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6年第139號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6-09-25
【生效日期】2006-09-2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6年第139號
關於受理太谷壺瓶棗等產品申報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經浙江、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及山西省、遼寧省、黑龍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雲南省、陝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初審推薦,我局依法受理了太谷壺瓶棗等15個產品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經形式審查合格,現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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