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獎項名稱:中國人居環境獎
創辦時間:2000
主辦單位: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國家建設部)
設立目的
為了表彰在改善城鄉環境質量,提高城鎮總體功能,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方面作出突出成績並取得顯著效果的城市、村鎮和單位,積極推廣各地在堅持可持續發展,加強環境綜合整治,改善人居環境方面創造的有效經驗和做法,原建設部於2000年設立了“中國人居環境獎”和“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中國人居環境獎”是全國人居環境建設領域的最高榮譽獎項。通過“中國人居環境獎”的評選,可促進各地採取更加積極有力的措施,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環境改善力度,引起全社會對改善人居環境的廣泛關注,促進城鄉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申報評選
中國人居環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
一、獎項的設立
為在中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充分貫徹、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表彰在改善城鎮人居環境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城鎮、單位和個人,建設部決定設立“中國人居環境獎”(含“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
“中國人居環境獎”綜合反映城鎮在改善人居環境方面的總體成就。“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反映獲獎者在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工作中某個方面取得的成就。
二、評選對象
“中國人居環境獎”的評選對象是城鎮政府。
“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的評選對象是:
1、城鎮政府或政府部門;
2、企事業單位;
3、社會團體;
4、項目;
5、個人。
三、申報條件
(一)城鎮政府或政府部門
積極制定改善城鎮人居環境,促進城鎮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方面的政策、法規,並取得實施效果;組織改善城鎮人居環境的重大項目的規劃和實施;重視對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建設的投入;有效領導和引導社會積極參與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工作。
(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認真貫徹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為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做出了突出貢獻;積極從事和廣泛參與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工作;有效領導和引導社會積極參與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工作。
(三)項目
能夠體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思想,有效利用資源;在改善人居環境方面成效顯著,並具有推廣價值,或能給予其他地區以有益啟迪的住區發展、城鎮基礎設施和環境設施建設、城鎮污染治理等項目。
(四)個人
熱心從事改善人居環境的社會公益事業,在改善人居環境領域積極進行宣傳、科研和科普教育工作,或有重要理論成果、科研成果,貢獻突出、成效顯著。
四、申報程式
(一)申報方式
採取自願申報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自願申報由申報單位提出申請,逐級上報。“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根據需要也可直接推薦備選項目。
(二)申報受理和管理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的申報組織和推薦工作;建設部負責全國申報受理工作,具體日常工作由“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負責。“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設在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三)報送程式
1.申報單位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提交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經審核屬實後,提出推薦報告,報送建設部“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
(四)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文字材料,包括3000字的申報內容介紹;
3、照片或圖片資料;
4、長度不超過10分鐘的音像資料。
申報表以書面形式、文字材料以軟碟形式、圖片資料和音像資料分別以光碟形式上報,一式三份。
(五)申報時間
每年的6月30日為“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接受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
五、評選程式
1、建立專家評選委員會專家備選名錄,根據每年申報項目的情況組成專家評審組;
2、“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對各地的申報項目進行資格預審;
3、“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組織對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獎”的城鎮進行現場考察;對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的評選對象,“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將根據需要、有選擇地組織現場考察,《考察報告》將作為評選依據提交專家評審組;
4、專家評審組根據《中國人居環境獎評選參考指標體系》、《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評選主題及內容》,對“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提交的預審合格的評選對象進行正式評選;
5、專家評審組的評選結果,經建設部中國人居環境獎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批准後分別授予“中國人居環境獎”或“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並予以公布表彰;
6、“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從已授予的“中國人居環境獎”或“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中,提出推薦申報“聯合國人居獎”和“杜拜國際改善居住環境最佳範例獎”的名單,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由部外事司負責組織申報材料並向聯合國人居署報送。
六、有關事項
1、為了保證“中國人居環境獎”評選工作的規範性和有效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宜再設立省一級的“人居環境獎”。
2、建設部對已授予的“中國人居環境獎”和“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進行動態監督。凡出現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的破壞人居環境的重大問題,建設部將取消已授予的獎項。
附屬檔案一
中國人居環境獎參考指標體系
一、定量指標
1.城市人均住宅建築面積:≥23m2
2.城市燃氣普及率: ≥92%
3.採暖地區集中供熱普及率: ≥65%
4.城市供水普及率: ≥98.5%
5.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 ≥45%
6.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率: ≥20%
7.城市人均擁有道路面積:≥10m2
8.城市萬人擁有公共運輸車輛:≥11標台
9.城市綠化覆蓋率: ≥35%
10.城市綠地率: ≥30%
11.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8m2
12.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4m2
13.城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 ≥65%
二、定性指標:
1.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已依法編制、審批並公布;
2.各層次城市規劃的編制符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相關規範的要求;
3.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實施統一管理,嚴格執行“一書兩證”制度;
4.嚴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土地使用;
5.城市建設投資力度大,城市基礎設施日趨完善;
6.保證城市用水有效供給,水質達到國家標準;
7.已形成覆蓋整個城市的公共運輸快速網路;
8.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功能完善、狀況良好;
9.城市路網結構合理,道路通行能力高;
10.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管理科學規範;
11.房地產市場活躍、交易規則健全,增量市場、存量市場、租賃市場,以及高、中、低檔住宅比例比較合理;
12.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應,基本解決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問題;
13.城市新建住宅小區全部實行了物業管理,絕大多數的舊住宅小區經過整治後實施了物業管理;
14.已編制完成城市空氣污染的控制性規劃;
15.建立城市空氣品質日報制度;
16.採取切實可行的減少大氣污染的措施;
17.城市空氣品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18.採取有效降噪措施,治理城市噪聲污染;
19.有效控制城市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實行達標排放;
20.規劃區內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體環境質量達到相關標準;
21.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資源的循環利用;
22.全面實施污水處理收費和垃圾處理收費政策;
23.行政區域內森林、濕地和生態脆弱區等特殊生態系統得到了有效保護;
24.城市周邊地區植樹造林工作成效顯著;
25.各類歷史文化遺產保存完好;
26.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規、制度健全;
27.市民廣泛參與城市發展的重大決策;
28.社區內生活、文化、衛生、教育等各類設施配套齊全;
29.社區治安情況良好;
30.社區公益性活動開展較好;
31.城市防災減災工作成效顯著;
32.積極開展改善人居環境的宣傳教育和科普工作。
三、相關條件:
1.已被命名為節水型城市;
2.已獲得“國家園林城市”稱號;
註:為與“建設‘十五’計畫”的指標設計相對應,定量指標中的人口數,仍按“非農人口”進行統計。
附屬檔案二
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評選主題及內容
主題1:居民住房狀況的改善
建立了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
停止了住房實物分配,全面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有效啟動了廉租住房;
基本解決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問題;
房地產市場增量和存量房銷售比例以及高、中、低檔住宅供應比例協調;
住房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得到有效啟動;
商品房空置量處於合理的區間;
住宅建設廣泛採用無障礙設計,注重養老設施建設,有效改善殘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
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管理科學規範;
房地產交易、產權登記程式合理、服務規範;
市場規則比較健全。
主題2:住宅科技研究及成果轉化
編制完成住宅產業發展規劃,積極引進和開發關鍵技術,促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發展;
積極推行康居示範工程,引導住宅規劃設計質量的提高和新技術、新材料的套用;
推廣套用先進的結構建造技術,增進居住功能;
積極推廣套用新材料、新產品、新設備,促進住宅整體技術的進步;
注重住宅基礎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和技術突破;
在住宅技術集成、技術整合方面成績突出;
在推進住宅標準化工作、實施工業化成套技術方面有傑出貢獻;
在住宅部品生產、運行和流通體制方面,努力實現通用化、系列化、標準化,改善部品質量。
主題3:社區公共管理與服務
新建小區全部實行物業管理,舊小區全面整治後積極推行物業管理;
社區內生活、文化、衛生、教育等各類設施配套齊全,經常性民眾文體活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
社區居民團結互助、文明居住,重視開展社區的公益活動;
社區社會穩定,治安情況良好,各類矛盾得到有效的協調和化解;
重視失業或下崗人員的就業安排,社區里沒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殘人員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濟;
婦女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和保護,婦女參與社區的公共服務及管理的程度較高;
社區有居民參與公共決策的正式程式,並得到認真實施;
重視社區之間的協作與交流。
主題4:減少空氣污染
加強城市燃氣設施建設,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減少城市煤煙污染,逐步實現集中管道輸配燃氣;
三北地區城市積極發展集中供熱,逐步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努力提高城市集中供熱水平和熱能利用效率;
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城市工業廢氣和機動車尾氣的治理;
城市內的建築施工場地有防止揚塵的措施;
建立城市空氣品質日報制度;
城市空氣品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主題5:水環境治理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建有較為科學、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統;
重視工業廢水綜合防治技術的套用,有效控制城市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實行達標排放;
加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能力明顯提高;
全面實行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推動污水處理企業化和產業化進程。
規劃區內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
水體沿岸綠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綠化景觀。
主題6: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積極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回收利用,促進城市生活垃圾的減量化;
積極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技術的套用,重視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可燃氣體、有機肥料和熱能等資源性產品的合理利用,促進城市生活垃圾的資源化;
認真落實國家關於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染防治的技術政策,科學、合理的選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不斷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水平;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的建設和運行,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經處理後達到無害化標準。
主題7: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完善城市各類用水的區別水價和超額累進加價收費制度,有效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和最佳化配置;
加強城市供水設施建設,保證城市用水的有效供給;
重視城市水源地保護,建立水源地水質報告制度;
重視城市供水管網的技術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
大力開發污水回用技術,促進污水資源化利用;
開展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積極創建節水型城市並已被命名。
主題8: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認真貫徹執行“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方針;
已完成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並按程式經過批准。嚴格按照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建設管理;
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規定》,風景名勝區內的各項建設項目,其建設選址按規定經過審批;
風景名勝區內沒有破壞自然、人文景觀,違章建設,亂砍樹木,捕獵動物等行為發生;
古建築、古樹名木保存完好;
風景名勝區內有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並得到認真的執行;
風景名勝區內的生態、生物多樣性得到了切實有效的保護。
主題9: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
制定了相關的法規或規章,以及相應的保護措施和政策;
已編制有關的保護規劃,並按規定的程式依法批准實施;
保留了真實的歷史遺存,有較完整的歷史風貌,並在保護規劃中劃定了保護範圍;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狀況良好,未列入保護等級的歷史建築也得到妥善保護;
注重對地方傳統特色文化進行保護,包括地方戲劇、傳統工藝、飲食、民俗等;
對於具有旅遊價值的保護區,制定了相應的遊客管理措施,並注意避免由旅遊引發的對居(村)民傳統生活方式產生的不良影響;
建立有規範的保護管理檔案。
主題10:城市防災與減災
城市各項建設嚴格執行國家的強制性規範;
完成對城市險情和易受傷害程度的評價,根據實情制定以社區為重點的、系統的防災減災規劃和實施細則,並認真執行;
建立早期災情警報系統,及時向居民發布災情警告;
劃分各主要職能部門和行為主體在防災減災方面的職責,有完整的危機處理程式和對策;
做好城市防災減災的宣傳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特別是老弱病殘人員)和各有關方面的防災減災意識,確保他們行使知情權和參與權;
重視城市之間防災減災方面的協作與交流;
主題11:災後重建工作
城市政府對災後重建工作制定了近期規劃和長遠目標,從資金的籌集、人力的動員到重建工作的開展,都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計畫。
政府各部門要明確界定各自的職責,相互配合,爭取同所有社會團體、民間組織進行廣泛合作,支持各種參加救濟、恢復和重建的活動,使重建恢復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把受災的損失降到最低。
在災後重建的工作中要重點考慮老人、婦女和兒童的需要,鼓勵婦女積極參與災害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住宅、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及經濟、文化等各方面得到較好的恢復和發展。
主題12: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
城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已按法定的程式、許可權審查批准並公布;
鎮規劃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嚴格執行“一書兩證”制度;
鎮區綠化狀況良好,主要街道和河、渠兩岸植被豐富,鎮域內各類古樹名木保存完好;
城鎮供水設施良好能滿足需求,水質綜合合格率優良;
鎮區能源結構合理,燃氣普及率較高;
鎮區主次幹道路面鋪裝達到較高水平,路燈等設施齊全有效;
鎮區主次幹道、公共場所和集中居住區有地下管渠排水設施,實行雨污分流;
鎮區污水經過處理和綜合利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不污染水體;
對工業廢水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
鎮區防洪、排澇、消防等各類防災設施符合標準、安全完好。
重視鎮區住宅小區的設施配套和環境改善;
鎮區基本實現平均每戶擁有一套功能相對齊全、綜合質量較高的住宅;
重視鎮容鎮貌管理,成效顯著;
垃圾站點分布適宜,設施完好;
鎮區公廁布局合理、管理規範、衛生狀況良好;
鎮區糞便、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理,無露天堆放。
主題13:城市交通狀況的改善
有完善的城市交通規劃體系和合理的城市公共運輸體系;
有完善的城市路網結構及道路交通設施,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高;
積極推進公共運輸優先政策的實施,在城市主幹道上,設定公交專用道和優先通行信號設施,形成覆蓋整個城市的公共運輸快速網路;
建立了先進、高效的城市公共運輸指揮系統;
城市客運市場規範有序,管理法規健全;
建立起城市公共運輸的監管體系,確保行車安全,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主題14:生態保護及城市綠化建設
重視對行政區域內森林、濕地、生物多樣性豐富地區和生態脆弱區等特殊生態系統的保護,並將其列入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規劃中;
重視城市在周邊地區植樹造林等恢復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工作;大力推進城郊綠化,在城市周圍、城市功能分區的交界處建設綠化隔離帶;
認真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嚴格實行城市綠線管制制度;
重視城市中心區綠化建設,努力提高城市綠化水平;
城市道路綠化情況良好;
城市公園綠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勻,公園設計突出植物景觀,綠化面積符合標準,綠化種植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維護管理良好;
城市綠化建設因地制宜,積極培育區域性的鄉土樹種、草種,加快新品種的研究和引種馴化,豐富植物物種;
城市廣場以植物造景為主,喬、灌、花、草有機結合;
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法規健全,古樹名木保護建檔立卡,責任落實,措施有力;
全市各單位重視庭院綠化美化,城市全民義務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高;
新建居住小區和改造舊居住區重視綠化建設,小區綠化符合標準;
主題15:通過宣傳、科普教育和科研成果促進人居環境改善
熱心從事改善人居環境的社會公益事業,在改善人居環境領域積極進行宣傳、科普教育工作,貢獻突出、成效顯著。
長期致力於改善人居環境的科研工作,其研究理論成果、科研成果,被證明確實有效,並已廣泛傳播,對人居環境的改善做出突出貢獻。
主要指標
中國人居環境獎指標包括居住環境、生態環境、社會和諧、公共安全、經濟發展、資源節約等一級指標,每個一級指標下設若干二級指標,二級指標下又有若干三級指標及任務,如居住環境指標下,包括住房與社區、市政基礎設施、交通出行、公共服務等二級指標,住房與社區指標中,又包含著住房保障率、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完成率、社區配套設施建設、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等指標,每個指標都有具體任務,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要求建成區內基本消除棚戶區,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實施物業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規劃並按規劃實施等。另外,如果近2年內發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等事故,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城市,將對該市實行一票否決。中國人居環境獎評獎標準
中國人居環境獎參考指標體系
一、定量指標
1.城市人均住宅建築面積: ≥23m2
2.城市燃氣普及率: ≥92%
3.採暖地區集中供熱普及率: ≥65%
4.城市供水普及率: ≥98.5%
5.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 ≥45%
6.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率: ≥20%
7.城市人均擁有道路面積: ≥10m2
8.城市萬人擁有公共運輸車輛: ≥11標台
9.城市綠化覆蓋率: ≥35%
10.城市綠地率: ≥30%
11.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8m2
12.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4m2
13.城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 ≥65%
二、定性指標:
1.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已依法編制、審批並公布;
2.各層次城市規劃的編制符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相關規範的要求;
3.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實施統一管理,嚴格執行“一書兩證”制度;
4.嚴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土地使用;
5.城市建設投資力度大,城市基礎設施日趨完善;
6.保證城市用水有效供給,水質達到國家標準;
7.已形成覆蓋整個城市的公共運輸快速網路;
8.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功能完善、狀況良好;
9.城市路網結構合理,道路通行能力高;
10.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管理科學規範;
11.房地產市場活躍、交易規則健全,增量市場、存量市場、租賃市場,以及高、中、低檔住宅比例比較合理;
12.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應,基本解決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問題;
13.城市新建住宅小區全部實行了物業管理,絕大多數的舊住宅小區經過整治後實施了物業管理;
14.已編制完成城市空氣污染的控制性規劃;
15.建立城市空氣品質日報制度;
16.採取切實可行的減少大氣污染的措施;
17.城市空氣品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18.採取有效降噪措施,治理城市噪聲污染;
19.有效控制城市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實行達標排放;
20.規劃區內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體環境質量達到相關標準;
21.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資源的循環利用;
22.全面實施污水處理收費和垃圾處理收費政策;
23.行政區域內森林、濕地和生態脆弱區等特殊生態系統得到了有效保護;
24.城市周邊地區植樹造林工作成效顯著;
25.各類歷史文化遺產保存完好;
26.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規、制度健全;
27.市民廣泛參與城市發展的重大決策;
28.社區內生活、文化、衛生、教育等各類設施配套齊全;
29.社區治安情況良好;
30.社區公益性活動開展較好;
31.城市防災減災工作成效顯著;
32.積極開展改善人居環境的宣傳教育和科普工作。
三、相關條件:
1.已被命名為節水型城市;
2.已獲得“國家園林城市”稱號;
註:為與“建設‘十五’計畫”的指標設計相對應,定量指標中的人口數,仍按“非農人口”進行統計。
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評選主題及內容
主題1:居民住房狀況的改善
建立了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
停止了住房實物分配,全面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有效啟動了廉租住房;
基本解決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問題;
房地產市場增量和存量房銷售比例以及高、中、低檔住宅供應比例協調;
住房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得到有效啟動;
商品房空置量處於合理的區間;
住宅建設廣泛採用無障礙設計,注重養老設施建設,有效改善殘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
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管理科學規範;
房地產交易、產權登記程式合理、服務規範;
市場規則比較健全。
主題2:住宅科技研究及成果轉化
編制完成住宅產業發展規劃,積極引進和開發關鍵技術,促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發展;
積極推行康居示範工程,引導住宅規劃設計質量的提高和新技術、新材料的套用;
推廣套用先進的結構建造技術,增進居住功能;
積極推廣套用新材料、新產品、新設備,促進住宅整體技術的進步;
注重住宅基礎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和技術突破;
在住宅技術集成、技術整合方面成績突出;
在推進住宅標準化工作、實施工業化成套技術方面有傑出貢獻;
在住宅部品生產、運行和流通體制方面,努力實現通用化、系列化、標準化,改善部品質量。
主題3:社區公共管理與服務
新建小區全部實行物業管理,舊小區全面整治後積極推行物業管理;
社區內生活、文化、衛生、教育等各類設施配套齊全,經常性民眾文體活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
社區居民團結互助、文明居住,重視開展社區的公益活動;
社區社會穩定,治安情況良好,各類矛盾得到有效的協調和化解;
重視失業或下崗人員的就業安排,社區里沒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殘人員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濟;
婦女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和保護,婦女參與社區的公共服務及管理的程度較高;
社區有居民參與公共決策的正式程式,並得到認真實施;
重視社區之間的協作與交流。
主題4:減少空氣污染
加強城市燃氣設施建設,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減少城市煤煙污染,逐步實現集中管道輸配燃氣;
三北地區城市積極發展集中供熱,逐步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努力提高城市集中供熱水平和熱能利用效率;
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城市工業廢氣和機動車尾氣的治理;
城市內的建築施工場地有防止揚塵的措施;
建立城市空氣品質日報制度;
城市空氣品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主題5:水環境治理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建有較為科學、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統;
重視工業廢水綜合防治技術的套用,有效控制城市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實行達標排放;
加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能力明顯提高;
全面實行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推動污水處理企業化和產業化進程。
規劃區內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
水體沿岸綠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綠化景觀。
主題6: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積極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回收利用,促進城市生活垃圾的減量化;
積極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技術的套用,重視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可燃氣體、有機肥料和熱能等資源性產品的合理利用,促進城市生活垃圾的資源化;
認真落實國家關於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染防治的技術政策,科學、合理的選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不斷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水平;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的建設和運行,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經處理後達到無害化標準。
主題7: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完善城市各類用水的區別水價和超額累進加價收費制度,有效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和最佳化配置;
加強城市供水設施建設,保證城市用水的有效供給;
重視城市水源地保護,建立水源地水質報告制度;
重視城市供水管網的技術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
大力開發污水回用技術,促進污水資源化利用;
開展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積極創建節水型城市並已被命名。
主題8: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認真貫徹執行“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方針;
已完成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並按程式經過批准。嚴格按照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建設管理;
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規定》,風景名勝區內的各項建設項目,其建設選址按規定經過審批;
風景名勝區內沒有破壞自然、人文景觀,違章建設,亂砍樹木,捕獵動物等行為發生;
古建築、古樹名木保存完好;
風景名勝區內有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並得到認真的執行;
風景名勝區內的生態、生物多樣性得到了切實有效的保護。
主題9: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
制定了相關的法規或規章,以及相應的保護措施和政策;
已編制有關的保護規劃,並按規定的程式依法批准實施;
保留了真實的歷史遺存,有較完整的歷史風貌,並在保護規劃中劃定了保護範圍;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狀況良好,未列入保護等級的歷史建築也得到妥善保護;
注重對地方傳統特色文化進行保護,包括地方戲劇、傳統工藝、飲食、民俗等;
對於具有旅遊價值的保護區,制定了相應的遊客管理措施,並注意避免由旅遊引發的對居(村)民傳統生活方式產生的不良影響;
建立有規範的保護管理檔案。
主題10:城市防災與減災
城市各項建設嚴格執行國家的強制性規範;
完成對城市險情和易受傷害程度的評價,根據實情制定以社區為重點的、系統的防災減災規劃和實施細則,並認真執行;
建立早期災情警報系統,及時向居民發布災情警告;
劃分各主要職能部門和行為主體在防災減災方面的職責,有完整的危機處理程式和對策;
做好城市防災減災的宣傳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特別是老弱病殘人員)和各有關方面的防災減災意識,確保他們行使知情權和參與權;
重視城市之間防災減災方面的協作與交流;
主題11:災後重建工作
城市政府對災後重建工作制定了近期規劃和長遠目標,從資金的籌集、人力的動員到重建工作的開展,都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計畫。
政府各部門要明確界定各自的職責,相互配合,爭取同所有社會團體、民間組織進行廣泛合作,支持各種參加救濟、恢復和重建的活動,使重建恢復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把受災的損失降到最低。
在災後重建的工作中要重點考慮老人、婦女和兒童的需要,鼓勵婦女積極參與災害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住宅、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及經濟、文化等各方面得到較好的恢復和發展。
主題12: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
城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已按法定的程式、許可權審查批准並公布;
鎮規劃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嚴格執行“一書兩證”制度;
鎮區綠化狀況良好,主要街道和河、渠兩岸植被豐富,鎮域內各類古樹名木保存完好;
城鎮供水設施良好能滿足需求,水質綜合合格率優良;
鎮區能源結構合理,燃氣普及率較高;
鎮區主次幹道路面鋪裝達到較高水平,路燈等設施齊全有效;
鎮區主次幹道、公共場所和集中居住區有地下管渠排水設施,實行雨污分流;
鎮區污水經過處理和綜合利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不污染水體;
對工業廢水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
鎮區防洪、排澇、消防等各類防災設施符合標準、安全完好。
重視鎮區住宅小區的設施配套和環境改善;
鎮區基本實現平均每戶擁有一套功能相對齊全、綜合質量較高的住宅;
重視鎮容鎮貌管理,成效顯著;
垃圾站點分布適宜,設施完好;
鎮區公廁布局合理、管理規範、衛生狀況良好;
鎮區糞便、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理,無露天堆放。
主題13:城市交通狀況的改善
有完善的城市交通規劃體系和合理的城市公共運輸體系;
有完善的城市路網結構及道路交通設施,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高;
積極推進公共運輸優先政策的實施,在城市主幹道上,設定公交專用道和優先通行信號設施,形成覆蓋整個城市的公共運輸快速網路;
建立了先進、高效的城市公共運輸指揮系統;
城市客運市場規範有序,管理法規健全;
建立起城市公共運輸的監管體系,確保行車安全,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主題14:生態保護及城市綠化建設
重視對行政區域內森林、濕地、生物多樣性豐富地區和生態脆弱區等特殊生態系統的保護,並將其列入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規劃中;
重視城市在周邊地區植樹造林等恢復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工作;大力推進城郊綠化,在城市周圍、城市功能分區的交界處建設綠化隔離帶;
認真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嚴格實行城市綠線管制制度;
重視城市中心區綠化建設,努力提高城市綠化水平;
城市道路綠化情況良好;
城市公園綠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勻,公園設計突出植物景觀,綠化面積符合標準,綠化種植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維護管理良好;
城市綠化建設因地制宜,積極培育區域性的鄉土樹種、草種,加快新品種的研究和引種馴化,豐富植物物種;
城市廣場以植物造景為主,喬、灌、花、草有機結合;
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法規健全,古樹名木保護建檔立卡,責任落實,措施有力;
全市各單位重視庭院綠化美化,城市全民義務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高;
新建居住小區和改造舊居住區重視綠化建設,小區綠化符合標準;
主題15:通過宣傳、科普教育和科研成果促進人居環境改善
熱心從事改善人居環境的社會公益事業,在改善人居環境領域積極進行宣傳、科普教育工作,貢獻突出、成效顯著。
長期致力於改善人居環境的科研工作,其研究理論成果、科研成果,被證明確實有效,並已廣泛傳播,對人居環境的改善做出突出貢獻
獲獎名單
2001~2017年,全國共有43個城市獲得中國人居環境獎。
2017年2個
1、江蘇省如皋市
2、安徽省六安市
2016年3個
2、浙江省諸暨市
2015年3個
1、江蘇省常州市
3、河南省濟源市
2013年5個
2012年 2個
2011年 3個
2010年5個
1、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2009年1個
2008年2個
1、江蘇省南京市
2007年3個
2006年2個
2005年1個
2004年3個
1、海南省海口市
2002年3個
2、福建省廈門市
2001年5個
1、廣東省深圳市
3、浙江省杭州市
5、廣西區南寧市
相關連結
日前(2013-04-02),住房城鄉建設部通報公布了2012年中國人居環境獎獲獎名單。山東省泰安市、江蘇省太倉市獲中國人居環境獎,上海市寶山區顧村公園建設項目等38個項目獲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
住房城鄉建設部在通報中指出,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考查評審和社會公示,並報中國人居環境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准,決定授予山東省泰安市、江蘇省太倉市2012年中國人居環境獎;授予上海市寶山區顧村公園建設項目、重慶市園博園建設項目、河北省邢台市七里河水環境治理暨健身綠道建設項目、青海省西寧市大南山綠色屏障建設工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統建設項目等38個項目2012年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
住房城鄉建設部強調,獲獎城市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再接再厲,繼續在人居環境建設方面取得更大成績。各地要以獲獎城市、單位為榜樣,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開展中國人居環境獎創建工作,不斷推動人居環境改善,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