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包括計算基本養老金的基數、比例(或係數)以及計算公式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 釋義: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辦法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包括計算基本養老金的基數、比例(或係數)以及計算公式等。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國家法定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包括計算基本養老金的基數、比例(或係數)以及計算公式等。...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第十三條 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因傷病等原因退職的,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為其辦理退職手續的次月起,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給退職生活費。退職生活費標準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確定。第十四條 參保人員死亡後,...
《貴州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由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於2006年7月1日頒布實施。頒布信息 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辦字[2006]77號 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擴權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
本辦法實施後,隨著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增加,逐步沖減津貼、補貼,以至繳費性養老金,將基本養老保險金逐步轉換過渡到按社會性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計發。具體沖減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
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第一條為適應勞動、工資制度改革的需要,保障企業離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
第二十二條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後,在職職工退休條件不變。第二十三條 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團體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貴陽市勞動局負責解釋,並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
按本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規定計發標準的.仍按原規定發給。第十條 本辦法實施後離休的職工仍按原規定執行,原規定待遇低於本辦法規定的,可按本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
《長春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暫行規定》是長春市1993年12月1日施行的規定。檔案來源 長春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暫行規定 (1993年11月23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8號)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促進企業...
本實施辦法實施後,符合第(一)項第2目條件的超齡人員,可以按其現申報時間辦理退休手續,經批准後從申報次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國家對退休年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崗位目錄(包括崗位名稱、崗位性質等...
《撫順市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細則》在1994.09.30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現將《撫順市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細則》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撫順市人民政府...
附屬檔案一: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建立個人帳戶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計算公式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即: T=20%A+K/120 二、建立個人帳戶前...
(一)本辦法適用於城鎮各類企業和各種用工形式的職工及個體勞動者。(二)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決定在2001.12.20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貴陽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1.12....
主要任務是: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保障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擴大覆蓋範圍;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
劃入本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被征地農民一次性繳費補貼,不認定為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被征地農民應按照本辦法參保繳費。第十三條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
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其個人帳戶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含本實施意見實施前從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劃轉記入職工個人帳戶的部分)可以繼承。三、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規定的...
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為例:假如某城鎮企業職工退休時賬戶存儲額為50000元,退休年齡為60歲,則根據2005年國發38號文查找對應計發月數為139,則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0/139=359.71元/月。存在問題 當前的計發月數設計...
第二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三部分組成,按如下辦法計發:(一)社會性養老金。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25年及其以上者,按職工退休時本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發給;不足25年者,每少1年,該比例減少0.5個百分點。(二)繳費性...
第十二條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以戶籍年齡為依據,養老保險待遇自申報批准次月起發放。第十三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3.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省內跨統籌範圍轉移時,按照浙政發〔2006〕48號檔案規定辦理轉移手續。調整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4.“新人”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新人...
而現有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與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分屬兩個不同的系統,各自實施的辦法互不銜接,結果造成了農民工游離於社會養老保險之外的局面。這些農民工一是數量驚人,具估算每年約有一億農民進城務工。二是這些農民工己成為準...
按本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按國務院國[1978]104號等檔案規定的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老辦法計發待遇的工資基數封定在1994年底),差額部分予以補償;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本辦法實施當年退休的增加幅度不得超過10%,第2年至第5年...
第十八條根據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和個人繳費時間的不同,基本養老金實行不同的計發辦法:(一)1994年10月1日以後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繳費的職工,其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社會性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
第九條 本辦法實施時,已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同一戶口簿內符合第四條規定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並繳納養老保險費;距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60周歲,下同...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遼政發〔1997〕41號),為統一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八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一)基礎養老金。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已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
第十四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離退休(職)的人員,仍按原規定發放養老金。本辦法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在國家出台新的養老保險辦法前,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保持平衡的原則計發基本養老金: (一)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時,其...
4、按本辦法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低於按原辦法計發標準的,按原辦法規定執行;高於原辦法的,5年內最高不得高於原辦法規定標準的10%。5、本辦法實施前已離退休人員,按原規定繼續執行,不作變動。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