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

《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決策部署,根據國家和浙江省碳達峰工作有關部署要求,積極推進杭州市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制定的方案。

2024年5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自2024年6月22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4年5月
  • 實施時間:2024年6月
  • 發布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杭政函〔2024〕42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函〔2024〕4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內容全文

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決策部署,根據國家和浙江省碳達峰工作有關部署要求,積極推進我市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試點定位。
充分發揮數字、科技和制度三大優勢,創新建築、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路徑,著力打造成為全國碳達峰數智賦能標桿區、科技引領樣板區和制度創新示範區,為全國產業輕量型城市實現碳達峰提供杭州經驗。
(二)試點目標。
以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為抓手,加快建成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數智治理體系,建設破解“雙碳”技術瓶頸的科技創新體系,健全保障“雙碳”目標實現的政策制度體系,推動綠色低碳理念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行動自覺,凝練形成一批示範效應突出的碳達峰實踐經驗,打造“協同城市發展、突出創新引領、媲美國際先進”的全國碳達峰試點杭州樣板,為全國城市碳達峰作出引領示範。
到2025年,“雙碳”數智賦能行動取得積極進展,全市能源結構持續最佳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斷提升,城鄉建設、交通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總結凝練形成一批綠色低碳發展經驗和模式。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國碳達峰數智治理標桿區、科技引領樣板區和制度創新示範區,探索形成產業輕量型城市碳達峰實現路徑。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雙碳”智治架構體系攻堅行動。
1.構建“雙碳”智治架構體系。依託城市大腦2.0建設,構建“四橫三縱”“雙碳”智治總體構架,打造1個能源“雙碳”數智平台、N個套用場景的“雙碳”數智治理體系。加快能源和碳排放資料庫建設,運用先進模型算法工具,打造一批特色套用場景,完善政策制度、標準規範,實現政府治碳“一站通”、企業減碳“一網清”、個人低碳“一鍵惠”。
2.探索開展企業碳賬戶套用建設。加強企業用能數據監測,構建以電力等高頻監測數據為基礎的碳排放核算模型,建立覆蓋高耗能行業的企業碳賬戶,探索建立基於企業碳賬戶的數字治理新機制,開展用能預算、碳預算分級管理,打通節能審查、用能權確權、能耗監測、能效管理、節能診斷等關鍵環節,構建能耗和碳排放監測預警閉環機制。
3.豐富“雙碳”多跨套用場景。建設碳排放速算、碳預算、項目碳評價、用能預算管理等政府側“雙碳”數字治理場景,深化建築綠色數位化監管、交通治理線上等場景,實現“雙碳”治理全鏈式閉環管理。鼓勵建設企業側套用場景,持續疊代能源管家套用,重點開發碳足跡、綠色金融、綠色技術交易套用,鼓勵網際網路企業創新數字降碳套用新場景。對接電力需求側回響平台,聚合市內用戶側儲能、充換電站、工業企業柔性負荷等負荷側資源,提升負荷側削峰填谷能力。依託“杭州市民碼”等探索建設碳普惠、綠色出行等個人端套用場景,建立“綠色行為識別—碳積分核算—兌現”的服務鏈。
(二)實施城鄉建設低碳轉型攻堅行動。
4.完善綠色建築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浙江省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綠色建築設計標準等綠色低碳標準。執行《杭州市綠色建築專項規劃修編(2022—2030)》有關規定,在土地出讓(劃撥)階段落實綠色低碳控制性指標要求。實施《杭州市綠色建築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在全市推廣套用“浙里綠建通”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平台,對綠色建築實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5.創新推動城市更新。推進新一輪城市更新,分類推進建築領域設備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在老舊小區、城市綜合體和工業園區等打造降能耗、降成本的城市更新單元。制定城市更新公共建築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實施方案,推廣“物聯網+節能降碳”新模式,分批分類有序推進城區建築樓宇開展輕量化、數智化節能改造。深化綠色建材試點城市建設,大力推廣綠色建材套用。持續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
6.加快推進低(零)碳建築示範試點。加快推進高星級綠色建築、近零(含超低、零)能耗建築、綠色生態城區試點項目建設,探索開展近零碳(零碳)區域試點。推進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等綠色建築重點發展區高星級綠色建築兩個“百分百”建設。到2025年,以亞運村、錢江新城二期、杭州西站樞紐、杭鋼新城等為重點,各區、縣(市)至少培育1個綠色低碳生態城區試點,全市實施高星級綠色建築標識示範項目不少於85項。
(三)實施交通多側協同低碳轉型攻堅行動。
7.全面推廣新能源交通工具。加快推動老舊營運柴油貨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應急保障車及特殊需求除外)、郵政、公務用車(機要通信用車)、計程車(網約計程車車輛購置計稅價格在15萬元以上的除外)新能源比例為100%。推動城市重型卡車、混凝土攪拌車等電動化轉型。加快老舊運輸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
8.強化多式聯運體系建設。圍繞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建設,著力打造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空公鐵”聯運樞紐和蕭山白鹿塘“鐵公水”聯運樞紐。深入推進“公轉水”,完善市域內河航道,提升與浙北高等級航道網連通度,設計水運通行能力提高至8000萬噸/年;最佳化“十里埠—東洲—乍浦”外貿貨櫃等精品航線,增加內貿貨櫃航線和“散改集”航線,謀劃與紹興市合作建設出海港,引導大宗貨物跨省運輸“公轉水”,到2025年,內河水路貨運周轉量較2020年增長35%。深入推進“公轉鐵”,實施金千貨運鐵路升級改造。持續推進內河貨櫃運輸發展,到2025年、2030年,內河水運貨櫃吞吐量分別達25萬標箱、40萬標箱,分別較2020年增長150%、300%。
9.實施交通運輸場站綠色低碳升級。以杭淳開高速為試點,探索低碳(零碳)高速建設模式,積極推進低碳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以錢塘樞紐為重點,推進低碳客運樞紐建設。推廣碼頭港作機械電氣化或新能源替代,新(改、擴)建碼頭100%配備岸電,到2027年,在主要港口碼頭新建或改造岸電設施37套。推進美麗公路和美麗航道建設。加快公共充電站建設,形成城市五分鐘、城鄉半小時充電圈。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全覆蓋。
10.構建綠色優享公交出行杭州範例。完善“以軌道交通為主體、常規公交為基礎、慢行交通為補充”的多元化綠色交通出行體系。推廣公交片區綜合治理,持續推進公交線網最佳化,提升公交服務精細化和體驗感。推行無感支付、智慧型引導等智慧交通服務全覆蓋。推進公共運輸“一碼”通行,落實公交票價優惠政策。進一步最佳化小紅車服務系統,推動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有序管理。到2025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5%以上。
(四)實施能源低碳轉型攻堅行動。
11.加快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廢舊礦山、封場填埋場、山間林地等資源,因地制宜建設農(林、茶、漁)光互補光伏,積極推動整村光伏、園區光儲直柔一體化等新型開發模式。大力推進光伏建築一體化,推動碲化鎘、鈣鈦礦等技術疊代套用,加強光伏建築一體化(BIPV)與裝配式建築融合發展。到2025年和2030年,光伏裝機分別達到480萬千瓦、650萬千瓦。加快分散式風電建設,積極探索風電開發政策,到2025年,確保裝機達到5萬千瓦,力爭達到10萬千瓦。有序推進老舊水電增效擴容,因地制宜開展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積極探索氫能、地熱、水源熱泵等新型能源開發利用,不斷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
12.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嚴控新增耗煤項目,新(改、擴)建項目嚴格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加快燃煤設施改造提升,推進摻煤垃圾焚燒發電企業鍋爐技改或清潔能源替代,探索實施水泥行業燃料替代,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和中溫中壓燃煤熱電聯產鍋爐。“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量下降5%。積極擴展天然氣套用領域,加快富陽燃機發電項目和南部應急氣源站前期及建設,推動高效燃機和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站套用。鼓勵燃煤熱電企業實施天然氣改造,持續深化工業鍋爐“煤改氣”。到2025年,上城區、西湖區、拱墅區、濱江區管道燃氣普及率達到95%以上。著力提高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加大工業領域煤改電、氣改電等技術套用力度,加快交通領域新能源車(船)、港口岸電普及,推動城鎮家庭全電住宅建設、農村家庭電氣化提升。
13.加快氫能布局和套用。積極探索開展海上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依託杭甬“雙城記”,探索打通海上綠氫水陸運輸通道。依託相關企業引進和培育氫燃料電池及其關鍵零部件項目,布局綠色制氫、儲氫和運氫裝備項目。探索氫能示範套用,加快重載貨車、工程車輛、特種車輛、冷鏈物流車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套用,發展以氫燃料電池為動力的內河運輸船舶,爭取加入浙江省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區(點)和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城市群。完善加氫站布局,鼓勵利用現有加油(氣)、充電以及綜合供能服務站等場址實施加氫站改、擴建工程。
14.擴大外來綠電規模。創新合作模式,探索與協作結對地區建立能源合作機制,鼓勵企業走出去,投資建設或收購省外重大能源項目。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為契機,提升綠電交易規模,提升跨省區綠電輸送規模,加快建立高耗能企業可再生能源強制消費機制。擴大綠證交易規模,加快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檔立卡和綠證核發,鼓勵新上項目、存量高耗能項目、外向型企業通過購買綠證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
15.加快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推動電源側多能互補,開展風能、光伏、經靈活性改造的傳統火電、地源熱泵、水源熱泵、餘熱利用等多種能源利用形式調配互補。全面挖掘工業生產、商業樓宇、數據中心、充電樁等領域的柔性可調節資源,試點建設虛擬電廠。引導可再生能源項目配套儲能,新增併網的集中式風電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於裝機容量10%配置儲能,合理布局電網側儲能,推動用戶側儲能發展,開展水系電池、液流電池、氫儲能新型儲能技術示範,加快推進建德烏龍山、桐廬白雲源等抽蓄項目建設。推動堅強智慧電網建設,加快可再生電力送出通道建設,推動農村配電網和配電系統升級。
(五)實施製造業綠色低碳發展攻堅行動。
16.推動五大產業生態圈綠色發展。實施產業鏈“鏈長制”,加快推進智慧型物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和綠色能源五大產業生態圈高端化、綠色化發展。落實推進綠色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做強風電、光伏、儲能、氫能等新型能源產業,到2025年,力爭培育綠色能源骨幹企業20家,綠色能源產業工業產值突破3000億元。疊代升級數字經濟,以全球視野謀劃推動“中國視谷”“中國數谷”建設。
17.加快傳統產業綠色轉型。持續開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嚴格落實“畝均論英雄”體系,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力度,“十四五”期間,累計整治高耗低效企業3000家,盤活低效用地6萬畝。推進數字經濟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推廣“產業大腦+未來工廠”“網際網路+製造”等新模式,全面提升紡織化纖、精細化工、電氣機械、食品飲料等4個千億級產業發展質效,建設國家傳統製造業改造升級示範區。全面落實工業領域碳達峰方案,實施建材、化工、紡織化纖等重點行業碳達峰工程。
18.加快綠色供應鏈構建。支持汽車、電子電器、通信、大型成套裝備、紡織等行業企業,以綠色供應標準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為支持,加快構建數據支撐、網路共享、智慧型協作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培育一批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以產業鏈“鏈主企業”為關鍵節點,鼓勵開展“點對點”企業間循環生產模式,構建上下游聯動的綠色低碳產業鏈供應鏈,到2025年,累計培育25家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19.加快綠色低碳園區建設。落實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鼓勵重點開發區(園區)編制碳達峰方案。實施綠色低碳工廠(園區)創建工程,到2025年,市級及以上綠色工業園區達到10個、綠色低碳工廠達到400家。
(六)實施節能提效攻堅行動。
20.嚴控“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重點行業企業新(改、擴)建項目達到國家能效標桿水平,提高項目單位增加值能耗準入標準,高於標準的項目用能嚴格執行等量或減量替代政策。加大傳統高耗能產業轉型升級,到2025年,累計騰出用能空間80萬噸標準煤以上。強化能效標準引領,實施熱電、建材、化纖、印染、化工等行業能效領跑者計畫,樹立行業能效領跑標桿,到2027年,重點領域生產線(裝置)能效水平全部達到基準以上,其中達到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50%。
21.開展園區新型供能模式試點。依託東部灣新城、臨空經濟示範區等開展區域綜合能源試點,探索以微電網、分散式、多能互補、區域集中供能等為特點的新型園區供能模式,到2030年,全市建成新型供能園區10個以上,園區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50%以上。
22.強化能效診斷,推進大規模設備更新。全面開展重點行業用能企業能效診斷,到2025年,完成500家企業能效診斷和節能技改,實現節能量10萬噸標準煤以上。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推進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加大設備更新和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推廣套用力度,每年組織實施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650個。推動老舊變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改造、電網設施數位化智慧型化更新,每年投資8億元以上。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引領,完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體系。探索數據中心節能降碳技術、模式和機制創新,開展數據中心設備改造更新,提高綠色能源利用比例,鼓勵數據中心通過柔性負荷控制參與電網輔助服務,嚴控新上數據中心項目能效水平,從2024年1月起,新建大型及以上數據中心能源效率(PUE)不超過1.2。
(七)實施資源循環利用攻堅行動。
23.構建企業綠色微循環。實施企業清潔生產行動,持續實施傳統行業清潔化改造,創新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清潔生產改造,推動快遞、物流、電子商務等企業使用綠色可降解包裝,“十四五”期間,累計完成600家企業清潔生產審核。聚焦建材、紡織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推動建立企業內部循環連結。支持企業開展綠色設計,到2025年,培育10家國家級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範企業。
24.最佳化產業綠色中循環。全面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制定綜合能源資源一體化解決方案,實施工業園區分散式光伏發電、集中供熱、污染集中處理等基礎設施項目,實現園區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到2025年,全市產業園區資源產出率提高25%,滿足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提高園區綠電消費比例,探索將綠電消費比例納入開發區(園區)考核和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的評估體系。按照“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連結”的原則,加快紡織印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精細化工、建材及塑膠可回收物等產業(產品)綠色循環化改造,建立從原料生產到終端消費的全產業鏈,打造若干標誌性循環經濟產業鏈。
25.推進社會綠色大循環。深化全域“無廢城市”建設,開展一般工業固廢環境監管規範化建設全國試點,全力爭創全國“無廢城市”建設標桿。深入推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試點城市建設,健全廢舊物資回收體系,推廣浙江省高校外賣塑膠“零廢棄”試點模式,到2025年,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60%以上,城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實現全覆蓋,各區、縣(市)至少建成1座標準化分揀中心;到2027年,全市累計建成再生資源集中分揀處理中心45個、再生資源資源回收筒點2700個。推廣“網際網路+二手”模式。大力實施汽車、家電產品、家裝消費品等以舊換新行動,到2027年,全市汽車以舊換新累計8萬輛,新能源汽車年銷售量30萬輛,滲透率達到50%以上,二手車交易量增長至40萬輛以上,機動車報廢回收超3萬輛。試點推進園林廢棄物利用,開展園林廢棄物布點規劃。
(八)實施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攻堅行動。
26.開展現代化國際大城市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實施試點建設方案,建立工作任務清單、政策清單、項目清單、技術清單等4張清單。開發套用減污降碳協同企業指數,打造協同管理數智平台。完善大氣溫室氣體線上監測網路,掌握全市碳排放時空分布規律,開展溫室氣體通量反演,構建高質量城市碳監測評估體系。到2025年,創建10個及以上區、縣(市)和園區減污降碳協同試點,建設20個及以上減污降碳協同標桿項目。
27.實施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工程。採用先進綠色節能技術設備、工藝以及數位化技術,推動一批環境基礎設施提標改造,有序推進焚燒設施提標改造,逐步淘汰流化床焚燒爐工藝,加強焚燒處理餘熱、餐廚垃圾處理沼氣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水池頂蓋光伏利用,促進污水處理餘熱利用。強化環境基礎設施二次污染防治能力。持續推進環境市政基礎設施等設備更新。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7座,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燒廠超低排放改造3座。
(九)實施碳匯能力鞏固提升攻堅行動。
28.提升市域生態碳匯能力。持續推進森林城市與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實施森林撫育、千萬畝森林質量精準提升等工程,積極創建國際濕地城市,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5.33%以上,森林蓄積量7900萬立方米以上,濕地率穩定在8%左右。實施公園城市建設三年行動計畫,實現“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積極推進城市行道樹種植、生態廊道、生態綠道建設。
29.挖掘農業減碳增匯潛力。實施低碳生態農場和低碳生態農業試驗區培育工程,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EOD)建設模式,協同推進農業農村生態保護、農業面源污染和綠色低碳養殖,發展減碳增匯型農業,推進光伏、淺層地溫能在農業生產中套用,強化農林廢棄物綜合回收利用,推廣臨安區農林廢棄物處理模式。到2025年,建成2個左右低碳生態農業試驗區,150個以上低碳生態農場。持續實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加快淘汰老舊或國二及以下柴油農業機械,到2027年,累計淘汰600台(套)以上。
30.探索增匯共富協同路徑。創新林業碳匯培育管理和價值轉化模式,完善淳安縣“國儲林+碳匯林”模式並適時推廣。有序開展碳信用機制下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探索創新“林業碳匯+金融工具”、生態司法等價值轉化模式。
(十)實施區、縣(市)碳達峰示範攻堅行動。
31.探索城市更新綠色低碳新模式。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結合城市更新,開展公共建築輕量化節能降碳技術改造,以公共機構、國有物業、商業綜合體為重點對象,推廣“物聯網+節能降碳”新模式,開展智慧照明、暖通變頻、節能控制,實現跨系統節能控制。
32.推動綠色低碳產業做大做強。臨平區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前瞻布局風力發電機組部件、柔性薄膜太陽能電池及組件、燃氣輪機及聯合循環發展等綠色能源裝備產業。富陽區加快推進省級資源循環利用示範基地建設,打造全省最為完善的固體廢物和餐廚垃圾循環經濟產業鏈。桐廬縣推進快遞行業全鏈條降碳,開展快遞塑膠污染治理,推廣使用綠色包裝材料,加快運輸車輛新能源替代,加快在物流園區布局屋頂分散式光伏電站,疊代快遞物流“雙碳”場景建設;積極布局建設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產業園。建德市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做大做強“精細化工”,積極發展“綠色建材”,打造以“氯—矽—磷”為標誌的精細化工典型循環經濟產業鏈;積極打造浙西儲能中心;探索城市重型卡車電動化路徑;探索開展典型貨運源頭企業多式聯運方式;積極推進優質農產品碳足跡認證和碳標籤發布。
33.積極開展“雙碳”領域制度創新。臨安區探索開展碳排放評價制度,創新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碳前置評價機制,開發項目能碳預評估數位化套用場景,承擔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制度建設試點;大力推進“人人一千瓦”光伏行動。蕭山區打造“雙碳”大腦平台賦能數字治理,開展天然氣、電力等數據資源歸集共享,開展用能預算化管理,引導重點用能企業規範、有序、合理用能,升級疊代“能耗雙控碼”,開展碳排放統計核算(速算)體系和紡織產品碳足跡省級試點。淳安縣創新“國儲林+林業碳票”模式,探索林業碳匯價值轉化新路徑。
34.培育一批綠色低碳新模式。錢塘區進一步總結深化醫藥港模式,全面推廣區域綜合供能新模式;依託前進智造園率先探索打造零碳園區。餘杭區打造“網際網路+”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探索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前端收集一站式、循環利用一條鏈、智慧監管一張網”的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深化“一鍵回收”數智低碳套用,開發再生資源碳減排核算方法學,探索建立居民碳賬戶。
三、科技創新
(一)打造“雙碳”技術研發策源地。
35.聚焦創新清單和項目清單,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以儲能、光伏、風電等產業鏈為重點,動態制定發布“雙碳”“創新清單”。實施“雙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清單”,常態化開展科技創新項目徵集和申報工作,推行“揭榜掛帥”“賽馬制”等模式,力爭每年實施15—20個重點項目。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協同建設創新聯合體推進聯合攻關。推進碳捕集利用技術研發攻關,加大相關企業招引和培育力度,探索在水泥、熱電、化工等行業開展試點,構建二氧化碳回收利用產業鏈。
36.聚焦政策清單,完善科技創新激勵制度。進一步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打造全國專精特新名城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23〕81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杭政辦函﹝2023﹞78號)等政策,加大對“雙碳”科技研發項目和企業研發投入的支持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申請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
(二)打造“雙碳”科研平台集聚地。
37.依託新型實驗室體系建設,打造高能級“雙碳”科研平台。支持建設一批“雙碳”領域實驗室,爭取納入國家能源和“雙碳”戰略力量培育體系,支持高校建立“雙碳”科研平台。支持相關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聚焦行業綠色低碳發展需求,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開展產業鏈協同創新。到2025年,建設省級(重點)研究院5家,市級企業高新技術研發中心20家,新增綠色低碳技術領域高新技術企業100家。
(三)打造“雙碳”成果轉化首選地。
38.完善“雙碳”成果轉化服務體系。依託全國科技成果概念驗證之都創建,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建設“雙碳”成果概念驗證中心,到2025年,綠色能源概念驗證中心達到3家以上。支持建設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成果轉化園等創新創業載體,完善“驗證—孵化—小試—中試—熟化—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鏈條。到2025年,推動“雙碳”科技成果轉化50項。
39.打造“雙碳”科技成果轉化杭州模式。實施《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推進科技成果在杭轉化。指導市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完善運營機制,開展先投後股等試點,強化“雙碳”技術成果轉化引導。常態化開展“百名專家千項成果對接萬家企業”活動,提升科技需求企業畫像精準度和科技供需對接匹配度。深化與相關綠色技術交易平台合作,拓寬全球技術杭州套用渠道。推動“雙碳”技術在杭路演,積極承辦全國性“雙碳”成果交易展會、技術創新大賽等活動。
(四)夯實“雙碳”科技人才根基。
40.依託國家、省、市人才計畫,著力招引、培育高層次“雙碳”人才。深化“三定三評”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最佳化升級“杭幫彩”人才服務機制,著力提升人才發展環境。到2025年,力爭引進10名以上“雙碳”領域高層次領軍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引進5個以上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
四、制度創新
(一)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立法。
41.完善“雙碳”法治體系。推動出台《杭州市生態文明之都建設條例》和《杭州市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辦法》。
(二)探索碳排放“核算+預算”制度。
42.試點建設碳排放數據核算(速算)體系。加強能源統計和能耗“雙控”監測,積極配合我省做好規上工業企業碳效賦碼工作。依託企業碳賬戶,探索建立企業端碳排放數據核算(速算)體系。統籌編制市區兩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探索開展碳數據生產中心可行性論證。
43.探索建立全市碳排放預算管理體系。試點推進碳排放“雙控”制度,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的銜接機制。研究編制市級碳排放預算管理方案,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分解落實機制。
(三)探索實施項目碳評制度。
44.完善項目能效評估與管理機制。實施在建“兩高一低”項目清單管理制度,依法依規加強項目管理。強化新建項目能耗“雙控”影響評估和用能指標來源審查,建立完善重點行業產能、能耗、煤耗等量替代制度。強化項目節能審查,依法查處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違規行為。
45.探索項目碳效準入機制。修訂完善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探索建立項目碳排放準入標準。實施項目碳評“一區(縣、市)一行業”試點,依託現有項目能評制度,選擇一個高耗能行業開展項目“能評+碳評”試點,探索制定項目“能評+碳評”管理辦法和報告編制大綱;推動臨安區率先開展項目碳排放評價試點。依託能源“雙碳”數智平台,加強對新上項目的能效和碳效監測。探索開展項目碳評在項目準入、碳預算、綠色金融、專項資金等領域的多元套用。鼓勵各區、縣(市)探索將碳排放強度納入“畝均論英雄”指標體系。
(四)探索建立市場化運行機制。
46.積極打造綠色低碳公共交易平台。研究制定碳期貨交易所建設實施方案,爭取在2025年前獲國家批准發布。加快建設杭州市技術轉移轉化中心,開發構建線上交易平台,完善成果轉化垂直套用大模型,鼓勵各區、縣(市)建設分中心,形成市區兩級成果轉化“1+N”網路。
47.完善綠電綠證交易機制。探索推動綠電綠證交易與重點用能單位用能預算管理相銜接,企業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年度用能預算考核。加強重點行業企業使用綠色電力剛性約束,超出年度基準能耗部分應購買相同數量的綠證。
48.探索建立碳積分和碳普惠制度。疊代升級打造綠色出行和生活垃圾分類碳普惠平台。拓寬綠色低碳積分權益兌付渠道,依託能源“雙碳”數智平台,探索建立“碳普惠積分兌付超市”。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商業機構等擴展碳積分使用方式,促進碳積分和碳普惠體系可持續發展。
(五)探索城市更新機制。
49.創新城市更新模式方法。推動制定《杭州市城市更新條例》。深入總結城市更新示範項目綠色低碳改造經驗,研究制定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商貿綜合體、辦公樓宇等更新指南或設計導則。研究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的可持續更新模式、社會綜合治理模式、存量資源統籌利用方式、長效運營模式、投融資模式、城市體檢與城市更新銜接機制等,到2025年,推動實施城市更新改革事項12項。到2027年,實施老舊小區改造項目1040個。
50.強化建築碳排放數智管理。依託杭州市建築綠色低碳數位化監管平台,開發綠色節能改造模組,實現從項目申報到運營評估各環節實施閉環監管。依託杭州市建築信息模型(CIM)基礎信息平台,建設“CIM+”建築能效監管套用場景,逐步將建築能效監管擴展到商業建築,探索建築能效分類管控模式。
51.建立綠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建築評估機制。實施杭州市綠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建築項目評估實施規程,對綠色建築、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裝配式建築、既有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套用等項目開展評價評估工作。
52.推動區域綠色低碳基礎設施建設政策創新。以東部灣新城區域綠色化更新為試點,推動錢塘區制定出台錢塘可再生能源區域集中供能示範區的實施意見,推進東部灣新城能源基礎設施高能級建設,探索將能源站用房(不含站房內生產工藝設備)和供能管網系統等區域綠色低碳基礎設施,參考雨水、污水等市政管線結合市政道路一併建設的模式加以實施,將站房和管網部分的投資納入片區開發、經營性用地的做地成本。
(六)打造“杭碳”綠色金融品牌。
53.探索完善綠色低碳項目授信制度。推動金融機構制定支持試點城市綠色金融一攬子行動方案,探索實施差異化授信管理機制和差異化利率定價機制。動態建立綠色低碳項目、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項目、綠色低碳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三張清單”。
54.積極推進轉型金融服務。聚焦傳統高碳行業企業轉型需求,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推出“碳效貸”“轉型貸”等金融產品服務。
55.探索建設碳金融套用場景。依託省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和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能源“雙碳”數智平台、金融綜合服務平台等,完善綠色金融融資企業評價體系,建立數位化碳信息共享機制。開展“碳賬戶金融”等套用場景建設。
56.拓寬綠色低碳發展資金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向上爭取專項信貸額度,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實行差異化優惠費率。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大力發展綠色貸款、綠色擔保、綠色股權、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探索以碳匯、綠證、碳排放權等為標的物的綠色金融信貸。
57.完善綠色金融考核激勵制度。鼓勵金融機構創設綠色專營支行、綠色金融職能管理部門,在資源配置、產品創新、審批許可權等方面依法給予政策傾斜。有條件的區、縣(市)探索建立綠色貸款貼息、風險補償、財政獎勵等激勵機制,將綠色金融業務開展情況納入金融機構綜合評價、巨觀審慎評估、監管評級和風險評估範疇,激勵各類金融市場主體支持綠色低碳轉型項目。
(七)探索構建“杭碳”標準體系。
58.探索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以光伏組件、紡織化纖產品、優質農產品、新能源汽車等為重點,推動探索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方法研究,研究構建碳足跡資料庫和碳標籤體系。積極組織重點行業協會及企業,協助全省通用產品碳足跡資料庫開發,協同上下游企業開展產業鏈、供應鏈的碳足跡管理,積累全鏈實景數據,實現數據互通,及時歸集至省產品碳足跡資料庫。
59.推進綠色低碳認證體系建設。推進重點行業(領域)開展綠色低碳服務和產品認證標準。探索建築能效標識制度和建築碳標籤認證體系建設。逐步擴大碳標籤和碳標識覆蓋範圍,有序推進碳標籤和碳標識在消費領域的推廣套用。豐富碳標籤認證制度和產品碳足跡的套用場景,推動核算方法和標準國際互認。
60.完善綠色低碳城市建設評價標準。推動制定完善中國小校及幼稚園、養老機構等公共機構運行能耗及碳排放定額標準、綠色數據中心能效等一批低碳評價標準,符合要求的轉化為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推動碳中和亞運會標誌性成果制度化,爭取立項省級地方標準《大型賽事活動綠色低碳運營指南》,推動有條件的園區創建省級零碳標桿園區。
61.探索推進碳減排標準體系建設。探索推進能源、工業、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碳減排標準體系建設。探索研究制定生態系統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碳清除標準體系。積極指導相關企業參與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交易機制和省碳普惠交易市場,開展“人人+”碳普惠市場機制研究,推動生活垃圾回收、公共出行、舊衣服回收等重點領域碳減排標準核算方法學研究,爭取通過國家、省主管部門備案。
五、開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一)打造“雙碳”科普品牌,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
62.打造一批“雙碳”宣傳品牌。結合世界地球日等標誌性時間點開展主題宣傳活動,舉辦“雙碳”主題系列展覽。發揮好“科普杭州”等新媒體科普平台作用,創新“雙碳”科普形式,深化線下宣教基地建設,發揮中國杭州低碳科技館、杭州氣象科普體驗館、杭州植物園等平台的科普研學功能,以“館校合作”模式開設“雙碳”特色課程。結合試點標誌性工程打造,評審認定一批“雙碳”領域杭州市青少年學生第二課堂活動基地。
(二)實施“人人+”低碳行動,營造綠色低碳新風尚。
63.打響“人人+”低碳活動品牌。大力推廣杭州亞運“人人一千克”“人人綠色公益三小時”“人人一千瓦”等活動經驗,打造“人人+”低碳系列行動。以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商場等為重點,開展綠色社會單元示範建設。
(三)推廣綠色產品服務認證,擴大綠色低碳產品消費。
64.推進綠色低碳產品或服務認證體系建設。到2025年,新增綠色產品認證企業100家,低碳產品認證企業20家。建立完善節能產品、節水器具等綠色產品推廣機制,鼓勵居民選用節能燈具和能效等級二級以上的家用電器,鼓勵商場、超市等流通企業設定綠色產品銷售專區。落實節能環保產品強制、優先採購,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採購中的比例,公務用車優先採購新能源汽車,鼓勵區、縣(市)制定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優惠政策。
(四)加強碳排放信息披露,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65.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推進能源審計、節能監察等工作,促進用能企業節能管理水平提升。推動重點用能單位“一企一策”研究節能降碳路徑。引導督促國有企業履行節能減排社會責任。推動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鼓勵在杭企業和上市公司開展碳排放信息披露,發布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報告。
(五)開展“雙碳”專題培訓,提升領導幹部管理能力。
66.加強各級領導幹部教育培訓。鼓勵將“雙碳”相關內容列入黨校、幹部學院等教學計畫,鼓勵開展以碳達峰為主題的培訓考察、課題研究等活動。建立“雙碳”領域專家庫。
六、實施綠色低碳重大工程
(一)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
67.聚焦工業、建築、交通、碳匯等重點領域,謀劃實施數智賦能提效、節能減碳增效、城鄉建設低碳轉型、交通領域低碳轉型、碳匯開發等五個方面的重大項目。
(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68.以新型電網系統、抽水蓄能電站、天然氣基礎設施和應急調峰設施為重點,謀劃實施一批能源基礎設施重大工程。
(三)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工程。
69.以處理工藝節能改造、廢棄物協同處置或資源化利用、能源梯級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為重點,謀劃實施一批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重大工程,推進廢水、廢氣、固廢等處理設施減污降碳協同。
(四)循環經濟發展工程。
70.依託循環經濟“991”行動計畫升級版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試點城市建設,聚焦園區循環化改造、循環鏈打造、綠島項目等,謀劃實施一批循環經濟發展工程。
(五)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71.圍繞“雙林城市”建設,謀劃實施一批國家儲備林、千萬畝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高陡坡退耕休耕等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
(六)綠色能源產業發展工程。
72.結合綠色能源產業生態圈建設,謀劃實施一批綠色能源產業發展重大工程,推進光伏、風電、儲能、節能環保等現有優勢產業補鏈強鏈,謀劃布局氫能、核能、新型儲能等新興能源產業。
(七)科技創新強基工程。
73.聚焦“雙碳”前沿科技,以技術攻關、載體建設、轉化套用為重點,謀劃實施一批科技創新強基工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碳達峰試點城市工作協調機制,完善月調度、季例會、年考核制度。視情組建實體化運作工作專班。各區、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合力推進試點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
制定發布年度工作任務書,明確責任目標及工作任務。各區、縣(市)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制定重大改革(制度)和十大標誌性工程實施方案,分解落實任務。將碳達峰重點工作和重要指標納入美麗杭州建設考核,加大考核權重和力度。“雙碳”工作情況納入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生態文明建設情況內容。開展試點工作年度督查,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區、縣(市)及相關職能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問責約談等。
(三)強化資金保障。
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支持,整合最佳化現有重點領域碳達峰資金,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完善涵蓋工業、能源、交通、建築等“6+1”重點領域及公共機構等特定領域碳達峰扶持政策。市和區、縣(市)兩級財政根據同級黨委政府要求,落實碳達峰試點工作經費。
(四)加強經驗總結。
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定期匯總碳達峰典型案例,加強試點經驗和典型案例宣傳推廣,疊代開展“杭州市十大低碳場景”評選工作,講好杭州故事。
本方案自2024年6月22日起施行,由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實施。前發檔案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附屬檔案:
1.杭州市碳達峰試點城市重大改革(制度)清單
2.杭州市碳達峰試點城市十大標誌性工程清單

內容解讀

《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於2024年5月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創建碳達峰試點城市是我市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攀登行動的重要體現。經過積極爭取,2023年11月,我市成功入選國家首批碳達峰試點城市,為落實國家和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有關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杭州市數字、科技和制度三大優勢,創新建築、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路徑,積極推進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思路
(一)深刻把握試點要求明確創建總體思路。《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明確,開展試點的主要目的是“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此,《方案》提出了“3+10+7+7”的總體創建思路,即:圍繞數智賦能標桿區、科技引領樣板區、制度創新示範區等 3 大定位,依託科技創新,開展數智賦能、能源低碳轉型、區縣市達峰示範等 10 大攻堅行動,推進碳排放核算制度等 7 項制度創新,實施 7 大碳達峰重點工程,積極探索產業輕量型城市碳達峰路徑。
(二)立足實際明確試點定位。結合實際,提出試點城市3大定位,即數智賦能標桿區、科技引領樣板區、制度創新示範區。數智賦能標桿區,重點是謀劃打造“1個能源雙碳智慧大腦、N個套用場景”的“雙碳”數治體系。科技引領樣板區,重點是加快打造“雙碳”技術研發策源地、“雙碳”科研平台集聚地、“雙碳”成果轉化首選地等。制度創新示範區,重點提出 7 方面政策創新安排。
(三)突出特色明確試點“四梁八柱”。基於“在重點領域進行制度突破,在全國全省引領示範”的考量,梳理提出支撐試點城市建設的“四梁八柱”,即7項重大改革(制度)清單和10大標誌性工程清單,其中:7項重大改革(制度)清單包括推進綠色低碳重點領域立法、探索碳排放核算+預算制度、探索項目碳評制度、打造綠色低碳公共交易平台、打造“杭碳”綠色金融品牌、推動區域綠色低碳基礎設施建設政策創新、完善“杭碳”標準等,10大標準性工程包括“1+N”“雙碳”智治體系建設工程、“光伏+”推廣工程、城市更新工程、“雙碳”成果轉化首選地工程、綠色能源產業生態圈建設工程、“綠富美”協同增效建設工程、新型供能園區建設工程、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減污減碳協同創新試點工程、“人人+”低碳品牌打造工程、“循環減碳”減設工程等。
(四)以項目保障《方案》落地落實。《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明確提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要求的試點建設項目予以支持”。為用足用好國家政策,《方案》提出了 7 個方面重大工程,謀劃儲備項目 91 個。
三、《方案》主要內容
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科技創新、制度創新、全民行動、重大工程以及保障措施等 7 個部分內容。
(一)總體要求。重點是充分發揮數字、科技和制度三大優勢,圍繞數智賦能標桿區、科技引領樣板區和制度創新示範區,加快構建有利於數智治理體系,建設破解碳達峰碳中和技術瓶頸的科技創新體系,健全保障“雙碳”目標實現的政策制度體系,打造“兼顧城市發展、突出創新引領、媲美國際先進”的全國碳達峰試點杭州樣板。
(二)主要任務。包括“雙碳”智治架構體系、城鄉建設低碳轉型、交通多側協同低碳轉型、能源低碳轉型、製造業綠色低碳發展、節能提效、資源循環利用、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碳匯能力鞏固提升以及區、縣(市)達峰示範行動等 10 大攻堅任務。
(三)科技創新。包括打造“雙碳”技術研發策源地、科研平台集聚地、成果轉化首選地、夯實“雙碳”科技人才根基等 4 方面任務,助力構建集研發、驗證、轉化為一體的市場化科技創新體系。
(四)制度創新。包括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立法、探索碳排放核算+預算制度、探索項目碳評制度、探索城市更新機制、探索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認證體系、打造“杭碳”綠色金融品牌、探索建立市場化運行機制等 7 方面。
(五)全民行動。包括打造“雙碳”科普品牌、實施“人人+”低碳行動、推廣綠色產品服務認證、加強碳排放信息披露、強化幹部“雙碳”教育培訓等 5 方面。
(六)重大工程。梳理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等 7 個方面 91 項重大工程。
(七)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強化資金保障、加強經驗總結等 4 方面。
四、施行時間
本《方案》自2024年6月22日起施行,由市發改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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