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大連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8.07.15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大連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8年07月15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大連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8.07.15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
關於印發《大連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頒布時間 1998年07月15日 實施時間 1998年01月01日 頒布單位 大連市人民政府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總公司): 現將《大連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
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起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遼寧省深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完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保障城鎮職工離退休後的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在大連市轄區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全部...
第五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六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省人民政府指定地方稅務機關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社會保險經辦...
大連市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1998年7月20日大政發〔1998〕57號)第一條為保障個體勞動者年老時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遼寧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大連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大連市城鎮內的個體勞動者...
勞動部關於發布《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勞動部 頒布時間 1993.07.02 實施時間 1993.07.02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十條關於“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根據...
國務院1995年發布的《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改革過程中重要檔案之一,主要是解決養老保險模式和計發辦法改革問題,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通知原文 《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發布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進行企業...
(四)完善金融市場體系。 12.制定金融改革創新的實施意見。2017年之前,印發大力發展產業金融的實施意見。鼓勵產業資本和社會資本投資發展直接服務產業的金融機構,探索設立金融投資控股集團,促進產融結合。進一步落實科技金融、航運金融、綠色金融創新措施。推動開展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業務。落實《大連市建立政...
隨後,原勞動部發布《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對同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有關個人賬戶政策進行了細化規定。2000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並附有《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費醫療的離休人員和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大專院校在校學生或企業職工供養的享受半費醫療的直系親屬,醫療費用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第四條大連市職工醫療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醫療制度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醫改辦)具體負責醫療保險改革政策、辦法的組織起草、對醫療...
(三)當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任務是:調整和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辦法;加快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動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加強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社會保障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加快社會...
中國人民解放軍技術兵職業技能鑑定實施辦法 (試行)勞動部關於頒布《從事技術工種勞動者就業上崗前必須培訓的規定》的通知 從事技術工種勞動者就業上崗前必須培訓的規定 共青團中央 勞動部關於加強青年職業技能培訓促進青 年就業的意見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
(十)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執行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負責全區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貫徹執行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和採暖費補貼...
2000 年,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規定,公務員和全部由財政供款的事業單位維持現行養老保險制度,部分財政供款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辦法在調查研究和試點基礎上分別制定,要求已進行改革試點的地區繼續完善和規範。2001 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
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 。11月4日,五部門聯合發布《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發展情況 提出制度 1991年,中國發布《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年12月22日勞社部發\[2001\]20號)(328)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職業病目錄》的通知(2002年4月18日衛法監發\[2002\]108號)(331)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年5月21日財社\[2002...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指的是為興辦、維護和發展養老保險事業而儲備的專項基金,主要用於退出社會勞動後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屬於專用基金,具有自身的特性。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實行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 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關於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的決定 關於公布第二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的通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 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關於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的決定 關於公布第二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的通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第五條 辦理參保人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社保機構應首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等有關規定,確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關於做好關閉破產軍工企業職工安置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36)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有關工作的通知(238)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40)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
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調整政策,擬訂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和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參加省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工作,承擔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 遼政發〔2009〕25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應對氣候變化實施方案的通知 遼政發〔2009〕23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銀行業進一步加大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力度的指導意見 遼政發〔2009〕22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等有關問題...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07年12月14日)(159)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7年12月14日)(161)三、中共中央、國務院檔案(163)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7年7月16日)(163)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年12月14日)(167)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
因此發生了該種情況,退休勞動者的遺屬可以通過訴訟方式向用人單位要求養老金損失、喪葬補助和撫恤金以及退休後的醫療費損失。提前退休 工種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民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2006.1.5勞社部函\[2006\]1號)(86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的函(2006.11.8勞社廳函\[2006\]623號)(871)失業保險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
關於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社會利機構的意見(106)(2005年11月16日)民政部關於印發福利企業資認定辦法>的通知(109)(2007年6月29日)二、養老保險 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12)(1991年6月26日)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114)(1995年3月1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工基本養老保險度...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年12月14日)失業保險條例(1999年1月22日)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1月22日)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4月27日)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2005年12月3日)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4年12月14日)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落實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資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幫助殘疾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政策。落實好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保支付...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2005.12.3)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2015.1.3)2.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12.22)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2015.12.21)職工基本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