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 檔案編號:國辦發〔2009〕66號
- 負責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時間: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總體運行平穩,較好...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 66號,以下簡稱《暫行...
以後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就業參保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河北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9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在29日轉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辦法》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農民工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
河南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為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等定製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等有關規定,確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二、、養老保險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2009年12月28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有關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有關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後,...
2009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
廈門異地社會保險關係轉入指南法定依據 編輯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6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要認真落實《關於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新政辦發 [2010]36號)和《...
第八條 參保人員的待遇領取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
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
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實施意見是為做好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有關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等有關規定,確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各地應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1〕16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等有關規定,確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