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在1999.07.07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7月07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在1999.07.07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
《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在1999.07.07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目的為了規範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服務,促進本市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適用範圍本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
公共設施保潔)設定在本市道路和公共場所的公共設施,由產權人或者其委託的管理單位負責保潔。保潔質量應當符合本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質量標準要求。第二十一條(施行日期)本辦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8號令發布的《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六)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辦法 1.將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本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根據所在地功能區特性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實行分等級清掃保潔;清掃保潔的等級和具體範圍由市綠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2.刪去第十七條中的“逾期不整改或者經整改後仍不符合整改要求的,作業服務協定予以解...
《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管理辦法》是1994年4月12日建設部建城[1994]238號發布的一項關於公共場所清掃管理辦法的檔案。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是指城市建成區內的車行道、人行道、...
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置和管理,按照《上海市餐廚垃圾處理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和管理,按照《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施行日期)本辦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辦法 (2008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公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
1.城市道路和廣場、公園、花壇清掃保潔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確定的保潔等級、作業要求和質量標準做好日常清掃保潔工作。(具體街路及責任單位詳見附屬檔案一)2.崆峒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辦法的要求,細化配套督查、考評、獎懲辦法,並與中心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清掃保潔責任單位逐一簽訂管理目標責任書,靠實工作責任,促進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