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國家園林城市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編寫,旨在評選分布均衡、結構合理、功能完善、景觀優美,人居生態環境清新舒適、安全宜人的國家園林城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 組織領導:政府機關
  • 管理制度: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
  • 景觀保護: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風貌的保護
組織領導,管理制度,景觀保護,綠化建設,園林建設,生態環境,市政設施,

組織領導

(一)認真執行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的要求;
(二)城市政府領導重視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創建工作指導思想明確,組織保障,政策措施實施有力;
(三)結合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實際,創造出豐富經驗,對全國有示範、推動作用;
(四)按照國務院職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園林綠化行政管理機構,職能明確,行業管理到位;
(五)近3年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資金逐年增加,園林綠化養護經費有保障,並隨綠地增加逐年增長;
(六)管理法規和制度配套、齊全,執法嚴格有效,無非法侵占綠地、破環綠化成果的嚴重事件;
(七)園林綠化科研隊伍和資金落實,科研成效顯著。

管理制度

(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修編)完成,並獲批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嚴格實施,取得良好的生態、環境效益;
(二)嚴格實施城市綠線管制制度,並向社會公布;
(三)城市各類綠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學合理的綠地系統;
(四)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符合建設部《城市綠化規劃建設指標的規定》;
(五)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區生物(植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城市常用的園林植物以鄉土物種為主,物種數量不低於150種(西北、東北地區80種)。

景觀保護

(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風貌的保護;
(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護歷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顯,文物古蹟及其所處環境得到保護;
(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築和諧,容貌美觀;
(四)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法規健全,古樹名木保護建檔立卡,責任落買,措施有力;
(五)戶外廣告管理規範,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顯。

綠化建設

(一)指標管理
1、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成果達到全國先進水平,各項園林綠化指標近三年逐年增長;
2、經遙感技術鑑定核實,城市綠化覆蓋率建成區綠地率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指標達到基本指標要求(見附頁);
3、各城區間的綠化指標差距逐年縮小,城市綠化覆蓋率、綠地率相差在5個百分點以內、人均綠地面積差距在2平方米以內;
4、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達到5平方米以上。
(二)道路綠化
1、城市道路綠化符合《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道路綠化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95%和80%以上,市區幹道綠化帶面積不少於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
2、全市形成林蔭路系統,道路綠化具有本地區特點。
1、新建居住小區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動園地,舊居住區改造,綠化面積不少於總用地面積的25 %;
2、全市“園林小區”占60%以上;
3、居住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資金落實,措施得當,綠化種植維護落實,設施保持完好。
(四)單位綠化
1、市內各單位重視庭院綠化美化,全市“園林單位” 占60%以上;
2、城市主幹道沿街單位90%以上實施拆牆透綠。
(五)苗圃建設
1、全市生產綠地總面積占城市建成區面積的2%以上;
2、城市各項綠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給率達80%以上,出圃苗木規格、質量符合城市綠化工程需要;
3、園林植物引種、育種工作成績顯著,培育和套用一批適應當地條件的具有特性、抗性優良品種。
(六)城市全民義務植樹
1、認真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實施義務植樹登記卡制度,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於85%,盡責率在80%以上;
2、組織開展城市綠地認建、認養、認管等民眾性綠化活動,成效顯著。
(七)立體綠化
1、積極推廣建築物、屋頂、牆面、立交橋等立體綠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2、立體綠化具有一定規模和較高水平的城市,其立體綠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綠化面積。

園林建設

(一)城市公共綠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勻,服務半徑達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綠地)的要求;
(二)公園設計符合《公園設計規範》的要求,突出植物景觀,綠化面積應占陸地總面積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規劃建設管理具有較高水平;
(三)制定保護規劃和實施計畫,古典園林、歷史名園得到有效保護;
(四)城市廣場建設要突出以植物造景為主,綠地率達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喬灌草相結合,建築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與周圍環境協調美觀,充分展示城市歷史文化風貌;
(五)近三年,大城市新建綜合性公園或植物園不少於3處,中小城市不少於1處。

生態環境

(一)城市大環境綠化紮實開展,效果明顯,形成城郊一體的優良環境;
(二)按照城市衛生、安全、防災、環保等要求建設防護綠地,城市周邊、城市功能分區交界處建有綠化隔離帶,維護管理措施落實,城市熱島效應緩解,環境效益良好;
(三)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紮實開展,效果明顯。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60%以上,污水處理率達55%以上;
(四)城市大氣污染指數小於100的天數達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達到三類以上;
(五)江、河、湖、海等水體沿岸綠化效果較好,注重自然生態保護,按照生態學原則進行駁岸和水底處理,生態效益和景觀效果明顯,形成城市特有的風光帶;
(六)城市濕地資源得到有效保護,有條件的城市建有濕地公園
(七)城市新建建築按照國家標準普遍採用節能措施和節能材料,節能建築和綠色建築所占比例達到50%以上。

市政設施

(一)燃氣普及率80%以上。
(二)萬人擁有公共交運車輛達10輛(標台)以上;
(三)公交出行比率大城市不低於20%,中等城市不低於15%;
(四)實施城市照明工程,景觀照明科學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裝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燈率98%以上;
(五)人均擁有道路面積9平方米以上;
(六)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質綜合合格率100%;
(七)道路機械清掃率20%;每萬人擁有公廁4座。
園林城市基本指標表
指標
區域
100萬以上人口城市
50—100萬人口城市
50萬以下人口城市
人均公共綠地
秦嶺淮河以南
7.5
8
9
秦嶺淮河以北
7
7.5
8.5
綠地率(%)
31
33
35
秦嶺淮河以北
29
31
34
綠化覆蓋率(%)
秦嶺淮河以南
36
38
40
秦嶺淮河以北
34
36
38
備註:國家國林城區評審
國家園林城區的評審參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下列項目不列入評審範圍:
2、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生物多樣性(植物)規劃;
3、城市大環境綠化;
4、按城市整體要求的市政建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