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定義
1、經濟學
Hirsh:城市是具有相當面積、經濟活動和住戶集中,以致在私人企業和公共部門產生規模經濟的連片地理區域。
Button:城市是一個坐落在有限空間地區內的各種經濟市場——住房、勞動力、土地、運輸等等——相互交織在一起的網路系統。
2、社會學管理圖冊
Bardo & Hartman:……按照社會學的傳統,城市被定義為具有某
些特徵的、在地理上有界的社會組織形式。
人口相對比較多,密集居住,並有異質性;至少有一些人從事非農業生產,並有一些是專業人員;城市具有市場功能,並且至少有部分制定規章的權力。
城市顯示了一種相互作用的方式。在其中,個人並非是作為一個完整的人而為人所知,這就意味著至少一些相互作用是在 並不真正相識的人中間發生的;城市要求有一種超越家庭或家族之上的“社會聯繫”,更多的是合理的法律。
3、地理學
Ratzel:地理學上的城市,是指地處交通方便環境的、且覆蓋有一定面積的人群和房屋的密集結合體。
4、城市規劃學
《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準》:城市是以非農業產業和非農業人口集聚為主要特徵的居民點。在中國,包括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鎮。
5、辭源
《辭源》一書中,城市被解釋為人口密集、工商業發達的地方。
城市等級
城市等級劃分(以城區人口劃分)
超大城市:1000萬人口以上
巨大城市:500-1000萬人口
特大城市:300-500萬人口
大 城 市:100-300萬人口
中等城市:50-100萬人口
小 城 市:20-50萬人口
微型城市:5-20萬人口
此外,遍布於我國廣大地區的縣城、建制鎮、工礦區,雖然人口未能達到設市建制的標準,但由於非農業人口比重較大,工商業比較集中,也屬於城市範疇的一種城鎮型居民點。
城市等級劃分(以城市影響力劃分)
世界城市:能全世界(或全球)配置資源的城市,也稱“全球化城市”。通常,城區人口1000萬以上、城市及腹地GDP總值達世界3%以上的城市,能發展為世界城市。目前,紐約、東京、倫敦已建成世界城市。普華永道預測:中國2050年將成為全球最大經濟體,GDP約占全球比重的20%。所以,我國可產生5個以上的世界城市:北京、上海、深圳有望在2030年建成世界城市,武漢、重慶有望在2050年建成世界城市(為了加速世界城市的建設進程,有必要將深圳(包括東莞、惠州、河源、汕尾、汕頭、潮州、揭陽、梅州等)、武漢(包括鄂州、黃石、黃岡、孝感、天門、潛江、仙桃、洪湖、鹹寧等)設為直轄市。
國際化城市:能在國際上許多城市和地區配置資源的城市,也稱“洲際化城市”。通常,城區人口500萬以上、城市及腹地GDP總值達3000億美元以上的城市,能發展為國際化城市。目前,芝加哥、大阪、柏林、首爾等已建成國際化城市。我國的北上廣深和香港等已建成國際化城市;經濟學人資訊社預測:2050年,中國GDP將達到105.9萬億美元;所以,到2050年中國可產生50個以上的國際化城市;直轄市(天津)、副省級城市、人口2000萬以上省區的省會城市均有望建成國際化城市。(為了加速國際化城市的建設進程,有必要將百公里範圍內的非特大城市區域劃入這些城市;同時,將這些省會城市升格為副省級城市,並賦予其較大的創新試驗權力)
國際性城市:能在國際上部分城市和地區配置資源的城市。通常,城區人口500萬以上、腹地較小的城市,以及人口2000萬以上新省區的省會城市均有望發展為國際性城市。(為了建設更多的國際性城市,離現有省會150公里以外(現省會及周邊人口較密的,100公里以外)有2000萬以上人口區域,應設立新省及新省會;新省會應設在:距現有省會200-300公里、有500平方公里以上連片平緩地(可建設街區)、地質條件較好(非強地震帶)的地方;徐州、贛州、達州(開江)、宜賓、宜昌、信陽(明港)、桂林等地,均可設為新省會;同時,將這些省會城市升格為副省級城市,賦予其較大的創新試驗權力,規劃建設更多的高速鐵路幹線經過這些城市(建成“米”字型高鐵),並在每個新省會建設一所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區域中心城市:能在周邊各城市和地區配置資源的城市。通常,城區人口300萬以上、腹地人口千萬以上的城市均有望發展為區域中心城市。
地方中心城市:主要在本城市、本地區配置資源的城市。通常,城區人口300萬以下、腹地人口千萬以下的城市只能發展為地方中心城市。
城市等級影響
城區人口5萬以上,才有基本的生活服務業;
城區人口20萬以上,才有較好的生活服務業;
城區人口50萬以上,才有較發達的生活服務業;
城區人口100萬以上,才有較好的產業服務業;
城區人口200萬以上,才能以合理的稅費,提供較好的公共服務,否則服務不足或腐敗;
城區人口300萬以上,才能支撐較發達的公共運輸業,比如捷運和航空等,容易建成全國性大都市;
城區人口500萬以上,才能有較發達的國際化公共服務業,容易建成國際化大都市;
城區人口1000萬以上,才會有較發達的全球化公共服務業,容易建成全球化大都市。
但是,城區人口超過1000萬時,會發生城市病;城區人口超過2000萬時,會發生較嚴重的城市病。
所以,最宜居的城區人口為300萬—1000萬;(300—500萬為偏舒適型宜居城市,500—1000萬為偏事業型宜居城市);實力最強的城區人口為1000萬—2000萬。
形成發展
形成
城市的出現,是人類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標誌,也是人類群居生活的高級形式。城市的起源從根本上來說,有因“城”而“市”和因“市”而“城”兩種類型,因“城”而“市”就是城市的形成先有城後有市,市是在城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種類型的城市多見於戰略要地和邊疆城市,如天津起源於天津衛;而因“市”而“城”則是由於市的發展而形成的城市,即是先有市場後有城市的形成,這類城市比較多見,是人類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本質上是人類的交易中心和聚集中心。城市的形成,無論多么複雜,都不外乎這兩種形式。
早期,人類居無定所。隨遇而棲,三五成群,漁獵而食。但是,在對付個體龐大的兇猛的動物時,三五個人的力量顯得單薄,只有聯合其他群體,才能獲得勝利。隨著群體的力量強大,收穫也就豐富起來,抓獲的獵物不便攜帶,找地方貯藏起來,久而久之便在那地方定居下來。但凡人類選擇定居的地方,都是些水草豐美,動物繁盛的處所。定居下來的先民,為了抵禦野獸的侵擾,便在駐地周圍紮上籬笆,形成了早期的村落。
隨著人口的繁盛,村落規模也不斷地擴大,獵殺一隻動物,整個村落的人傾巢出動顯得有些多了,且不便分配,於是,村落內部便分化出若干個群體,各自為戰,獵物在群體內分配。由於群體的劃分是隨意進行的,那些老弱病殘的群體常常抓獲不到動物,只好依附在力量強壯的群體周圍,獲得一些食物。而收穫豐盈的群體,不僅消費不完獵物,還可以把多餘的獵物拿來,與其他群體換取自己沒有的東西,於是,早期的“城市”城市便形成了。
《世本·作篇》記載:顓頊時“祝融作市”。顏師古注曰:“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曰市井。”這便是“市井”的來歷。與此同時,在另一些地方,生活著同樣的村落,村落之間常常為了一隻獵物發生械鬥。於是,各村落為了防備其他村落的侵襲,便在籬笆的基礎上築起城牆。
《吳越春秋》一書有這樣的記載:“築城以衛君,造郭以衛民。”城以牆為界,有內城、外城的區別。內城叫城,外城叫郭。內城裡住著皇帝高官,外城裡住著平民百姓。這裡所說的“君”,在早期應該是獵物和收穫很豐富的群體,而“民”則是收穫貧乏、難以養活自己、依附在收穫豐盈的群體周圍的群體了。人類最早的城市其實具有“國”的意味,這恐怕是人類城市的形成及演變的大致過程。學術界關於城市的起源有三種說法:
一是防禦說,即建城郭的目的是為了不受外敵侵犯;
二是集市說,認為隨著社會生產發展,人們手裡有了多餘的農產品、畜產品,需要有個集市進行交換。進行交換的地方逐漸固定了,聚集的人多了,就有了市,後來就建起了城;三是社會分工說,認為隨著社會生產力不斷發展,一個民族內部出現了一部分人專門從事手工業、商業,一部分專門從事農業。從事手工業、商業的人需要有個地方集中起來,進行生產、交換。所以,才有了城市的產生和發展。
城市是人類文明的主要組成部分,城市也是伴隨人類文明與進步發展起來的。農耕時代,人類開始定居;伴隨工商業的發展,城市崛起和城市文明開始傳播。其實在農耕時代,城市就出現了,但作用是軍事防禦和舉行祭祀儀式,並不具有生產功能,只是個消費中心。那時城市的規模很小,因為周圍的農村提供的餘糧不多。每個城市和它控制的農村,構成一個小單位,相對封閉,自給自足。
學者們普遍認為,真正意義上的城市是工商業發展的產物。如13世紀的地中海沿岸、米蘭、威尼斯、巴黎等,都是重要的商業和貿易中心;其中威尼斯在繁盛時期,人口超過20萬。工業革命之後,城市化進程大大加快了,由於農民不斷湧向新的工業中心,城市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英國、美國、德國、法國等國絕大多數人口都已生活在城市。這不僅是富足的標誌,而且是文明的象徵。
隨著城市的林立而起,其象徵力便沒了以往的深刻而吸引人,這似乎也暗合了“道”,也許城市與鄉村本就無本質上的區別,正像是人的安居樂所與勤奮工作一樣,順其自然(生產力的發展)而交替著自身的位置。城市對人類文明進程是如此的重要。
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主題“城市,讓生活更美好”,應當成為每個城市未來發展的方向。未來城市應倡導低碳、節能、便利;倡導人際關係、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使每位市民、每位來訪者都充分享有現代文明帶來的豐碩成果。
發展
在農業經濟時代,生產力水平低下,城市發展非常緩慢,重要的城市均為具有政治統治作用的都城、州府等。18世紀後,工業化進程促進了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加快了城市的發展。
城市產生與發展的基本動力——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城市的提法本身就包含了兩方面的含義:“城”為行政地域的概念,即人口的集聚地;“市”為商業的概念,即商品交換的場所。而最原始的“城市”(實際應為我們現存的“城鎮”)最初城市中的工業集聚,也是為了使商品交換變得更為容易(可就地加工、就地銷售)而形成的。在城市中直接加工銷售相對於將已加工好的商品拿到城市中來交換而言,則正是一種隨著工業城市的出現而產生的一種商業變革。城市包括城市規模、城市功能、城市布局和城市交通,而這幾方面所發生的變化,都必然地會對城市的商業活動帶來影響,促使其發生相應的變革。城市經濟學對城市作了不同能級的分類,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
按城市綜合經濟實力和世界城市發展的歷史來看,城市分為集市型、功能型、綜合性、城市群等類別,這些類別也是城市發展的各個階段。任何城市都必須經過集市型階段。
集市型城市:屬於周邊農民或手工業者商品交換的集聚地,商業主要由交易市場、商店和旅館、飯店等配套服務設施所構成。處於集市型階段的城市在中國主要有集鎮。
功能型城市:通過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優勢產業的集中,開始發展其特有的工業產業,從而使城市具有特定的功能。不僅是商品的交換地,同時也是商品的生產地。但城市因產業分工而形成的功能單調,對其他地區和城市經濟交流的依賴增強,商業開始由封閉型的城內交易為主轉為開放性的城際交易為主,批發貿易業有了很大的發展。這類型城市主要有工業重鎮、旅遊城市等。
綜合型城市:一些地理位置優越和產業優勢明顯的城市經濟功能趨於綜合型,金融、貿易、服務、文化、娛樂等功能得到發展,城市的集聚力日益增強,從而使城市的經濟能級大大提高,成為區域性、全國性甚至國際性的經濟中心和貿易中心(“大都市”)。商業由單純的商品交易向綜合服務發展,商業活動也擴展延伸為促進商品流通和滿足交易需求的一切活動。這類城市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有直轄市、省會城市。
城市是社會分工和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城”是指四周圍於高牆,扼守交通要衝,具有防守性質的軍事要點。奴隸社會的城市主要是行政、軍事、宗教、手工業的中心。封建社會的城市不僅是商品市場和貿易的中心,而且開始發展成為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隨著大工業生產,出現了像上海、廣州 、天津等特大的現代城市。“市”出現很早,最初是作為進行交易的固定場所出現的。秦漢時期,秦漢時,在京都、郡、國乃至大縣城內,幾乎都有官府在指定地區設立並由官府管理的市,與居民所住的里或坊嚴格分開。比如漢長安城西北角的東市、西市。和這種“市”相比作為一級行政區劃的“市”,出現的就很晚了。
自秦朝在全國範圍實行郡縣制以來,我國一直是地域型政區一統天下。古代中國雖然出現過大量城市,但這些城市從來沒有從地域型政區中分離出來,而單獨成為一種類型的政區。民國初年,起源於清末的自治運動斷而復續,成為城市型政區的萌芽。
辛亥革命後,首先是江蘇省參考清末舊制,在民國元年(1912年)將縣治所在地的城廂,以及村莊屯集人口在5萬以上的鎮,均稱為市。市設董事會,為市的行政機關。董事會設總董1人,董事1-3人,均由本市議事會依法定程式選舉。總董相當於市長,綜理一切事務,對外代表董事會,擔任董事會會議時的議長。民國三年,袁世凱停辦地方自治,江蘇等省的市制停止施行。
起源和初期發展時期
中國是世界上人類發源地之一。在中國最早出現城市萌芽的是距今4000至5000年的龍山文化時期,生產力有進一步的發展,氏族社會走向解體,部落之間的戰爭也日趨激烈,這時出現了城市的萌芽——城堡。而在城市出現以前,在7000年至8000年的新石器時代的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出現了相當進步的農業經濟。隨著農業的出現,永久性的村落也開始出現。新石器時代,距今8300-4800年的天水大地灣遺址,遺址總面積為110萬平方米。出土房址238座,灰坑357個,墓葬79座,窯38座,灶台106座,防護和排水用的壕溝8條,各種骨、石、蚌、陶器、裝飾器和生活器物總計8034件,2006年發掘工作的最新發掘研究成果顯示,大地灣遺址的人類活動歷史由距今8000年推前至距今6萬年。仰韶文化時代,聚落的規模已相當可觀。河南澠池仰韶村遺址,面積近30萬平方米,陝西西安半坡遺址,面積約5萬平方米,臨潼姜寨遺址,面積為5.5萬平方米。這些村落都已有一定規模,特別是後兩個遺址,在居住區外發現了起防禦作用的壕溝。
封建社會前期的發展
自春秋開始,中國奴隸制社會逐漸走向解體,至戰國時代後期,封建制度最後得以確立。這一時期是社會的大動盪、大分化時期,也是經濟和城市的發展最為活躍的時期。
封建社會中期的發展
西漢時期,中國的經濟重心在北方,城市的分布也以北方為主。東漢末期,北方軍閥混戰,黃淮流域遭到極大破壞。其後雖有魏晉時的短暫統一,但不久北方地區接連受到邊遠地區遊牧部落的侵占,經濟又遭到極大破壞。與此相反,江南地區自孫吳以後,經濟逐漸發展,至唐後期成為中國新的經濟重心。
封建社會後期的發展
從元開始,中國作為一個統一的國家就再也未分裂過。元、明、清三代的統一局勢,造就了中國城市發展史上最為雄偉、輝煌的都城——北京。但是,從總體看,隨著封建社會開始走下坡路,元、明、清時期城市的發展未能在宋代的基礎上取得全面突破,在某些方面甚至有所倒退。如明清時的海禁政策,就阻礙了港口城市的發展。又如,隨著城市商業的發展,北宋都城開封的商業非常繁榮,是為當時全球第一大城市。然而,元大都乃至明清北京城的規劃卻將皇宮置於全城的中心,並按《考工記·匠人》所述的“左祖右社”的思想布置了天壇和地壇,這種“皇權至上”的布局充分反映了封建統治者利用城市規劃來維護其最後的統治。
民國北京政府時期
北京政府時期,管理國內大城市的是各種形式的市政管理機構,也有少數是警察機構,它們在實際上行使著行政機構的職能,也有著自己的管轄區域,但未能從地域型政區中分離出來,沒有獨立的行政單位與行政區劃。
1917年,在收回天津、漢口的德租界後,內務部在兩地設立了市政管理局;同年,京都(即北京)市政公所成立。但這時的市政公所還不是一級政權機構。民國九年,在地方自治運動蓬勃興起的大背景下,廣東省長陳炯明欲使廣州成為不受舊行政區劃管轄的城市,因此委託孫科起草有關條例,組織現代化市政系統。於是孫科撰成《廣州市暫行條例》並在2月被省署公議通過。這是我國首次以市為行政單位一訂立法規,超出了地方自治的範圍。《條例》第三條規定:“廣州市為地方行政區域,直接隸屬於省政府,不入縣行政範圍。”這條規定宣告了中國第一個城市型政區的誕生。因為在此之前,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哪一個城市能成為與縣平等的行政區域,廣州市是第一個。汕頭市緊隨其後,於3月成為第二個城市型政區。
北洋政府注意到了這一變化,仿照其例,於同年7月頒布《市自治制》,把全國城市分為特別市和普通市兩種,之後,國內出現了京都(北京)、青島特別市,但全國範圍內正式設市者並不多,更多的是在大城市設立督辦商埠公署,如重慶商埠督辦公署、淞滬商埠督辦公署等;並在中等城市設立市政籌備處,以此作為城市市政的管理機構。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當年(1927年)5月便設立上海特別市,由於這是南京國民政府通過的第一個特別市條例,因此上海成為中國第一個直轄(特別)市。6月,國民政府又設立南京特別市,它和上海特別市,均是與省平行、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城市型政區。直轄市的出現,與先前廣東省設立的廣州市等省轄市一起,組成了我國城市型政區體系。
隨著特別市和省轄市數量的逐漸增加,為某個市單獨立法的形式已經滿足不了實際的需要,必須有一部統一的市組織法。1928年6月,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特別市組織法》與《市組織法》,並於7月由國民政府公布。規定設立特別市的條件為:
1.中華民國首都。
2.人口百萬以上之都市。
3.其他有特殊情形之都市。
根據這一法規,全國設立了寧、滬、平、津、青、漢、穗七個特別市。
設立市的條件為:隸屬省政府,不入縣政範圍;人口滿20萬以上之都市,依所屬省政府呈請暨國民政府之特許建市。根據這兩條規定,民政府之特許建市。根據這兩條規定,1928年7月至1930年5月前,先後有下列城市成為省轄市:蘇州、杭州、寧波、安慶、南昌、武昌、開封、鄭州、濟南、成都、重慶、瀋陽、梧州等。
但這兩部法律在頒行後卻引發了各方批評。市政論者認為該制缺乏自治精神,而且市參議會權力過小,被指為官辦市政;行政人員的批評則側重行政系統。國民政府為此於1930年5月20日將上述兩法廢止,另行制定新的《市組織法》公布施行。市的名稱不再作“特別市”與“普通市”之區分。而於市之地位,則有“直隸於行政院”(院轄市)與“直屬於省政府”(省轄市)之區別。院轄市設立的標準,依照該法第二條之規定,凡人民聚居地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設市,直隸於行政院:(1)首都;(2)人口在百萬以上者;(3)在政治上、經濟上有特別情形者。但符合第一、二兩項之一的,不能是省政府所在地,如果是省政府所在地,則該市隸屬於省政府。
1930年5月,根據新《市組織法》的規定,改組特別市並重新任命市長。南京、上海、天津、青島、漢口5個特別市均去除“特別”二字,直隸於行政院,此後廣州、漢口、天津降為省轄市。抗戰期間,又增加了重慶這一院轄市。
省轄市設立的條件,較以前的普通市略有變更,《市組織法》第三條規定:凡人民聚居地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設市,隸屬於省政府:
1.人口在30萬以上者;
2.人口在20萬以上,其所收營業稅、牌照稅、土地稅每年合計占該地總收人1/2以上者。
設市標準較以前提高,引起一些省、市政府的非難,有的城市只能以市政籌備處或市政委員會等形式進行過渡。
從1930年5月至1932年5月,批准設定的省轄市有汕頭、北平、天津、福州、開封、長沙、廈門、昆明、連雲、桂林、貴陽、自貢、西安、衡陽、綏遠等。
1933年5月,國民政府再度頒布新的《市組織法》,仍分院轄市與省轄市兩種,與此前的法律相比,設立條件基本相同,不同之處是取消了省會不設院轄市的規定。因此,該時期院轄市除原有的南京、上海、北平、青島4市外,又增加了天津、重慶、廣州等市。但當時除重慶外,其他院轄市均在淪陷區。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黨政府接收被日偽所占各大城市。東北地區和台灣省在日占時期建有一些城市,因此,戰後城市型政區的數量比戰前有明顯的增加。1947年7月,《市組織法》再次修正,對院轄市設定的規定基本未變,但在執行中對人口標準有所降低。此時全國共設有院轄市12個: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島、漢口、廣州、重慶、西安、瀋陽、哈爾濱、大連。
台灣和東北這兩個地區,在日占時期設立的許多城市,約有三分之三以上城市人口不足20萬,於是據新的《市組織法》第三條規定成為設市的主要依據。1945年後批准設定的省轄市有石門、湛江、威海衛、銀川、歸綏、包頭、本溪、撫順、徐州、迪化、西寧、台北、基隆、新竹、台中、彰化、台南、嘉義、高雄、屏東、煙臺、柳州、南寧、福州、蚌埠、太原、唐山、錦州、營口、鞍山、旅順、通化、安東、四平、吉林、長春、牡丹江、延吉、佳木斯、北安、齊齊哈爾、海拉爾等。
規模
據民政部2011年6月16日發布的《2010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報告》,截止2010年中國(不含港澳台地區)設市城市數量增加到657個。此後部分城市撤銷、部分城市新增,截至2016年末,全國共有663個設市城市。
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區分城市規模大小,各國的具體分級標準不盡一致。聯合國將2萬人作為定義城市的人口下限,10萬人作為劃定大城市的下限,100萬人作為劃定特大城市的下限。這種分類反映了部分國家的慣例。
中國在城市統計中對城市規模的分類標準如下: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
近期事件
中國大陸地區最年輕的直轄市是重慶市,1997年設立。
中國大陸地區最年輕的地級市是西藏自治區山南市。2016年,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山南地區和乃東縣,設立地級山南市;山南市設立乃東區,以原乃東縣的行政區域為乃東區的行政區域。
中國大陸地區最年輕的縣級市是貴州省黔西南州的興仁市。2018年8月,根據《民政部關於同意貴州省撤銷興仁縣設立縣級興仁市的批覆》,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興仁,設立縣級興仁市,以原興仁縣的行政區域為興仁市的行政區域,興仁市人民政府駐城北街道民主路20號。興仁市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轄。
中國城市
中國城市按照省級行政區如下:
河北省
縣級市:定州、辛集、平泉、晉州、新樂、遵化、遷安、霸州、三河、涿州、安國、高碑店、泊頭、任丘、黃驊、河間、灤州、深州、南宮、沙河、武安。
山西省
縣級市:古交、懷仁、高平、原平、孝義、汾陽、介休、侯馬、霍州、永濟、河津。
內蒙古自治區
縣級市:滿洲里、扎蘭屯、牙克石、根河、額爾古納、烏蘭浩特、阿爾山、霍林郭勒、錫林浩特、二連浩特、豐鎮。
遼寧省
縣級市:新民、瓦房店、莊河、北票、凌源、調兵山、開原、燈塔、海城、鳳城、東港、大石橋、蓋州、凌海、北鎮、興城。
吉林省
縣級市:德惠、榆樹、磐石、蛟河、樺甸、舒蘭、洮南、大安、雙遼、公主嶺、梅河口、集安、臨江、延吉、圖們、敦化、琿春、龍井、和龍、扶餘。
黑龍江省
縣級市:綏芬河、撫遠、尚志、五常、訥河、北安、五大連池、鐵力、同江、富錦、虎林、海林、密山、寧安、安達、肇東、海倫、穆稜、東寧、漠河。
江蘇省
縣級市:江陰、宜興、邳州、新沂、海安、溧陽、常熟、張家港、太倉、崑山、如皋、海門、啟東、東台、高郵、儀征、揚中、句容、丹陽、興化、泰興、靖江。
浙江省
縣級市:建德、慈谿、餘姚、平湖、海寧、桐鄉、諸暨、嵊州、江山、蘭溪、永康、義烏、東陽、臨海、溫嶺、玉環、瑞安、樂清、龍泉。
安徽省
縣級市:界首、明光、天長、桐城、寧國、巢湖、潛山。
福建省
縣級市:福清、邵武、武夷山、建甌、永安、石獅、晉江、南安、龍海、漳平、福安、福鼎。
江西省
縣級市:廬山、瑞昌、樂平、瑞金、德興、豐城、樟樹、高安、井岡山、貴溪、共青城。
山東省
地級市:濟南、青島、聊城、德州、東營、淄博、濰坊、煙臺、威海、日照、臨沂、棗莊、濟寧、泰安、濱州、菏澤。
縣級市:即墨、平度、膠州、萊西、臨清、樂陵、禹城、安丘、昌邑、高密、青州、諸城、壽光、棲霞、海陽、龍口、萊陽、萊州、蓬萊、招遠、榮成、乳山、滕州、曲阜、鄒城、新泰、肥城、鄒平。
河南省
地級市: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南陽、商丘、周口、駐馬店、信陽。
省直轄縣級市:濟源。
縣級市:鞏義、滎陽、新鄭、登封、新密、偃師、汝州、舞鋼、孟州、沁陽、衛輝、輝縣、林州、禹州、長葛、義馬、靈寶、鄧州、永城、項城。
湖北省
地級市:武漢、十堰、襄陽、荊門、孝感、黃岡、鄂州、黃石、鹹寧、荊州、宜昌、隨州。
省直轄縣級市:仙桃、天門、潛江。
縣級市:丹江口、老河口、棗陽、宜城、鐘祥、漢川、應城、安陸、廣水、麻城、武穴、大冶、赤壁、石首、洪湖、松滋、宜都、枝江、當陽、恩施、利川、京山。
湖南省
地級市:長沙、衡陽、張家界、常德、益陽、岳陽、株洲、湘潭、郴州、永州、邵陽、懷化、婁底。
縣級市:耒陽、常寧、瀏陽、津市、沅江、汨羅、臨湘、醴陵、湘鄉、韶山、資興、武岡、洪江、冷水江、漣源、吉首、寧鄉。
廣東省
地級市:廣州、深圳、清遠、韶關、河源、梅州、潮州、汕頭、揭陽、汕尾、惠州、東莞、珠海、中山、江門、佛山、肇慶、雲浮、陽江、茂名、湛江。
縣級市:英德、連州、樂昌、南雄、興寧、普寧、陸豐、恩平、台山、開平、鶴山、四會、羅定、陽春、化州、信宜、高州、吳川、廉江、雷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
地級市:南寧、桂林、柳州、梧州、貴港、玉林、欽州、北海、防城港、崇左、百色、河池、來賓、賀州。
縣級市:靖西、岑溪、桂平、北流、東興、憑祥、荔浦、合山。
海南省
省直轄縣級市:文昌、瓊海、萬寧、東方、五指山。
四川省
地級市:成都、廣元、綿陽、德陽、南充、廣安、遂寧、內江、樂山、自貢、瀘州、宜賓、攀枝花、巴中、達州、資陽、眉山、雅安。
縣級市:崇州、邛崍、都江堰、彭州、江油、什邡、廣漢、綿竹、閬中、華鎣、峨眉山、萬源、簡陽、西昌、康定、隆昌、馬爾康。
貴州省
地級市:貴陽、六盤水、遵義、安順、畢節、銅仁。
縣級市:清鎮、赤水、仁懷、凱里、都勻、興義、福泉、盤州、興仁。
雲南省
地級市:昆明、曲靖、玉溪、麗江、昭通、普洱、臨滄、保山。
縣級市:安寧、宣威、彌勒、芒市、瑞麗、大理、楚雄、蒙自、箇舊、開遠、文山、香格里拉、景洪、騰衝、瀘水、水富。
西藏自治區
地級市:拉薩、日喀則、昌都、林芝、山南、那曲。
陝西省
地級市:西安、寶雞、延安、銅川、渭南、鹹陽、漢中、榆林、商洛、安康。
縣級市:韓城、華陰、興平、彬州、神木。
甘肅省
地級市:蘭州、天水、嘉峪關、金昌、白銀、酒泉、張掖、武威、慶陽、平涼、定西、隴南。
縣級市:玉門、敦煌、臨夏、合作、華亭。
青海省
縣級市:格爾木、德令哈、玉樹。
寧夏回族自治區
縣級市:靈武、青銅峽。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自治區直轄縣級市:石河子(八師)、五家渠(六師)、阿拉爾(一師)、圖木舒克(三師)、北屯(十師)、鐵門關(二師)、雙河(五師)、可克達拉(四師)、昆玉(十四師)。
縣級市:喀什、阿克蘇、和田、阿圖什、博樂、昌吉、阜康、庫爾勒、伊寧、奎屯、塔城、烏蘇、阿勒泰、阿拉山口、霍爾果斯。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台灣省
台北、新北、台中、台南、高雄、桃園、基隆、新竹、嘉義、苗栗、彰化、南投、斗六、朴子、屏東、宜蘭、花蓮、台東、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