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關於國小普及國語的通知

國家教委關於國小普及國語的通知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要推廣全國通用的國語。國語的教學是初級學校語文教育的一項基本內容,國小階段是學生學習語言的最佳時期,學校是推廣國語工作的重點和基礎。為適應21世紀經濟、科技、社會發展對語言規範的更高要求,也為各級各類學校和社會普及國語打下基礎,必須有計畫地將國小推廣國語工作全面、系統地開展起來,要求在2000年前基本做到城市國小和縣、鎮國小以及鄉中心國小在校內普及國語,使國語成為校園語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關於國小普及國語通知
  • 文 號:國語[1990]19號
  • 發文單位:國家語委、 國家教委
  • 發布日期:1990-12-29
時間,國小普及國語的要求,國小普及國語的進程,國小普及國語應採取和加強的措施,拼音教學,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師資培訓,加強領導,制訂國小普及國語的規劃,

時間

執行日期:1990-12-29

國小普及國語的要求

國小普及國語的要求包括掌握和使用兩個方面。學生掌握國語應做到:(一)能讀準2500個左右常用漢字的字音,能正確地用國語語音讀出學過的詞語,會讀最低限度的輕聲詞和兒化詞;(二)能用國語流利地朗讀課文,語音比較標準;(三)能比較流利地用國語交談;(四)能正確、熟練地拼讀音節,有條件的學校學生能夠直呼音節;能藉助漢語拼音識字、正音、閱讀和學習國語。教師(包括幹部)掌握國語應做到:(一)能流利地 說國語,語文教師能說標準的或比較標準的國語;(二)能用國語進行教學,語文課教師具備教學國語和漢語拼音的能力。
關於使用國語方面:師生應逐步做到在校園內使用國語。老年教師也應該努力掌握和使用國語,從實際出發,可適當放寬要求。

國小普及國語的進程

學校普及國語可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做到師生按要求掌握國語,在教學和集體活動中使用國語;第二階段做到在校園內使用國語。在校園內使用國語是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語言環境,啟發師生說國語的自覺性。學校領導或推普機構在組織這方面的活動時,不要造成歧視方言的誤解。各地區、學校實現普及國語的時限,應本著加快步伐、從實際出發的原則確定。總的要求是大城市、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特區先於一般城市,城市先於農村,北方話區先於其他方言區。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畫單列市、沿海開放城市和經濟特區的城市國小,實現普及國語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要求的最晚時限分別為1994年和1996年;其他城市和縣、鎮以及條件較好的鄉中心國小實現普及國語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要求的最晚時限分別為1996年和1998年;一般鄉中心國小實現普及國語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要求的最晚時限分別為1998年和2000年;其他農村國小,2000年前爭取做到師生在教學中使用國語,學生掌握國語和漢語拼音能達到國小語文教學大綱的基本要求。以少數民族語言為教學語言的學校2000年前要做到漢語課使用國語教學。

國小普及國語應採取和加強的措施

拼音教學

各地區、學校要全面、系統地加強國語和漢語拼音的教學工作。國小國語教學在重視語言規範的同時,還要重視辭彙和語法規範,加強正音和詞語規範的教學和訓練。要把國語教學貫穿到國小各年級語文教學的全過程。
漢語拼音是識字和學習國語的有效工具,也是閱讀和寫作的輔助工具,國小各年級都 要認真學好和充分運用漢語拼音。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達到直呼音節的要求。在低年級打好基礎,在中、高年級要注意抓好鞏固、提高工作。
要把加強國語和漢語拼音教學與語文教學改革結合起來。“注音識字,提前讀寫”的改革實驗不但顯著提高了國小語文教學水平,而且對國小的“雙推”工作有廣泛積極的影響,應按國家教委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廣。有的地區和學校為提高學生的口語表達能力,在不增加總課時的前提下,國小各年級都開設說話課。這是有益的嘗試,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可以試驗。國語和漢語拼音的教學方法應根據各地具體情況和師資條件來確定。提倡互相學習、借鑑。

加強制度建設

要使幹部、師生持久地保持“雙推”工作的積極性,除了提高認識以外,還要重視制度的建設。各地區和學校要把這項工作儘快提到議事日程,並在實踐中逐步完善。
當前,國小“雙推”工作應著重建立、健全以下幾方面的制度:(1)把實現普及國語第一階段的要求列為評選文明單位的條件。(2)把“雙推”工作列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校長的職責,列入對教育部門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內容,列入對學校教育督導和評估的內容。(3)把能用國語教學列為合格教師的必備條件,列為評選教學工作先進教師的必備條件。要根據普及國語的要求對教師進行考核,考核成績載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評價教師業務能力和評定語文教師職務的一項依據。(4)把在校內說國語列入小學生行為規範。要按普及國語的要求對各年級學生進行考核。畢業班學生國語不合格者,不能評為三好學生。(5)把“雙推”宣傳 教育、教學、培訓、行政管理和其他有關活動等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管理工作常規。在校內專門分工用一定時間從事"雙推"工作要作為教育教學活動,計算相應的工作量。

加強師資培訓

提高教師水平是實現國小普及國語要求的關鍵。各級教育部門除繼續抓好師範學校的推廣國語工作外,要進一步貫徹原教育部1984年發出的《關於加強中國小教師國語培訓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把提高在職教師國語和漢語拼音水平,納入教師業務培訓計畫,並解決好培訓基地、師資、經費等問題。各級教育部門不僅要抓好各科教師的國語培訓工作,也要抓好教研員的國語培訓工作。各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協助教育部門做好這項工作。國小教師國語培訓工作要分級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和地(市)應為區、縣培訓國語師資骨幹。

加強領導

加強領導是切實做好學校“雙推”工作,逐步實現普及國語要求的根本保證。要建立、健全各級教育部門領導“雙推”工作的組織,確定人員做具體工作。要重視規劃、計畫的制訂和實施,使這項工作 有計畫、有步驟地進行。要保證必要的“雙推”工作經費,提供必要的設備。要發揮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各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接待學校幹部、師生或者機關幹部到學校同幹部、師生交談都應使用國語,學校領導幹部應帶頭在校園內使用國語。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幹部、師生了解國小普及國語的意義,認清“雙推”工作與整個國小教育工作的關係。宣傳教育應有針對性,講求實效。要加強同電台、電視台和報社的聯繫,充分發揮大眾傳播媒介的作用。

制訂國小普及國語的規劃

各地接到本通知後,要積極貫徹執行。要通過調查研究,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的國小“雙推”工作作一次總的評估,並根據上述普及國語的要求和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國小普及國語的規劃,於明年第一季度內將情況書面報告國家教委和國家語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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