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共設七章,大致內容如下:第一章通過對有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行政權力的法律法規進行梳理,揭示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法制的發展概貌。第二章主要從地方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計畫和監督工作經驗總結等方面考察了地方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實務。第三章和第四章,從經常性監督和非經常性監督中分別選取執法檢查和特定問題調查這兩種監督形式,對監督的程式化和規範化問題展開專門研究。第五章從人大監督與新聞監督結合的視角探討人大監督的公開化問題。第六章主要從規範結構要素的角度探討加強人大監督剛性的問題。第七章作為代結語,簡明地闡釋了保障人大監督實現優效的機制的問題。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行政權的法制之發展 第二章 地方人大常委會監督行政權的實效考察 第三章 人大執法檢查的研究——以程式化為視角 第四章 特定問題調查的研究——以日本國政調查制度為視角 | 第五章 人大監督公開化的研究——以人大監督與新聞監督結合為視角 第六章 人大監督“剛性”的研究——以規範結構要素為視角 第七章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行政權的優效機制(代結語) 參考文獻 |
創作背景
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近代以來大多數國家政治生活中一個經久不衰的課題。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是中國權力監督體系中各種監督力量尤其關注的重點,作為全權機關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是監督行政權力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主體。人大對行政權力的監督的兩個重要方面是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實施法律情況的檢查以及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審議、批准和檢查。然而,從這兩個方面來看,人大監督的力度和效果遠不盡如人意。如執法檢查是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執法檢查,是對其執行法律的情況進行的一種經常性的專門檢查活動。但由於執法檢查程式規範化程度不高,程式規則不細,在實踐中執法檢查往往只是走個過場,完成任務而已;由於財政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帶來的難度,在實踐中對財政預算的審議和批准只是履行一個程式。面對人大監督未形成其應有監督權威的現實,如何強化人大對政府行政權力的監督,以取得良好效果,仍然是一個需要加以探討的重要課題。基於此,《人大監督的實效考察與優效機制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重要觀點有:監督規範的強制性不足,程式細化不足,缺乏人大監督與其他監督合力的規範,是人大監督法制建設中長期被忽視或忽略的問題;監督程式規範化不夠、監督信息公開化不夠、監督手段強制化不夠,是人大監督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監督法賦予人大常委會七種形式的監督都是剛性監督;鍛造監督剛性的路徑主要是在相關法律規定中完善有關規範結構的法律後果要素,同時輔之以完善關於啟動監督程式的法律規定和公開監督過程的法律規定;監督程式規範、監督信息公開、監督手段強制性是人大監督工作中的重要節點,有助於達成監督程式規範化、監督信息公開化、監督手段強制化的相關制度和具體規定,是人大監督實現優效的必要機制;“認真”作為一種思維,是建立健全前述機制並使這些機製得以適時啟動和運行到底的首要機制。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劉一純,女,1964年出生,湖北大冶人,武漢大學法學博士,華中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法理學教學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