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大同市文化市場管理辦法》的決定

2002年8月16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大同市文化市場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09.28
  • 實施時間:2002.09.28
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廢止《大同市文化市場管理辦法》。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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