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監督工作計畫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監督工作計畫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7年04月11日發布,自2017年04月1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2017年04月11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4月11日
  • 效力級別:工作檔案
  • 法規類別:計畫監督檢查
概要,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計畫、預決算監督報告,檢查法律的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詢問,開展專題調研,做好憲法實施監督的相關工作,附,時間,結語,

概要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的監督工作,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職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完善憲法監督制度,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完善監督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形成工作合力,增強監督實效,圓滿完成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各項監督任務,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一)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製造業轉型升級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發展新型製造業,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16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與研究處理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2016年度環境質量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對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反映問題的落實情況,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會議和聯組會議專題詢問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藥品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藥品管理法執行情況、近年來藥品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進展情況、兒童用藥和罕見病用藥等臨床急需藥品供應保障情況、疫苗監管情況、藥品廣告監管情況、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具體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脫貧攻堅任務分解和具體目標的完成情況,財政扶貧投入、金融扶貧、優惠用地政策、科技和人才支撐等脫貧攻堅政策保障體系建設和落實情況,產業脫貧、轉移就業脫貧、易地搬遷脫貧、生態補償脫貧、教育脫貧、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社會保障政策兜底脫貧等精準扶貧措施的實施情況,民族地區在精準扶貧脫貧方面的基本情況、問題及建議,建立脫貧工作責任制和脫貧攻堅考核督查問責機制情況,調動全社會力量推動脫貧攻堅的情況,建立完善扶貧開發法律法規,推進扶貧開發法治建設情況,脫貧攻堅遇到的問題及進一步推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和民族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草原生態保護各類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草原監督管理情況,草原生態保護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草原法修改進展情況,進一步推進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見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人民法院全面推進立案登記制、司法責任制,健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完善執行體制、人財物管理體制,構建陽光司法機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制約等改革的進展和成效,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措施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務司法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七)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人民檢察院積極推進訴訟制度、司法責任制和人財物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冤假錯案防範和糾正機制,構建陽光司法機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監督制約取得的進展和成效,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措施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務司法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八)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國家財政教育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近年來國家財政教育資金的投入情況,國家財政教育資金在分配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今後改進工作的可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九)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文化遺產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我國文化遺產事業改革發展工作情況和文物保護法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情況,統籌協調文化遺產保護與經濟發展、城鄉建設、民生改善關係的情況,推動合理利用、充分發揮文化遺產功能價值作用的情況,文化遺產工作和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舉措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聽取和審議計畫、預決算監督報告

(一)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16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准2016年中央決算。
(二)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以上兩項報告請國務院按照預算法、監督法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報告。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三)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計畫執行和經濟運行的主要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準備採取的政策措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進展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四)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執行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關於批准2017年預算決議的情況,2017年度1-7月份財政收支執行情況,以及預算法、監督法規定的報告內容。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五)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上述五個報告,由財政經濟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檢查法律的實施情況

(一)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近年來藥品管理工作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進展情況、兒童用藥和罕見病用藥等臨床急需藥品供應保障情況、疫苗監管情況、藥品廣告監管情況、對推進實施藥品管理法的意見和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6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貫徹實施法律的總體情況,包括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監督管理和執法情況,產品質量相關部門協調配合情況,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負總責的落實情況,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產品質量責任社會共治情況,司法機關實施法律的情況,以及產品質量制度體系建設實施情況,重點是監督抽查、風險監測、損害賠償、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的實施情況,產品質量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現行產品質量法需要修改或完善的主要問題,各方對產品質量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6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三)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我國著作權法貫徹落實的總體情況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舉措,促進著作權創造和利用、推動文藝創作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情況,打擊侵權盜版、加強著作權保護和管理的情況,特別是網路環境下著作權保護、著作權集體管理等情況,著作權法實施中的主要問題,對修改完善著作權法的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8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四)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各地各部門宣傳貫徹和推進實施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工作進展情況,主要法律制度落實情況,城鄉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處理處置情況,分析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提出進一步推進實施和修改完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意見和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10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五)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強化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等重要行業和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的情況,治理網路違法有害信息、維護網路空間良好生態的情況,落實用戶真實身份信息註冊和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制度情況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12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內務司法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做好配合工作。
(六)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種質資源庫、保護區或保護地建設和保護措施落實情況,育種成果轉讓、權益分配和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配套規定製定和落實情況,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分級審批制度和種子質量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強制性品種退出制度和監管落實情況,種業安全審查機制配套規定製定和落實情況,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制度完善及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2018年2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為主負責組織和實施。

開展專題詢問

(一)結合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產品質量法執法檢查報告,以常委會聯組會議形式開展專題詢問。
(二)結合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以常委會聯組會議形式開展專題詢問。
(三)結合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以常委會聯組會議形式開展專題詢問。
請國務院有關領導同志出席聯組會議聽取意見、回答詢問。進一步改進完善專題詢問,突出針對性,注重實效性,增強互動性,把經過努力可以解決的突出問題作為詢問重點,充分發揮專題詢問對推動改進工作的建設性、促進性作用。專題詢問分別由負責有關報告的專門委員會組織和實施,常委會辦公廳予以配合。

開展專題調研

(一)圍繞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特別是農村留守兒童監護的情況,研究遏制校園暴力及實施對輕微犯罪和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更為有效的教育矯治方式,研究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問題。專題調研報告計畫在8月底前完成。由內務司法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圍繞民族鄉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民族鄉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相關意見和建議。專題調研報告計畫在10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三)圍繞華僑權益保護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華僑在回國投資置業、創新創業以及他們在出入境、居住、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正當權益的保護情況,進一步掌握各地方華僑權益保護立法進展情況,提出儘早啟動推動國家層面華僑權益保護立法意見和建議。調研報告於10月底前完成。由華僑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四)圍繞預算法實施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各級人大、各級政府及部門貫徹實施預算法的工作開展情況,配套法規體系的建設情況,規範預算管理、加強預算審查監督的有效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經驗,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實施好預算法的意見建議等。專題調研報告計畫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五)圍繞非稅收入規範管理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我國政府非稅收入基本情況,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加強和改進非稅收入管理的意見和建議,以推動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範化、法制化,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專題調研報告計畫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做好憲法實施監督的相關工作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和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做好國家憲法日活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憲法宣誓的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對新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逐件進行審查,有重點地對地方性法規進行主動審查。高度重視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以及公民提出的審查建議,健全審查建議研究處理機制,認真做好反饋工作。對違反憲法法律的法規、司法解釋加大監督糾正力度。制定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規程,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備案審查信息化平台。大力開展備案審查工作培訓、研討和經驗交流,加強對地方人大備案審查工作的指導。
2017年的監督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要求,切實改進作風,著重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與人大代表、人民民眾和地方人大的聯繫,廣泛聽取意見,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改革的部署,做好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相關工作,研究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制度,推進預算聯網監督工作。要認真做好執法檢查選題、搞好組織工作、全面準確報告執法檢查情況、認真進行審議、推動改進實際工作、向常委會報告落實情況等六個環節工作,形成完整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執法檢查工作機制。要緊扣相關法律的貫徹落實,突出執法檢查建議措施的現實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交辦、督辦機制,增強整改落實實效。要綜合運用專題詢問、專題調研、跟蹤監督等方式方法,探索完善質詢機制,視情況適時推動質詢工作開展,形成監督合力。要不斷拓展監督工作新聞宣傳的深度和廣度,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大力宣傳人大監督工作的重點內容、重要意義和作用,依法及時將有關監督事項向全國人大代表通報、向社會公布。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督工作計畫的各項安排,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7年常委會各項監督工作任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聽取審議
監督方面的報告時間安排表

時間

聽取和審議的報告
4月
(2項)
國務院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製造業轉型升級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2016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與研究處理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

6月
(5項)
國務院關於2016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國務院關於藥品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執法檢查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執法檢查報告
(結合聽取審議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8月
(4項)
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結合聽取審議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執法檢查報告

10月
(4項)
國務院關於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的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結合聽取審議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12月
(4項)
國務院關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國家財政教育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文化遺產工作情況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執法檢查報告
2018年2月(1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執法檢查報告

結語

2017年常委會計畫聽取審議20個監督方面的報告,包括專項工作報告9個、計畫預算監督報告5個、執法檢查報告6個。此外,結合其中3個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另有5個專題調研報告視情況提交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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