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是為規範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行為,依法履行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職責,切實保護國土資源,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經2017年12月27日國土資源部第4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於2018年1月2日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 發布日期:2018年1月2日
- 實施日期:2018年3月1日
《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是為規範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行為,依法履行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職責,切實保護國土資源,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經2017年12月27日國土資源部第4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於2018年1月2日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是為規範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行為,依法履行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職責,切實保護國土資源,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經20...
第一條 為了保護國家土地法律、法規的實施,加強土地監察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土地監察,是指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單位和個人執行和遵守國家土地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及對土地違法者實施法律制裁的活動。第三條 土地管理部門通過行使土地監察職權,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維護國家的...
廣東省國土資源監督檢查條例在2004年9月24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9日,該條例廢止。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國土資源管理,規範監督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是指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的審批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活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保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州、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五條 國土資源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品行端正,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培訓考核,取得執法資格後方可上崗。執行職務時應當佩戴統一的監督檢查標誌,出示執法證件,文明執法。第六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開執法依據和執法程式,實行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申訴、控告和檢舉...
第十三條 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錯案責任追究工作。第十四條 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下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錯案責任追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責令發生錯案的下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追究錯案責任人的錯案責任;可以直接或者參與對下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錯案的調查,提出建議或者處理意見。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執法依據和執法程式,實行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接受社會監督。案件管轄 第十三條 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轄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依照本條例規定由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 門管轄的除外。第十四條 省、設區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轄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下列國土資源違法...
第六條 縣(市)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發展和改革、監察、公安、環保、工商、煤炭等有關部門建立國土資源案件查處聯席會議制度、聯合辦案制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第七條 縣(市)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監督檢查工作,具體工作委託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實施。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
(二)落實耕地保護“長牙齒”硬措施工作機制,督查自然資源部下發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查處整改。(三)結合國土變更調查、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等方面成果,對有關監測監管成果重大異常情況開展核查並督促整改糾正。(四)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用地用礦,國土空間規劃審批事項的合法合規性及批後實施...
(二) 督促下級人民政府抓好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工作,並對本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落實巡查職責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三)督促指導各基層國土所認真落實動態巡查工作職責,對各基層國土所日常巡查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四)督促指導國土資源信息聯絡員落實動態巡查工作職責,並對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第七條 ...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受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進行國土資源監察等行政執法活動。第九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監察職責是:(一)監督檢查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和遵守情況;(二)制止和糾正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三)對有關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土資源管理規定行為的,直接作出處分決定...
第六條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可以採取日常巡查、專項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定期或者不定期回訪等方式對被許可人從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實施監督。第七條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轄區內被許可人實施監督檢查,可以採取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的措施。依法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省級以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貫徹中央關於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巨觀調控要求情況;開展土地管理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議;承辦國土資源部及國家土地總督察交辦的其他事項。依照法律規定由國務院審批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事項,省級人民政府在報國務院時,應將上報檔案同時抄送派駐地區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派駐...
第一條 為提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效能,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監督管理,根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第15號令)、《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對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發現、制止、報告和查處工作的通知》、《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辦法》(國土資廳發〔20...
(二)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全市執法巡查工作,對縣局、分局巡查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重點巡查區的抽查,每季度開展一次巡查督查;組織開展全市的年度巡查考核工作;每季度向市國土資源局(監察科)報告全市巡查工作實施情況和違法形勢分析;負責協調處理各縣局(分局)...
第十五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配合措施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予以配合。第十六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開執法依據和執法程式,接受社會監督。執法人員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不少於兩人,並出示有效證件,文明執法。第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六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適用本法關於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規定。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於職守、秉公執法。第...
第三十二條 在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出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得作出決定。自然資源行政處罰法制審核適用《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規定》。第三十三條 違法行為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製作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
第五章 專項規定 第六章 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治理國土資源環境,恢復提升國土生態功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對國土資源...
1.9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相關規定。1.10 補充說明 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規程制定實施細則或者補充規定,報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前,繼續執行經...
監督省級以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情況,核查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監督檢查土地管理審批事項和土地管理法定職責履行情況;監督檢查省級以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貫徹中央關於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巨觀調控要求情況;開展土地管理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議;承辦國土資源部及國家土地總督察交辦的其他...
1.9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相關規定。1.10 補充說明 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規程制定實施細則或者補充規定,報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前,繼續執行...
第二章 國土空間規劃 第三章 耕地保護 第四章 建設用地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
(一)將第五條第一款中的“市規劃國土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第二款中的“交通運輸、住房建設、水務、市場監督、城市管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住房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市場監管、城管和綜合執法等有關部門”。(二)將第十五條第二款中的“規劃國土、住房建設、城市管理、房屋...