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異地社會保險關係轉入指南

廈門異地社會保險關係轉入由廈門市、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異地社會保險關係轉入
  • 事項類別:公共服務事項
  • 事項收費:不收費
  • 事項編號:350200RSJGG0040
  •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 承諾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法定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機關,責任部門,辦公地址,辦公時間,服務電話,受理形式,

法定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66號);
2.《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191號)。

辦理條件

一、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係轉入
1、申請轉入時具有本市戶籍且距到達法定退休退休年齡一年以上的,須正在或曾在我市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現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須按規定及時繳交並已到賬)方可提出申請;
2、申請轉入時具有本市戶籍且距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年以內的均可提出申請,若從來未在本市參保的人員,應先到地稅部門登記個人信息,待5個工作日以後方可提出申請;
3、申請轉入時為外地戶籍的,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方可提出申請: A.申請轉入時的年齡不得超過規定年齡; B. 正在本市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即現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已按規定及時繳交並已到賬,下同)。
4、 第3條所提及的“規定年齡”均指男滿50周歲的當月、女滿40周歲的當月,即男滿50周歲的次月起或女滿40周歲的次月起即視為超過規定年齡。
二、申請異地醫療保險關係轉入
1、 申請轉入時為本市戶籍的,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且正在本市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即可提出申請;
2、 申請轉入時為本市戶籍的,已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必須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至申請轉移期間無戶籍遷出記錄的,方可提出申請;
3、 申請轉入時為外地戶籍的,必須在申請轉入時的年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正在本市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方可提出申請。 溫馨提示:我市關於外地戶籍參保人員享受退休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尚未出台,外地戶籍參保人員申請異地醫療保險關係轉入時,建議慎重考慮。

申報材料

一、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係轉入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及申請人個人頁的原件和複印件;
3、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4、《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入時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5、調入我市的調令、調動通知(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的);
6、委託代辦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委託書(內容須包括申請人和代辦人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及委託代辦的事項),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7、戶口遷入或調入我市的,如果在遷入或調入後首次按本市戶籍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時的年齡超過規定年齡(詳見“申請規定”條款中關於“規定年齡”的解釋,下同)需繳交超齡保險費的,應填報《參保人員異地社保關係轉入繳交超齡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二、申請異地醫療保險關係轉入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原件和複印件;
3、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提供的醫療保險《參保憑證》(申請轉入時無就業單位的);
4、《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入時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5、委託代辦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機關

廈門市、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責任部門

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社會保險關係科和各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

市社保中心:雲頂北路842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二層A廳21、22號視窗;各區社保中心:【見備註】*注意:市屬企業職工到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區屬企業職工到所屬區社保中心辦理;無單位申請人到戶籍所在的區社保中心辦理。您可撥打電話12333查詢單位所屬社保經辦機構。

辦公時間

市社保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區社保中心: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服務電話

聯繫電話電話:12333
監督部門、電話電話:5369038、5323210

受理形式

暫未開通網上受理,請至視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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