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發《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6.02.05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轉發《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6年02月05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關於轉發《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6.02.05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
關於轉發《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6.02.05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關於轉發《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大連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6.02.05 實施...
大連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遼政發〔1997〕41號),為統一我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中文名 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檔案編號 ...
第一條 為了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大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遼寧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辦法。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 6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為做好《暫行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總體運行平穩,較好地保障了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
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檔案)。該《決定》在進一步明確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目標的基礎上,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做了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
退職生活費標準根據職工繳費年限和繳費工資水平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按省級政府規定執行。七、城鎮企業成建制跨省搬遷,應按規定辦理企業和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在職職工個人帳戶記帳額度全部轉移,資金只轉移個人繳費部分,轉入地社保機構...
(浙政發〔2006〕48號,以下簡稱《通知》),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浙勞社老〔2006〕14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撫順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業經市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撫順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撫順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
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養老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訊息,國務院辦公廳今日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
根據國家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新要求,現將修訂後的《重慶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從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同時,《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職工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重府發[1993]10號)、《重慶市人民...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的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發〔1997〕26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體制的通知》 渝府發〔2004〕21號 等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精神,結合河南實際,制定本辦法。
要確保參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基本養老金拖欠,對過去企業拖欠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認真加以解決。(三)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穩步推進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要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