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會的規範審查制度研究

地方人大常委會的規範審查制度研究

《地方人大常委會的規範審查制度研究》是201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運生。

基本介紹

  • 書名:地方人大常委會的規範審查制度研究
  • 作者:陳運生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6月1日
  • 頁數:331 頁
  • 開本:32 開
  • ISBN:9787562048282 
  • 類型:人文社科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全書共九章,包括地方規範的創製與審查、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原理、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制度的歷史和現有不足、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制度的模式與構成、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範圍、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機構和程式、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基準、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結果的處理等內容。

圖書目錄

第一章地方規範的創製與審查
第一節我國地方規範創製中存在的問題
一、地方性規範與上位規範相牴觸
二、地方保護主義的傾向明顯
三、地方政府部門利益膨脹趨向明顯
四、規範的內容交叉或相互衝突
五、地方性規範的創製程式不完善
第二節我國規範審查的類型
一、權力機關的審查
二、司法機關的審查
三、行政機關的審查
第三節域外的規範審查制度及其啟示
一、域外規範審查的基本制度
二、域外規範審查制度的啟示
第二章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原理
第一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價值目標
一、價值目標之一:尊重和保障人權
二、價值目標之二:規範秩序的維持
三、價值目標之三:權力監督
第二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特點
一、審查目標的多元性
二、審查依據的法定性
三、審查過程的程式性
四、處理結果的權威性
第三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原則
一、依法審查的原則
三、“被動審查為主,主動審查為輔”的原則
四、權利保護原則
第三章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制度的歷史和現有不足
第一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制度的歷史演變
一、地方人民政府委員會審查時期(1949年~1954年)
二、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委員會共同審查時期(1954年~1966年)
三、虛置時期(1966年~1979年)
四、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時期(1979年至今)
第二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制度的現有問題及其成因
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制度現存的主要問題
二、現行制度存在問題的原因
第四章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制度的模式與構成
第一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制度模式
一、“事後審查與事前審查相結合”的混合審查模式
二、抽象審查模式
第二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方面的主要制度
一、批准制度
二、備案制度
三、裁決制度
四、撤銷制度
五、清理制度
六、解釋制度
七、提請審查制度
第三節與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相關的其他制度
一、地方人大的規範審查制度
二、行政審查制度
三、司法審查制度
第五章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範圍
第一節規範的含義、特徵與類型
一、規範的含義
二、規範的特徵
三、規範的類型
第二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範圍的認定標準
第三節關於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範圍的一種解讀
一、基本範圍
二、若干特別問題
第六章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機構和程式
第一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機構
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機構的現狀及其不足
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機構的完善思路
第二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程式
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一般程式
二、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程式的現有不足
三、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程式的完善
第七章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的基準
第一節國外兩類規範審查基準之展開與適用
一、德國式的審查基準:比例原則及三層密度標準
二、美國式的審查基準:三重基準之構造
三、德美兩類審查基準之比較
第二節我國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基準之構造
一、我國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基準方面的相關規定
二、關於我國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基準的一般見解
三、合法性基準及其展開
四、合理性基準及其運用
第三節我國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基準之完善
一、我國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基準的現有問題
二、未來完善的思路
第八章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結果的處理
第一節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結果的處理方式
一、規範經審查為“適當”的處理方式:歸檔或批准
二、規範經審查為“不適當”的處理方式
第二節規範的適當性判斷
一、規範審查判斷的基本形式:單純性確認
二、“適當”判斷的變通形式
三、“不適當”判斷的變通形式
四、規範“不適當”判斷的迴避技術
五、規範審查結果的處理:在“適當”與“不適當”之間
第九章地方人大常委會規範審查判斷的效力
……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陳運生,1975年生,江西瑞金市人。2000年至2003年就讀於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05年考入浙江大學法學院,師從著名憲法學家林來梵教授,攻讀博士學位,2008年畢業。現任教於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主攻憲法學、法學方法論。目前,已出版個人專著1部,編撰法學教材5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1項,主持江西省社科規劃項目1項,主持江西財經大學校級重點課題2項。先後在《法學研究》、《法學雜誌》、《浙江社會科學》、《學海》等各級各類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並有多篇論文被轉載和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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