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是2020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地方標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規定了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城市道路、公共廁所、公共運輸運營場所(含車站、港口、機場、口岸、捷運)、城中村、沿街門店(單位)、集貿市場、文體活動、購物場所、公園、旅遊風景區、綠地、公路、高速公路、鐵路沿線、水域、建築工地、待建地、預留地等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作業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
  • 外文名: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quality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of public areas
  • 標準號:DB4403/T 59-2020
  • 發布日期:2020-04-10
  • 實施日期:2020-05-01
  • 代替標準:SZJG 27-2008
  • 中國標準分類號:C51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20.99
  • 技術歸口: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修訂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城市經濟和社會不斷發展,城市的品質和環境不斷提高,環境衛生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考慮到深圳市發展情況與環境衛生管理要求的變化,《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SZJG 27-2008)的一些內容已不能適應當下的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提升環衛清潔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2014年3月,起草單位啟動項目預研工作,開展項目論證、標準查新及跟蹤、環衛作業調研工作,向市標準化主管部門提起修訂申請。
2014年5月,深圳市場監管局批准該技術規範修訂編制任務。
2014年8月,起草單位委託華中科技大學開展項目修訂工作,成立由起草單位和第三方研究機構人員構成的編制組。
2014年10月,編制組討論完善標準框架,並根據初步修改意見形成該標準的修訂討論稿。
2014年12月,經編制組所有成員討論修改形成討論稿第二稿。
2015年4月,編制組於深圳召開了多次討論會,對該標準的細節不斷推敲和完善,完成該標準的徵求意見稿第一稿。
2015年5月,正式發函給各區城管部門、深圳市分類中心、環衛清潔協會等單位廣泛徵求意見,後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第二稿。
2015年8月,正式發函給深圳市口岸辦、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文體旅遊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等單位徵求意見。
2016年11月,編制組召開擴大討論會議,邀請中國國內環境領域專家參加,並聽取了他們經驗和建議,對徵求意見稿進行補充修改。
2016年12月,以深圳市城管局名義印發內部管理檔案,在深圳市範圍試行修訂後的標準。
2018年12月,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要求,深圳市技術標準檔案需向深圳市地方標準過渡,重新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起地方標準立項申請。
2019年2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該標準的深圳市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地方標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提出並歸口。
2019年5月,正式發函再次徵求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水務局、各區城管部門、深圳市分類中心、環衛清潔協會等單位二次徵求意見。
2019年8月,編制組對所收集的意見進行了匯總處理,在充分研究、分析討論的基礎上,對該標準進行了認真修改並形成了該標準(送審稿)。
2019年11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工商物業大廈召開了專家評審會,對該標準進行了討論和質疑,根據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對送審稿進行修改,形成報批稿。
2020年4月10日,地方標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5月1日,地方標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實施。

修訂依據

地方標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地方標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代替《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SZJG 27-2008),與《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SZJG 27-200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 增加了環衛保潔作業的基本要求;
  2. 修改了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等級;
  3. 修改了道路清掃的一般要求;
  4. 刪除了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中廢物箱設定與清洗要求;
  5. 修改了道路清掃其他設施的保潔要求;
  6. 修改了垃圾收集及垃圾運輸要求;
  7. 修改了公共廁所管理要求;
  8. 增加了城中村環境衛生質量基本要求、城中村保潔分類、城中村清掃保潔作業規範和城中村垃圾收集作業規範;
  9. 修改了河道保潔要求。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鄺龍桂、鐘勇文、林隆健、黃丹、張建彬、葉瓊龍、曾鳳節、李春燕、觀夢韻、馬文琪、吳序一、林華清、劉國洲。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3
5 城市道路清掃保潔
3
6 垃圾收集與運輸
7
7 公共廁所
7
8 城中村
11
9 公共運輸運營場所(含車站、港口、機場、口岸、捷運)
12
10 沿街門店(單位)、集貿市場
14
11 文體活動、購物場所
15
12 公園、旅遊風景區、綠地
16
13 公路、高速公路、鐵路沿線
14
14 水域
18
15 建築工地、待建地、預留地
20
16 其他區域
20
參考文獻
22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規定了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城市道路、公共廁所、公共運輸運營場所(含車站、港口、機場、口岸、捷運)、城中村、沿街門店(單位)、集貿市場、文體活動、購物場所、公園、旅遊風景區、綠地、公路、高速公路、鐵路沿線、水域、建築工地、待建地、預留地等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作業和管理。

引用檔案

GB 20653 職業用高可視性警示服
CJ/T 280 塑膠垃圾桶通用技術條件
DB4403/T 58-2020 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質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 59-2020)的修訂,對於指導和完善深圳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加強深圳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對於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將發揮顯著作用;對於促進深圳城市發展建設,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水平將產生深遠影響。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