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全國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 (2011—2015年)的通知

發改法規[2011]1145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全國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 (2011—2015年)的通知
  • 文號:發改法規[2011]1145號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時間: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中發[2011]6號)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精神,做好全國發展改革系統“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我委制定了《全國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做出具體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程。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任務,是實施“十二五”規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各地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採取切實措施,確保“六五”普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使廣大幹部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各項法治建設進一步加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制度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法律手段在巨觀調控中的作用進一步發揮,為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附:全國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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