手續,其醫療費用結算按照《鐵嶺...
(一)職業病的範圍和處理辦法,按衛生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頒布的《職業病範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執行。(二)工傷醫療終結的時間按大連市勞動局、勞動鑑定委員會印發的《大連市職工傷病醫療終結標準》(大...
居民身份證、《大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向辦理最低生活保障的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街道辦事處審查上報,縣(市)區民政部門核實,符合條件的,確認為救助對象,由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職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發放醫療救助卡;不...
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管理全市定點醫藥機構,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
第一條 為了規範金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據《關於印發加強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23號)和《金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市政府31號令),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統籌...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一個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政府文書。引言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
《荊州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荊政發〔2008〕19號)予以廢止。檔案信息 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荊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 荊政規〔201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荊州大遺址保護區,市政府各...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下列用人單位和個人,均應當按本辦法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公司、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及其職工,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二)國家機關、事業...
《銀川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是銀川市人民政府於2000年6月9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生效日期】2000-06-09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銀川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 (2000年6月9日銀川...
為保障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青島市發布了《青島市企業職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目錄 (1995年8月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40號發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障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
關於印發《北京市工傷職工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京人社工發﹝2011﹞381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根據《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42號),我局制定了《...
異地醫保就醫,是指參與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參保統籌地區以外發生的就醫行為。異地醫保就醫並沒有十分明確的法律定義,在社會醫療保險範疇內,“異地”一般是指參保人參保的統籌地區以外的其他國內地區,異地醫保就醫可以簡單定義為參保人在其參保...
《貴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在2001.10.15由貴陽市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時得到基本醫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社會保險費征繳...
(三)掛號費、出診費、特護費、就醫路費;(四)醫療諮詢費、特殊服務費、氣功診療費、食療體療費;(五)各種整容、美容、矯形、健美手術的治療及藥品等費用。第四章 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四條 企業應嚴格按照本辦法給職工...
《濟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2001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謝玉堂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