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28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根據2011年12月26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116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12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11年12月26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1995年8月28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根據2011年12月26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116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12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三條 大連市勞動行政部門是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做好全市城鎮女職工生育保險的監督、管理工作。縣(市)、區勞動行政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
《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業經1997年5月20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部分 第一條 為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實補償和醫療保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辦法全文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她們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間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城鎮企業及其職工...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12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業經2011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市政府決定對《大連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等12件市政府...
1994年12月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本辦法適用城鎮企業及其職工。生育保險按屬地原則級織,生育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異地分娩規定 參保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異地生育的,應由用人單位填報《生育保險異地生育申請審批表》...
第二十九條企業職工因工傷、職業病、女職工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其支付辦法按《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及《大連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執行。第三十條職工醫療費個人負擔過多,影響家庭基本生活時,由其所在單位給予...
生育保險政策是國家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產期的基本權益而出台的社會政策,具有社會保障意義,是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特殊時期給予支持和愛護的具體體現。那么生育保險政策的實施給女性更多的關愛和保障。...
在總結各地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勞動部頒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的內容、標準、形式等予以規範,進一步推動了各地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實施範圍 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即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城鎮...
女職工在孕產期醫療費用 第一章 總則 出自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目錄 1 檔案全文 2 實施日期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生育期間獲得經濟補償和基本醫療服務,均衡用人單位生育費用負擔,促進公平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第三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本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生育保險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
第一條 為維護城鎮企業女職工合法權益,保障其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實行屬地...
《成都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在1997年4月10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依法獲得經濟補償和醫療保障,均衡企業生育費用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
《四川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是1997年四川省政府頒布的地方性法律法規。概述 為維護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待遇,均衡企業 間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 女權益...
市政府令第108號 《寧波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已經2002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市 長 二○○三年一月八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城鎮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撫順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在1997.12.23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城鎮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女職工在生育期間享受休息、醫療保健和生育津貼等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經辦機構憑職工所在單位填報的《南京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計畫生育證明、嬰兒出生證明、醫療診斷書及醫療費用單據、處方等資料,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支付。第十三條 經辦機構管理費的提取比例,由市財政會同勞動行政...
第一條為了維護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她們在生育期間享有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間的生育保險費用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間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勞動部504號《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
第二條本省行政轄區內的城鎮各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參加生育保險,為職工、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有關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範圍由統籌地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河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冀政〔2007〕3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唐山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女...
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3月28日本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本溪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30號)同時廢止。
第二條 我市統籌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參加生育保險,為其職工、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
第一條 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保健,促進婦女平等就業,根據《浙江省生育保險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原國有、...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雇)工。生育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並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礎上組織實施。第三條 縣勞動和...
第一條 為了保障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間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勞動部[1994]504號《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
第一條 為維護城鎮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職工在生育期間享受休息、醫療保健和生育津貼等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第一條 為了維護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她們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間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