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國語”。經國務院第134次總理辦公會議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在全國開展“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現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宣部、國家教委、廣電部、國家語委關於開展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 文 號:國語[1998]17號
- 發布日期:1998-3-17
- 執行日期:1998-3-17
發文單位,活動的宗旨,組織工作,組織和開展,宣傳周活動,
發文單位
廣播電影電視部 國家教育委員會 中共中央宣傳部 國家語言委員會
一、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
活動的宗旨
我國是多民族、多方言的國家。共同語的普及程度是國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個重要標誌。新中國成立以來,推廣國語工作已進行40多年並取得很大成績,但全社會普及國語的目標尚末實現,還不能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於普及民族共同語的客觀需要。因此,大力推廣、積極普及全國通用的國語,既是當前經濟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各族人民的熱切願望,是符合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的。?
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的宗旨是:以黨的十五大精神不指導,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大力推廣國語對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必要性、迫切性,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民眾的語言規範意識和“推普”參與意識,在全社會形成說國語的氣風,推動推廣國語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的
組織工作
根據國務院指示,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由國家語委牽頭,中宣部、國家教委、廣播電影電視部與國家語委合作組織。國家語委成立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領導小組,並設立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宣傳周活動,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省級語委(語文工作機構)牽頭,與宣傳、教育、廣播影視等部門共同組織開展。?
組織和開展
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
1.各級黨委和政府,特別是宣傳、教育、廣播影視和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提高對推廣國語工作意義的認識,切實重視並認真組織好宣傳周活動。推廣國語工作要逐步建立以黨政機關為龍頭,以學校為基礎,以廣播影視等新聞媒體為榜樣,以大中城市為重點,帶動公共服務行業和全社會一起推廣國語的工作格局。宣傳部門和廣播影視部門要把宣傳周活動進行指導;教育部門主要在校內組織並要周假日參與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廣播影視部門除做好宣傳報導外,還要播出各種推廣國語專題節目。?
2.要把宣傳周活動的組織工作落到實處。各級語委要在徵求宣傳、教育、廣播影視等部門和主要公共服務行業意見的基礎上,制訂宣傳周活動方案,並報請當地人民政府綜合部門進行統一協調,為宣傳周活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經費保證。各級語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宣傳周活動。?
3.宣傳周活動要和經常性工作結合起來。開展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具有重要意義,但更重要的是要通過宣傳周活動,促進推廣國語工作扎紮實實地開展進來。要全面貫徹“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的推廣國語工作方針,充分發揮教育的基礎作用,逐步使國語普遍成為校園語言、公務用語和社會服務規範用語,為全面實現跨世紀的推廣國語工作目標而努力。?
四、首屆全國推廣國語
宣傳周活動
1.首屆宣傳周宣傳要點:宣傳推廣國語對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多方面重要意義,宣傳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於推廣國語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宣傳“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的推廣國語工作方針及有關政策規定,介紹國語基礎知識和推廣國語工作的歷史和現狀。?
2.首屆宣傳周訂活動安排:在首都,請領導同志題詞並發表電視講話;主報刊發表社論或評論員文章;組織撰寫並發表系列宣傳文章‘邀請專家和知名人士進行座談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傳;舉辦面向黨政機關幹部的第二屆全國公務員國語大賽;舉辦以學校和服務行業為主、面向社會各界的“推廣國語,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教育活動;出版推廣普通知宣傳材料和宣傳畫;開展民眾性街判斷宣傳諮詢活動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首都的活動安排醞今年9月份第三周(9月13日至19日),同時在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開展首屆宣傳周活動。除省會、自治區首府外,各省、自治區語委從本地實際出發,指導有條件的城市開展宣傳周活動。?
3.首屆宣傳周活動規定統一的宣傳口號和宣傳提綱。宣傳口號、宣傳提綱以及其他有關首屆宣傳周活動的具體要求,將由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辦公室陸續印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語委(語文工作機械)。?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語委(語文工作機械)應於今年5月底以前,將本省(區、市)的首屆宣傳周活動方案報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辦公室(地址:北京朝陽門內南小街51號;郵政編碼:100010;電話:略)。?
5.首屆宣傳周活動之後,各地要認真總結經驗,形成書面報告。國家語委將在適當時候召開首屆宣傳周活動交流總結會,交流經驗,表揚先進,部署下屆宣傳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