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技術規範

《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技術規範》是我國首次以地方標準的形式明確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的術語和定義、等級劃分、管理要求、作業與質量要求、監督考核等的一部規範要求,由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9年12月16日發布。

基本介紹

規範發布,規範 解讀,

規範發布

2019年12月16日,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技術規範》,首次以地方標準的形式明確了西安市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的術語和定義、等級劃分、管理要求、作業與質量要求、監督考核等。其中,特級道路、一級道路每日須普掃2次,不間斷保潔;特級、繁華商業街區、交通樞紐、旅遊景區等地區每2小時巡迴清除1次垃圾雜物。

規範 解讀

劃定道路清掃保潔範圍和等級
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範圍包括主次幹道、快速路、高架路與高架橋、人行天橋和地下通道、街巷、廣場與步行街及城市家具等。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區域按照道路、商業網點和人流量、車流量等因素劃分為四個等級。
特級包括:有關部門確定的重點區域道路,重要商業、文化等公共場所周邊的道路及廣場;重要城市路段。
一級包括:商業網點集中,道路旁商業店鋪占道路長度80%以上的繁華鬧市路段;高峰期平均人流量為100人次/分鐘以上和公共運輸線路較多的路段;主要旅遊點和進出機場、車站、港口的主幹路及其所在地路段;歷史文化街區、大型文化娛樂、步行街等主要公共場所所在路段。
二級包括:商業網點較集中、占道路長度60%~80%的路段;高峰期平均人流量為80~100人次/分鐘的路段;城市主、次幹路及其附近路段;道路寬度大於40米的城市幹道。
三級包括:商業網點較少的路段;高峰期平均人流量小於80人次/分鐘的路段;城郊接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居民區和單位相間的路段。
車行道整體路面見本色
其中,感官質量要求為車行道整體路面見本色,無積塵、積水、污漬、垃圾等,道沿兩側無積灰,交通隔離欄下無積灰,收水井(口)無垃圾,機動車駛過後道路無明顯浮塵。人行道、廣場無積存沙土,無明顯積水,無油漬污染、石塊、雜草、糞便等其他廢棄物。人行道、廣場石磚無污垢,路沿石面乾淨;樹坑無雜物、雜草。道路邊坡和邊溝無垃圾。
人行天橋、地下通道路面應乾淨,無積存污水、垃圾;階梯、扶手、欄桿、燈飾等應乾淨、整潔,道路兩側牆面應無亂貼、亂畫。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的保潔質量應與連線埠所連線路段保潔質量標準相同。高架橋、立交橋、下穿隧道、快速幹道等應與所連線道路保持同等清掃保潔質量。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的內外立面、橋體、通道頂面應保持乾淨整潔。垃圾桶(果皮箱)、滅煙柱應完好整潔,表面無亂張貼、無亂塗寫、無污物、無痰跡;周邊1米範圍整潔,無散落垃圾和污水。其他城市家具應無明顯污跡,無亂張貼、亂塗寫和過時破損標語。
一級以上道路每日須普掃2次
清掃保潔作業要求清掃保潔人員應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每日兩次普掃的,晨掃春夏季6:30前結束,秋冬季7:00前結束。午掃夏季13:00前結束、秋冬春季14:00前結束。每日一次普掃的,春夏季6:30前結束,秋冬季7:00前結束。春夏季保潔時間一般為6:30~22:00,秋冬季一般為7:00~21:00。特級道路保潔時間至每日24:00結束。
特級道路、一級道路每日須進行2次普掃,二、三級道路每日1次普掃,採用小型清掃車的人行道每日清掃不少於3次,所有道路均實行全日制分班保潔作業。保潔人員應對道路進行全面清掃,並進行不間斷巡迴保潔。普掃時,應按人行道路面、樹穴及周邊、車行道路面、下水井口的順序進行全面清掃。不應將垃圾掃入下水井、綠化隔離帶。清掃作業時需控制揚塵;清掃積水時不應使污水飛濺。巡迴保潔時,應規避行人並及時清除路面垃圾。雨後或沖洗道路作業時,應先推水,後清掃;路面積塵及其他廢棄物應及時清掃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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