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與質量評價標準

《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與質量評價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通知,批准為行業標準,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原行業標準《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評價標準》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與質量評價標準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標準主要包括總則、術語、道路清掃等級、道路清掃保潔作業、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要求與評價5項內容,適用於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作業和質量評價。
標準明確,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應以維護道路清潔容貌、減少道路揚塵污染、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為目的;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應做到清潔、安全、文明和高效,減少環境污染和對公眾生活及交通的影響。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其中,位於主要黨政機關、重要外事機構和周邊的道路等為一級,位於企事業單位和居住區周邊的道路等為二級,無排水管道、路緣石和人行道未硬化等簡陋的道路等為三級。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通道等道路附屬設施的清掃保潔等級應與所連線道路清掃保潔等級保持一致。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應達到所屬等級作業要求及質量要求。
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應配有安全警示燈具、標誌設備。保潔作業人員應穿著警示服並配備保證作業安全的工具。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應採取適當措施降低作業揚塵污染。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收集的垃圾及回收的污水應在指定場地處置,嚴禁掃入或傾倒入綠地、排水箅、排水井。
道路清掃保潔質量宜根據道路清潔度按百分制進行評價。各清掃保潔等級道路的道路清潔度評價包括道路感觀質量檢查、道路可見垃圾及污漬密度檢測和路面塵土量檢測。各清掃保潔等級的道路應以道路清潔度評價總分高於60分且各單項評價分值均高於0分作為合格標準。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評價實施單位宜根據本地區氣候、環境、設備、資金情況,設定各清掃保潔等級道路的道路保潔度評價總分的良好、優秀分值段。純人工作業的道路、作業質量應符合本標準有關規定,並應與作業面積、勞動定額等相關標準相適應。
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評價檢查與檢測工作應在日間進行,並應避開人流和車流尖峰時段。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評價實施單位應根據本地區道路、交通、設備情況採用隨機與重點相結合的方式選擇被評價道路。清掃保潔等級為一級的道路每月評價抽取數量不應低於該等級道路總條數數量的5%。清掃保潔等級為二級的道路每月評價抽取數量不應低於該等級道路總條數數量的3%。清掃保潔等級為三級的道路每月評價抽取數量不應低於該等級道路總條數數量的1%。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評價檢查與檢測工作應由3名~5名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組成檢查組實施,應在無雨雪、路面乾燥、風力低於4級和空氣相對濕度小於或等於85%的條件下進行。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評價實施單位應採取適當措施保證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評價檢查與檢測人員工作安全。

發展歷史

2022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通知,批准《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與質量評價標準》為行業標準,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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