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文化遺產保護基礎》是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宏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鄉文化遺產保護基礎
- 作者:周宏偉
- 出版社:科學出版社
- ISBN:9787030699282
《城鄉文化遺產保護基礎》是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宏偉。
《城鄉文化遺產保護基礎》是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宏偉。內容簡介本書概要論述城鄉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主要技能等問題。主要內容由八章組成。第一章介紹城鄉文化遺產的基礎知識與基本特徵;第二章介紹與分析文化...
“意見體現了理論創新和體制創新,第一次提出了以價值為基礎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它不僅講保護,而且特彆強調傳承,核心是通過所有歷史文化遺產講好‘中國故事’,使其內化為人民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產生強大的社會凝聚力。”清華大學...
保護文化遺產,保持民族文化的傳承,是連線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前提。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
構建全省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 確保在城鄉建設中系統完整保護傳承我省歷史文化遺產,講好浙江故事,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彰顯浙江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和諧之美,為我省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奮力推進“兩個先行”奠定堅實基礎。
規劃基礎 1 2 總體要求 2.1 指導思想 2.2 基本原則與規劃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實...
第一條為了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與管理,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根據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與管理。本辦法所...
本條例所稱大運河文化遺產,是指列入本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大運河遺存河道、水工遺存、各類伴生歷史遺存等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與大運河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三條 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遵循科學規劃、分級管理、保護優先、活化傳承、...
《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是2016年民政部發布的檔案。民函〔2016〕3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北京、天津、上海地名工作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為進一步加強地名文化遺產保護,促進地名...
其他具有保護價值歷史遺存的村莊,要結合農村面貌改造提升,開展歷史建築修繕和周邊環境的綜合改造。四、做好農村歷史文化遺產利用 (一)有序發展旅遊業。各地可在農村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上,把歷史文化景觀作為可持續發展的資源進行科學...
(一)歷史文化積澱較為深厚、村落活態保護基礎良好;(二)選址格局肌理保存較完整;(三)傳統建築具有一定保護價值;(四)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良好。第十二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區域,可以申報歷史文化街區:(一)保存文物特別豐富;(二...
第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安排保護專項資金。保護專項資金列入本級預算。保護專項資金應當用於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工作中的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和環境改善、修繕補助、保護補償、宣傳教育等方面支出。第八條鼓勵公民、法人或者...
第十八條 尚未達到歷史建築標準,但有一定建成歷史,基本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築物,可以由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後,確定為傳統風貌建築並予以公布。經妥善保護,傳統風貌建築達到歷史建築申報...
這些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是我省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但由於年久失修和疏於保護,很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老化損壞嚴重,危房眾多;名城、名鎮名村建設性破壞現象較為突出,隨意拆除歷史建築行為時有發生;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基...
《中國建築遺產保護基礎理論》是2012年7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源。內容簡介 《高校建築類專業參考書系:中國建築遺產保護基礎理論》作者詳細闡述了諸多關乾建築遺產保護的基本理論,並提出了深刻的思考。全書內容包括5章:...
(二)村落的基本情況;(三)村落的歷史沿革、地方特色、歷史文化價值的說明;(四)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現狀、文獻及影像資料;(五)歷史、鄉土建築、文物古蹟清單及詳細影像資料;(六)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情況說明;(七)擬保護範圍...
《中國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技術基礎》是2013年7月24日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譚徐明、劉建剛。內容簡介 《中國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技術基礎》是《空間信息技術與文化遺產保護叢書》之一。《中國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技術基礎》內容是基於國家...
第十四條 “福建土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安全防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安全防範教育,組織有關部門定期檢查。第十五條 “福建土樓”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護規劃,鼓勵、支持在遺產保護範圍內從事有利於遺產資源保護的...
保護資金專項用於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普查、測繪、申報、認定、規劃編制、保護管理、修繕維護、基礎設施改善等相關事項,不得截留、擠占或挪作他用。第七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捐贈、資助、投資、提供保護線索、技術支持、志願服務...
支持各地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傳承體驗設施,探索建設城鄉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公園、廣場、驛站等。建設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和傳播基地。5.加強理論研究。立足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基礎性、關鍵性、前瞻性的重點...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做好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和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所在地城市、縣級人民政府設立保護專項資金,用於保護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和居住環境改善以及歷史建築保護等工作...
《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是為了加強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促進北京歷史文脈的傳承和可持續發展,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根據《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規劃、保護、管理、利用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保護原則)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應當堅持保護優先、科學規劃、分類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則,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
第三條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的原則,保持和延續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係。第四條 ...
(一)在核心保護範圍內,除新增必要的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確需新建、擴建的,應當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批准之前應當徵求文物主管部門的意見;(二)在建設控制地帶進行建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